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书伴茶


只要媳妇不生气,你可以拒绝啊。不过孝顺老人是本分,即使岳父一分钱没有,你也会计较出医药费吗?

01 岳父财产给谁他说了算。

人生父母养,不为钱财的人很少,特别是结婚后子女争家产的不在少数,从提主的描述中,能看出你对岳父的财产给了小舅子心里不舒服,可以看出,钱是你衡量孝顺老人的唯一前提,我没有得到岳父的财产我就不应该出一半医药费。

老人把女儿养大,嫁给了你,我不知道你结婚时,给了老人多少彩礼,如果你给的很多,岳父把彩礼留给了小舅子,你可以不出一半医药费。但是如果彩礼没有,只是娶了他的女儿当你妻子,那你们夫妻就有出钱的必要。

02 为钱计较的男人心胸不开阔,很难成大事

你太计较生活中的细节了,儿子是将来岳父家族的继承人,把财产留给儿子没有错,虽然现在男女平等,但很多家庭还是重男轻女,你有这种想法也不为过,但太把财产给小舅子一说有点太过分了。老人生病,你们夫妻出一部分医药费完全可以。男人大气,才能有所为,而你太没有男人气概了,做为你的妻子她应该去尽这份孝心。而你出不出钱,就看你们平时的夫妻感情如何。

爱妻子的男人,不会去在意出一半医药费的事,有能力有担当的男人,即使把全部医药费承担又能怎么样。心中有爱什么都不是事,就怕贫穷限制了人的想像力,越穷越怕出钱,结果什么都得不到。

03 做人应该换位思考

岳父既然有财产,肯定也有退休金,即使没有工作,他的医药费你们应该出,这是一份孝心,也是让老人心安的理由,常言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你什么事做到位,岳父是看在眼里的,虽然他把财产给了自己儿子,这也没有错,叶落归根,他的想法普遍人的心理都有。

假如你们家姐妹都有的话,你会怎么想,换位思考一下,你父亲把财产都给了你,遇到同样的事,让你姐夫们出钱,他们会怎么想?

04 不要因医药费和家人生气

矛盾都是自己制造的,想过好日子,就要保持家庭和睦,岳父做事欠周到,你也不用放在心上,老人都有自己考虑,女儿嫁出去了都是外人,不必计较。

你实在不愿意可以和媳妇沟通,让她去和弟弟说,或者找另外的方法解决,你不要主动提出不给钱,也不要说岳父的财产给了小舅子,这很掉价的。既然是媳妇的爹,你可以亮明你的观点,让媳妇出面协调。

遇事不逃避,和爱人一起去面对,做个有担当的男人,让爱人也为你的坦诚和为她着想的心意而感动。

05 没钱什么都是事

从你的描述中,你的经济能力不太好,人的气运都是在小事上看出一个人的行事作风,说真的,你有些小家子气,心眼小,对钱看得太重,所以才对钱在乎,结果还得不到岳父的财产。因为人心小了,得到的就少了。福往者福来,如果你和媳妇商量着来,既让媳妇感动,又让岳父安心,少了家庭矛盾,你心里也不会有气,存着那一点念想不出医药费,你又能快乐多少。

有时送出去的爱和温暖会在不经意间得到的更多,对外人还行善,何况自己媳妇的亲爹,你更应该义无反顾地照顾和出钱。改变一下自己的想法,格局就大了。眼界宽了,心就亮堂了,路才越走越宽。

建议:

和爱人先沟通,不要冲动去吵架和不理睬,你是家里的顶梁柱,要和妻子商量着办,不能把钱看得太重,你爱她就要为她分忧。钱给岳父治病,也是行善积德,你主动承担医药费和你不想出钱完全两个概念,你的行为决定了你以后要走的路。

