03.02 如果知道老闆要開除你,你會自己主動辭職還是等老闆辭退你?

痞子紳士皓哥哥


你現在要考慮的是辭職後你能得到利益的最大化。

既然辭退已經註定,以後跟老闆形同陌路,不要顧忌什麼面子,什麼尊嚴,考慮好對付老闆的辦法。

我給你幾點建議:

1,千萬不要自己主動去辭職。現在不要考慮什麼面子啊,尊嚴啊。面子值多少錢?尊嚴值多少錢?況且你又不違法。

2,回憶一下,從你第一天給老闆打工到現在的所有的情況,把重要細節逐一用文字的形式寫出來。所有能夠證明你給這位老闆打工的一切證據收集好,以備勞動仲裁或打官司使用。


3,看一看自己有沒有跟老闆簽訂勞動合同。看一看老闆有沒有給你繳過社保,你的工作年限是幾年?以及你該享而未享的福利有沒有?想清楚,寫下來。

4,算一算自己的勞動收入,看看老闆還欠你多少工資。一條一條在紙上寫清楚。把加班工資,夜班補貼,搶工補貼等等,都記下來。

5,當老闆來找你談話,要辭退你的時候,說出你自己的請求。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只要能夠證明你在這裡幹了多少時間活,也就能夠證明你與老闆之間存在著事實勞動合同關係。這樣的話,老闆就應該給你繳納社保。如果未繳納,那就必須賠給你相應年限的社保錢,工資一分都不能少,相應的福利待遇也不能少。

6,因為你是老闆給你辭退的。如果他沒有合理的辭退理由,如果你在他這裡幹活是遵章守紀的,沒有違反規定的。那麼這種情況,你的老闆還需賠償你工作年限數量的月工資。說明了一點,就是你給老闆幹了一年活,他就得賠你一個月的工資。這裡的月工資是指上一年度全省職工的平均月工資。

7,如果你的老闆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支付給你相應的權益的話,那就形成勞動合同糾紛了。這時你可以拿著你準備好的,證明你在這幹活一切的資料,先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這位老闆。如果協商不成,接下去你就要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了。如果勞動仲裁也不能解決你的問題,最後只能起訴法院,控告你的老闆。


因為你是弱勢群體,勞動保障部門和勞動法規一般都會支持你的訴求,他們會幫你討回你應得的勞動所得。只要你膽子大,有毅力,堅持不懈跟你的老闆鬥。總有一天你會滿意的離那個老闆。


QDH胡圖圖


我舉個自己的例子吧。16年初時,我在化工廠上班。我班的班長是個快退休的老頭。一開始我們相處無事,一次因為夜班沒事我去睡個覺,他知道了,從此開始針對我。我正好也是新人。年輕的我不甘被他壓迫,欺負,我開始了反抗之旅。這個班長最後到了非除掉我不可的地步。其實我也沒怎麼和他對抗過,畢竟討不到好處。明面上我還是尊重他的,私底下我也同樣聽他安排。奈何他心眼小,自己沒法拿老員工撒氣,只能撒在我身上。那會兒,員工分級的,每年班長會推薦幾個名額,需要考試。我一看這架勢,照這樣下去,我接下來幾年都沒希望升級啊。升不了級,漲不了工資,職位也永遠比別人低一等。這還怎麼幹。再加上,班長一心想把我調到其他車間。調到其他車間,意味著這個員工態度不行,不受領導喜歡,是被髮配的人員。那幾晚,我左思右想,想著自己未來的出路。我覺得當個操作工不是我的目標。於是我果斷辭職。對了辭職之前我放飛自我,和那老傢伙對著幹,絕不讓他好受。所以說,當一個公司,無論老闆本人還是領導,有了辭退模特員工的想法時,那麼,這只是時間的問題。與其浪費自己時間,不如趁早退出來。


老漢blue愛飆車


正好本人近期碰到這個問題,利用自己的經歷與大家交流一下。

本人在這個企業服務了10年,年紀也40出頭,在公司做到了一定級別的位置,由於公司經營不善,導致總部前後換了幾任總經理過來,依然沒有太大的起色,今年又換了一個新的總經理,他帶了自己的小團隊過來,因此我們這些老人自然需要靠邊站了,總部人事的套路就是給你調崗,降職不降薪,打算搞心理戰;老實說,行政確實是也摸準了本人弱點,估計本人自尊心比較強,不會接受這種調崗而自已走人;不過他們想的太幼稚了,對於這種沒有人情味企業,想直接叫一個服務10年的員工裸辭,不叫他們付出點代價是不可能的。於是做好了兩手準備,一方面工作上還是積極處理,讓他們找不到工作上的藉口;然後以他們未經本人同意異地調崗的理由,拒絕執行,公司也拿我沒有辦法,這樣一拖就三個月,公司行政感覺顏面掃地,但又無可奈何,於是各種遊說叫我能否幫忙接受三個月的補償,說以前都沒有先例云云,他們行政也揹著很大的壓力。由於本人聯繫好的新的單位也在催我儘快上崗,不想戀戰,於是就同意簽訂補償協議,拿到補償走人。

因此根據本人的經歷,給你如下建議,

首先你要明白,自己辭職和等公司辭退你,這是兩種不同的法律效果。如果自己主動辭職,企業不需要給你任何的補償;如果公司主動辭退你,你可以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獲得一筆補償金;

在此前提下,你必須瞭解一下自己的工作狀態,比如說目前你找到了一家合適的單位,如果對方要求入職的時間很短,而你在這個單位服務的工作時限不長,即使補償的話,也沒有多少補償金,那麼建議你自動辭職,儘快去新的單位報到,如果你為了不多的補償金而耽誤了更好的發展機會,那就得不償失了;

另一種情況,如果目前你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單位,那麼我建議你按兵不動,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但工作依然要做好(不讓他們找到岔子),記住千萬不要主動找公司談,靜等公司相關人員找你來談(誰主動誰就喪失了談判主動權);一般行政或部門領導會找你談,第一步是勸退,就是給你各種暗示,以各種理由或情懷打動你不拿公司一分錢走人;第二步就會根據你的態度作出不同的動作,如果你的態度強硬,他們有可能會按照勞動法做相關的賠償,如果你的口風很鬆動,他們可能會藉機降低賠償的標準,甚至威脅如果你不接受補償方案,公司寧願打官司也不賠,很多人想到打官司的成本太高,拖的時間太長,就同意了;這種情況在一些民企或私企很普遍,要有心理準備,根據自己的心理承受程度作出自已的選擇。

以上就是本人的一點經驗之談,希望能夠給你一點參考和幫助。

喂,


湘古子自娛體


最好等老闆辭退。

我就親身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的,我曾經在一家軟包裝公司做生產經理兩年多,由於一個工人在上班時間不幸手被捲進機器裡,導致小手指處兩個手指肉全部撕裂掉了,好在沒傷到骨頭,後來醫院醫生在傷者其它地方割肉修補好了,手術做了兩個多鍾總算成功。化費幾萬元錢。老闆很是惱火,說我沒有管理好?出了這事,我也懶得去爭辯。本來工傷,很多廠都會發生,是件很正常的事,論到這間小廠,卻說是管理的責任,上崗上線。過了幾天,公司裡就有人放風說要換生產經理,我聽到了無動於衷,我心裡難受,但我也不會主動交辭職報告書,盡心盡力在公司幹了兩年多,各方面都有質的改變。我是空降到這家公司做生產經理的,合同期是三年,還差四五個月就到期了。老闆辭退我是要補發這四五個月工資給我的。果不其然,月底老闆說要我走人,就是因為出了員工工傷。我無語,但我還是強忍怒火,用合同說話,叫老闆補發這四五個月的工資給我,開始老闆很橫,說我管理不善才導致工傷,說沒扣我錢就是認可我這兩年多對公司的付出。後來我沒有辦法就去找勞動局,工作人員瞭解了事情的來由,直接打電話給老闆,叫他按合同辦事無條件補發剩餘五個月的工資給我,勞動關係解除。錢到了我的帳上,我亳無留戀工作生活了兩年多的公司辦了離辭走了。這樣的老闆這樣的公司不值得為他幹。你們說是吧!