男人还是要学会有担当,如果岳父医药费是花的大价钱,你承担不了,可以和小舅子协商解决。不可把岳父的财产给了小舅子而闷闷不乐。


眉尾旋


我现在就这种情况,丈母娘得了乳腺癌,小舅子在外地工作,有什么事都是我们照料着,我老婆开服装店,老人的衣服一年到头都是我老婆给买,我家三个孩子,老大上学,老二不到三岁,老三才几个月,丈母娘去医院打针拿药,都是我老婆带着老三开着车去给拿药,有时会把孩子放家里都没法喂奶,孩子不爱吃奶粉只能饿着,我不上班的话好点我可以去,关键丈母娘从小就重男轻女,我们做的再多,也不如她儿子打个电话嘘寒问暖好,还丈母娘说去她儿子那里享福去,老丈人说他不去,女儿在家里,都出去了不好,丈母娘当着我们的面还有好多亲戚的面直接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我老婆听到太伤心了,现在老丈人出去干活了,疫情期间老婆服装店也不能开门,丈母娘又去医院动了一个小手术,啥也不能干,我老婆就带着老三在他家帮忙照顾,我就在家和我妈看着老大老二,孩子哭了也没人帮忙抱一下,小舅子吃完就躺着玩手机,都二十五六的人了,在高中当老师,啥也不想干,人不错就是懒,老婆还要做饭,洗衣服,刷碗,我想带着老大老二去帮忙抱下孩子,去了又嫌我家老大老二太吵太烦,搞的我也不想去,只是心疼老婆,关键我老婆都这样伺候着他们了,还嫌这嫌那,丈母娘各种找事,一点小事她都管着


sun大明子


其实这个事情是一件很典型的普遍存在的事情,尤其是农村,多数父母都会把家产就给儿子,女儿除了出嫁时给的那点嫁妆,别的是没有份儿的。如果女儿去争家产反而会被街坊邻居戳着脊梁骨骂的。但是,继承权被实际剥夺了,赡养的义务却跑不掉。我身边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老夫妻俩共有5个女儿,1个儿子。老爷子是个退休的小学校长,每个月有4000多元的退休金,老太太做了一辈子的家庭主妇,在农村老两口生活还是不错的,女儿都嫁人了,儿子也成家立业,也是一名老师,老人所有的财产都归儿子所有,每月的退休金也交给儿子,老两口还帮着做家务带孙子。

5个女儿平常都很孝敬,儿子儿媳则马马牛虎过的去。去年老太太病重,直到去世操办丧事,儿子一分钱都没出,全部是几个女儿出钱。老爷子失去了老伴,女儿们不放心他跟着儿子,就把他接到城里轮流照顾。按理说,作为女婿的心里应该是不舒服的,但是我没听说任何一位女婿有一句怨言,也可能他们不说出来吧。

针对提问的这位女婿,建议你大度一些,不要太计较。岳父把财产都给儿子,这个是一些地方的传统习俗,尊重就好了。至于让你出一半医药费,如果条件允许,就大方的承担起来,这样做你老婆肯定会记你的好的,你们的家庭会更幸福。当然,如果条件不允许,总不能让你砸锅卖铁吧,尽最大努力和老婆一起想办法去承担起来你们的责任就好了。

记住一句话,亲情是最重要的,不要把钱财看的太重,当亲情因为财产而不复存在的时候,人其实是最悲哀的。


我是阿品


我做了个设想,换成我遇见这个情况。所以,无论老丈人对自己媳妇好或者不好,我力所能及就好,不可能尽全力。虽然是一家人,但是也分大家和小家,小家都顾不了,何来顾及大家。举个列子,我有10万货款,刚好老丈人要用钱看病需要10万,不管小舅子给不给钱我只能给出三万。不可能给出5万甚至10万。哪怕老婆同意都不行。我要为自己小家负责。


闻花溪


(本回答后面有案例)父母把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可要求女儿尽必要的赡养义务,要求承担大额医疗费女儿可以拒绝,如果有法律程序要看当地法院是否支持法院。理由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作为父母在子女年幼时尽了抚养义务将子女教育培养成年,在年老时有享受子女赡养的义务,父母享受赡养的权利与子女是否继承财产无关(法律规定这点很多人不理解和接受)。

理由2:尊老爱幼是美德,母贤才能子孝,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相互的,父母把财产留给儿子要求女儿赡养,剥夺女儿继承权后要求尽赡养义务,两者虽然没有必然联系,但可见老人的偏心,父母对女儿无爱幼体现,寒了人心,因此父母作法不合情理。具体案例:沿海某市曾有一真实案例可供大家参考,老伴死后老人立下遗嘱,将所属3套房产和100余万元存款留给儿子继承,女儿一气之下不尽赡养义务,老人患癌后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其尽赡养义务,承担每月1000元赡养费和80万治疗费,赡养费从60岁补齐,最后法院判决女儿应尽赡养义务,女儿每月支付老人生活费450元,至60岁算起每月补赡养费200元,鉴于老人财产由儿子继承,应尽主要赡养义务,生养病死等其他费用由儿子承担。


谶皞


针对这个问题,我来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1

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岳父生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作为女婿可以拒绝吗?