大志的遇見


等老闆辭退你!原因有三,個個靈驗;主動辭職,等於笨蛋!


1、老闆沒權力開除

如果老闆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老闆已經違法在先;如果老闆與你簽訂了勞動合同,簡單說,老闆只有三種情況下可以開除你:

第一、你違紀且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老闆需要舉證。

第二、你違法犯罪被通緝了。

第三、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經培訓調崗後依然不能勝任,老闆需要舉證,舉證很困難。

除此之外,老闆是不能開除你的,想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給補償金,即使你合同到期了,老闆不想跟你續簽,也必須要給補償金。補償金和你在這家企業工作的年限有關。


2、自己辭職沒補償

只要是你自己主動提出辭職的,視為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所以看老闆不順眼,義憤填膺、大義凌然、瀟瀟灑灑、寫一份辭職信,誰都會,甚至辭職信可以就寫一句話“世界這麼大,我想去看看”,但只要你敢寫並交給公司,公司就不需要給你補償金了。


3、開除就是瞎恐嚇

通過上面兩點,你就知道了,什麼開除開除的,只要你按時上班,沒犯大的錯誤。老闆根本沒權力開除你,想讓你走,必須給補償金,這個補償金不少錢呢。

所以,很多企業,都是通過各種下三濫的威逼利誘,各種精神折磨,讓員工非常不爽,逼迫員工自己主動辭職的,這樣公司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如果在這家企業工作時限長,那就想辦法讓公司辭掉你,拿到補償金;如果你工作時限不長,比如只有一年,大可以騎驢找馬,找到新工作後主動辭職。畢竟身體也是很重要的,天天在渣老闆手下工作,氣出病來,醫藥費也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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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我會弄明白老闆為什麼開除我?如果是犯了原則性的錯誤,我會主動辭職的。

在工作上必須嚴格要求自己,不能因為自己的馬虎大意造成單位經濟的損失,我想每個老闆都是不樂意看到的;咱們應該好好的面對工作中的責任,既對得起自己也對得起各位同事。俗話說得好:“人過留名,雁過留聲”,不管在哪裡都要堂堂正正的做人,不能窩窩囊囊做事,讓人瞧不起。

老闆想開除我,總要有個原因,如果不是因為工作中的紕漏,而是因為個人的恩怨,他看不慣我這個人的性格和作風,那麼我們還不如主動離開,不合自己品味的人,這就是不志同道合,不是一路人,在一起難成大事,何不早離開早打算,外面的世界更精彩。

你們同意我的觀點嗎?歡迎大家關注評論,謝謝。


燒紅的雲


我以自己慘痛的教訓告訴你,必須讓老闆辭退你,絕不能意氣用事主動辭職,否則的話,損失太大了。



幾年前,我曾經在一個企業做質量部長,從體系、培訓、過程、預防、檢驗、售後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產品質量非常穩定。後來,公司新上幾臺設備,從頭到尾一直是工藝部負責,其他任何部門都沒讓參與。老闆不讓參與,大家肯定不能熱臉去貼冷屁股,免得老闆懷疑你有什麼不良目的。

沒想到,新設備生產的產品剛一上市就出了質量問題,算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質量事故。我與手下工程師一分析,判斷是設備自帶系統存在缺陷,靠常規的質量檢驗是發現不了的。因為跟工藝部長關係不錯,我也不好點破。後來,因為受小人所害,老闆固執地認為是質量檢驗失誤造成的。開會的時候,老闆連話都不讓我說,直接宣佈停職。我要說話,他就讓我離開會議室。我的小暴脾氣摁都摁不住,一氣之下轉身就走。