我觉得可以拒绝。

在我们农村,也有类似的习俗,家里的财产会都留给儿子,没有女儿的事儿。

等父母生病了,出医药费就是儿子的事儿,女儿们顶多是照顾照顾。

父母和儿子们基本上也都通情达理,不会再让女儿们出钱。

所以,我觉得作为女儿或者女婿,有权拒绝,不掏那一半儿的医药费。

2

刚刚我说有权拒绝不掏医药费,但这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法律规定的是,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与他把财产给了谁无关。

这样说来,父母生病了,作为儿子或女儿都有出医药费的义务。

但是,鉴于岳父把财产都给了小舅子,再要求女儿掏一半儿医药费,不合乎情理。

作为女儿可以掏少部分,表表心意。

3

但如果你拒绝无效,小舅子人家不讲理,就不同意,硬是要你掏一半医药费。

你要是不掏,人家也不掏,就那么耗着。

遇到这样的事,你生气可以理解,不想掏钱也能理解。

我相信很多人也都会站在你这边,觉得你想拒绝是没有错的。

可考虑到人命关天,救命要紧,而且,那还是你妻子的爸爸,终归是一家人,掏就掏吧。

有的时候吃点亏就吃点亏吧,家很多时候就不是讲理的地方,掰扯不清楚,也没有绝对的公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情感表达地


不可以拒绝,老人不给你一分钱,他辛辛苦苦给你养了一个媳妇,作为子女只能养活老人,老人不能养活子女,更不能啃老。



路杰仕国际运动单车


在传统的国人眼里,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除嫁女儿时向女婿要聘礼外,往后也不会开口向女婿要钱。家中财产自然也由儿子继承,也不会留半块瓦片给女儿,女儿也不敢有非份之想。

不过,娘家人遭遇困难时,女儿女婿帮忙解困是人之常情,但这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明事理的岳父母更不应想当然的把责任摊派在女儿女婿身上,女婿即使出了钱,心中也不快。作为父亲,要想让女儿跟儿子一样尽义务,真的要尽量把一碗水端平,父母要先尽责任。

我的岳父前几年已过世,八十多岁的岳母几个小舅子推来推去谁也不肯收留,岳母又固执,不肯跟着早已出嫁的女儿过。不得已,送到县城一家托老所养着,钱由几个小舅子凑,其实也不多,每月才一千多块。还不到两年,其中一个小舅子就在我面前说:这开支吃不消,要几个姐夫妹夫帮着凑些。我说,帮忙出点钱没问题,你要召集大家开个家庭会议,众兄弟姐妹形成决议,每人每月出多少。可他说,不会去开这个会,愿意的就出。我能怎么办?只能呵呵了,心里说,我平常看望老岳母给她的零用钱恐怕也不止他那份儿。

有用的小舅子一个就顶用,没用的小舅子一大帮反而坏事。在此奉劝天下父母,对于儿女,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自己辛苦养大辛苦扶持的孩子,穷也好富也罢,从心上要对儿女一视同仁,不要再有里外之分,时代进步了,老观念也得改一改。莫到临了,还被儿女抱怨。


家乡气象


不谈道义,只说法律,女婿没有赡养老丈人的义务,可以拒绝,但法律又规定亲生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注意这个赡养义务是不对等关系,只要是亲生的都必须要赡养,所以女人有赡养义务,跟她有没有得到老人的财产赠于没有任何关系(这里只能说老人的做法不对,我们不支持这种做法,但并不是不赡养的理由),放在本案中也就是说女儿必须要出钱,如果女婿拒绝或者不拒绝女儿都有两种做法可选择。1:女儿提起诉讼,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女儿应得部分用于支付父亲费用。(这么做百分之九十五的家庭应该夫妻关系会到此结束)2:夫妻协议离婚,妻子将应得财产增于子女。或者放弃了一切财产,净身出户。这样在法律上妻子就没有了赡养老人的能力,赡养义务就会以老人的儿子为主。

再说说我对这件事的个人看法,(从道义角度)老人不是没能力自己看病,只是重男轻女行为严重,自己将财产都赠给了儿女,看病确要女儿掏钱,虽说做法在法律上没什么不对,但从道义上不支持这种做法,个人支持女儿选择第二种做法,也应该治冶这种没道义的做法。

所以就本案来讲,女婿的同不同意的意见并不是决定性的,关健是女儿的决定。


A19751201W


拿一半有点多了,10成女儿拿3成,说的是女儿拿3成不是女婿。强调一下你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没有任何不妥的,女婿有什么资格去岳父家曾财产呢?在岳父哪里论女婿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外人。女儿不结婚是自己的,一旦结婚从形式上是自己的女儿从实际意义上她已经有很大程度上已经是别人了。最差劲的就是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只要一结婚她的心都不给你一事了,结婚后的女儿连叛徒都不如,说是汉奸也没有错。你岳父有病你小舅子拿7成你出3成是你岳父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的回报,你是应该的。要不然凭什么一个自己辛辛苦苦养20几年的女儿白白送给你呀?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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