不到兩個小時,一個股東和人事部長就找我談話,讓我寫辭職報告。我說:“公司讓我辭職,無非就是不想給離職補償。沒關係,你們也是受命而來,我不讓你們為難。誰也不靠這點補償金活著,我寫就是了”。於是,我就這樣瀟瀟灑灑的裸辭了。現在回想起來,簡直太傻了,那可是好幾萬真金白銀啊。



我離職一個月後,老闆醒悟過來,原來真的是設備系統問題,靠檢驗措施控制是不靠譜的。於是,取我而代之的小人,質量部長的板凳還沒坐熱就被轟了下去。工藝部長因為在設備選型上負有重大責任,公司讓他辭職走人。可是人家聰明,堅決不主動辭職,讓我走,必須是辭退,而且離職補償金一分都不能少。沒辦法,公司只好支付了離職補償金,按他的入職年限看,也得好幾萬元。



所以,同志們啊,面對這種情況,千萬不要頭腦發熱,對自己應得的補償一定要據理力爭。老闆們都是什麼東西?說不好聽點就是吃人不吐骨頭的狼,跟他們沒必要講什麼情誼玩什麼瀟灑,畢竟人和錢沒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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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明知道老闆要開除你,是主動辭職還是等老闆辭退?這要看你是否要面子還是要裡子。在乎面子,就要優雅體面的離開,主動辭職沒有補償金。在乎實惠利益,就要等老闆辭退,這個要負補償金。

當然了,還要看你的市場實力和市場價格,如果能輕鬆找到更好的崗位,拍拍屁股走人,也是一種體面而高效的做法,既保持了尊嚴,又能及時抽身而退,開展新的工作。有時候,在行業裡,大家都知根知底,保留一點面子,對以後在新的單位開展工作有好處。畢竟被辭退,在業內名聲也不好聽。所以,你要判斷你的性價比,補償金的幾萬元,能不能買到你的業內的名聲?

如果你很難找到新工作,也不想辭職,更不想被開除,不如利用這個空檔期,努力爭取一下留下,比如,克服你的缺點,積極做出成績,甚至有必要向老闆溝通一下,私下裡表達一下決心,爭取不要被開除。為了保留尊嚴和臉面,一定要私下裡,委婉地表態,給自己留點臺階,否則,老闆非要開除你,你的裡子面子都沒有了。

如果你判斷老闆真的要開除你,不如先下手為強,收集證據,做好準備。比如,利用老闆的一句傷人的話,或者老闆一個失誤,你要當眾大聲與老闆吵架,鬧翻臉,最好還要摔碎一個杯子,然後等老闆辭退。這樣,傳出去,你是為了工作與老闆吵架被辭退的,而不是因為能力、業績和人品問題被開除的,保留一個好名聲,同時拿到補償金。裡子和麵子,都拿到手裡。既然老闆不仁,你也沒必要有義。有時候人生如戲,你要演好這出戏。


職場火鍋


做這個決定很簡單。

如果找到了更好的工作,那就自己辭職,不要猶豫。

不要為了去拿一點補償,待在公司無所事事耗費時間。當然我說的更好的工作,也就是比現在還要待遇高、環境好的,這無疑是更合適的選擇。

你一旦找好了,做了決定,要學會捨棄,不要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放棄更大的機會,因為你後面不能保證能找到更好的工作,這就是機會成本。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做了決定就不要患得患失,早一點為將來做好準備,是最優的策略。

如果暫時還沒有找到更好的工作,那就一邊繼續找工作,一邊等著辭退,拿補償金。

千萬不要裸辭,在老闆沒有開口之前,你不要主動開口。道理很簡單,誰先開口提出,就等於誰先主動發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要約,所以即便你心裡知道老闆要辭退你,也不要主動提出來,要按兵不動,始終佔據有利的談判地位。

我不贊同一些專家給你的答覆,要你自己提出辭職,這是不負責任的。除非你家庭條件好,辭職了生活不愁,可以慢慢再找工作,關鍵是有沒有慮到你的實際情況,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最後我要告訴你的是,你是從哪裡知道老闆要辭退你的,告訴你的那個人很有可能是老闆讓他傳話給你的。

意思很明顯,讓你自己主動提出辭職,或者想探探你的打算和想法。

碰到這種情況,你就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就行了,也不要去輕易表態。工作該幹好的還要幹好,尤其不要遲到早退,違反公司的明文規定。否則很容易被抓住把柄,找個理由把你辭退了,什麼補償都拿不到。

總之,一切小心慎重為妙,同時做好未來的打算。我告訴你的這些請不要告訴別人,謝謝!

喻派職言,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智聯招聘HR公會、linkdin(領英)、《CHO首席人才官》(雜誌書)、三茅人力資源網、第一資源等多家媒體專欄作者,文章曾被300多家公眾號轉載,曾在傳統報刊媒體上發表文章數十篇,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書。

喻派職言


當一個人選擇了主動辭職,則選擇了未來的主動權;如果是被老闆辭退,未來會在重新選擇公司時非常被動。到底是選擇主動辭職還是等老闆辭退,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一、你是基層人員或普工。

基層員工和普工相對來說,工資不高,儲蓄也不多,所以不建議主動辭職,以造成日後生活生的困難。當知道老闆要開除你時,第一件事情就是立馬行動起來找下家,讓自己的工作和收入能夠不中斷,有連續性;第二件事情就是靜等老闆的開除通知或指令,在等待被開除的過程中,一定要把所有可能涉及的投訴資料收集整理齊備(尤其是各種加班的考勤和工資條),以備未來萬一公司不給予補償的可能性。這裡有三點要說明:第一,如果老闆開除你符合勞動法規的條款(如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而且公司的規章制度合理合法),補償的可能性不大;第二,之所以不建議主動辭職,是因為基層員工或普工在重新找工作時一般不會涉及背景調查;第三,或許老闆會改變主意,不再開除你,或者你“知道老闆要開除你”的信息不確實。


二、你是公司的中層管理者。

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如果生活上不會造成困難,建議提出主動辭職,因為在辭職後,重新尋找的下家公司極有可能進行背景調查,如果是被公司開除,會給自己的背景調查極度減分。當然,如果運氣好,或許不會被下家公司做背景調查,但憑運氣或許會害了自己的未來。如果自己的儲蓄無法支撐自己長時間沒有工作的生活,建議等待老闆開除的通知,和補償結果;同時要迅速展開尋找下家公司的行動。如果能夠在被開除之前的短時間內獲得一份工作,此時也可以轉變策略,改成自己辭職。我當時的一個部門經理,由於在老闆的會議上打瞌睡,被立即開除。被開除後,當這個部門經理找到下家時,由於新公司要做背景調查,這位部門經理提前給我打電話向我提出請求,意思是能否不要提“他被開除的事實”;下家公司打電話向我做背景調查,我沒有把“開除的實情”告訴這個公司,這個部門經理才得以進入下家公司任職。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三、你是公司的高管。

公司的高管已經積累的相當的生活儲蓄,足以讓自己在長時間內不工作也能逍遙自在,所以一定要主動提出辭職,再尋找機會或找獵頭找下家。如果一個公司的高管知道老闆要開除他,還傻傻地等待老闆開除他以便獲得補償,那對他的未來幾乎是滅頂之災,除非他不想再做打工者而是自己創業。高管應聘新公司,百分之百會有背景調查,不被調查的可能性只有一種,那就是通過很近的朋友介紹去應聘。而高管尋找新工作的渠道,絕大多數都是通過獵頭進行的。獵頭做背景調查的能力絕不可以小覷。

話說回來,如果公司開除你後,能夠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補償,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但如果公司沒有給予任何補償,而被開除的人又不服氣,投訴到勞動監察單位,從投訴到最後得到補償,要消耗很多的時間和精力,所以要有心理準備。

最後想說的是,對於入職時間不長的員工,補償的費用並沒有多少,如果能夠主動提出辭職,則是最好的選擇,畢竟,開除這個詞會背一輩子,但幾乎沒有人關心你被開除公正不公正,儘管隨著時間的流逝,被開除的陰影會慢慢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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