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後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十萬個母雞


我也是人家女婿如我丈母孃要是拆遷有錢不給我老婆錢,我們也會和她的兄弟一起分擔贍養老人,我想問一句你們娶老婆你們給丈母孃一家多少錢?20萬,50萬,人家養這麼大給你們當老婆,說句不好聽的話女兒我問一下你?你媽沒給你飯吃把你養這麼大就因為不給你錢,你就不贍養老人?你和你老公一共給你媽多少錢?真實沒良心,在這裡我代表女婿的一方站出來,堅決反對這種,不給錢就不贍養的道理,你媽真的是白養了你這個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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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我認為這是與王老太兒女的自身心理性格和各自的家庭氛圍有關。從簡單的人性方面來看“人嘛?總是貪得無厭的”,有了這個就想要有比這個更好的,王老太給了兒子300萬給了女兒60萬,兒子可能會這樣想,我的姐姐(妹妹)都嫁出去,母親竟然給了她60萬,這不是便宜了他人,不能讓妹妹(姐姐)白拿60萬,理應妹妹(姐姐)去贍養母親,女兒可能會這樣想當時分拆遷款的時候,媽媽給了哥哥(弟弟)300萬,理應弟弟贍養,輪得到我一個只領了60萬的人來贍養啊。(新手寫答,若有不對之處敬請斧正)


拉嗝浪r


給不給錢我都會對父母好的,能把我養大就不容易了,我有兩個妹妹,如果父母的錢都給他們我也沒意見。我只做我自己,我認為拿的多少,給不給都不是我們不孝敬父母的理由,父母在你們小的時候有虐待你不?有不給你吃飯,有不供你上學沒,父母總是把最好的都給了你們。懶得說了


奪情自古空餘恨


拆遷戶王老太拆房屋分得360萬,分給兒子300萬,分給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她,為什麼?先舉個例子說吧!我老公的三姨家也拆遷了,地也開發了,三姨和三姨兩人一共分得了八十多萬。

錢也是全部交給了兒子,三姨家還有三個姑娘,也表示不服氣,但表哥,表嫂一致表示,以後兩位老人由他們來養老,其他姐妹也沒有再爭議什麼。當然這種情況也很少見,但處理好了,也不會引起矛盾的!

再說王老太如果將拆遷款分為三份,兒女各得120萬,自己還能留下120萬。

這樣一來兒女滿意,沒有矛盾不說,自己也留了份養老的錢,何樂而不為呢!以後就算兒女不孝有這錢住個養老院也是不成問題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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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無度、自私自利、不孝至極都在這對兒女身上展現得“淋漓盡致”,真是枉為子女。

王老太是拆遷戶而擁有360萬,給兒子300萬,給女兒60萬。雖然做法可能欠妥,一是對待兒和女的不公平。兒子會以封建的舊思想“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為由,認為母親給女兒60萬的做法不對。用此作為藉口而不給母親養老,他拿了300萬那麼大頭,在他心中是“理所應當”的,這是絕對的“貪婪無度”。作為只拿了60萬的女兒,肯定認為母親不公,母親的養老當然應該是拿了大頭的人。兒子和女兒都只在意母親給自己錢的多少,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而母親的做法最錯的是沒有給自己留下養老錢,本來富有的她晚年必須得看子女臉色而過。這也印證了“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對子女毫無戒備和保留。反觀子女,母親把他們養大成人,還把所有的都給了他們,他們卻不給母親養老,這是

“不孝至極”。

假設一下,如果母親不是拆遷戶,沒有錢,這對兒女會養她嗎?回答肯定是不會,因為他們同樣會找到生活中別的事為藉口。在他們心中只有自己,從來沒有存在一點點孝敬之心。“人無完人”,作為子女,對生養自己的母親都只在乎對錯和錢時,這是把自私表現到極致了。像這樣的人在對待別人時,又怎麼可能會有一點點的真誠呢?

“百善孝為先”,是中華民族的傳承美德,是做人的起點,更是德之根本。


醉知音


題主問: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後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因為兒女都覺得王老太偏心。

在多子女的家庭,偏心永遠是無法完美解決的一件事情。

兒女覺得偏心

題主看到的是王老太房子拆遷後分得的錢給了兒女,但並沒有講述平日裡王老太對於子女的態度。



在我看來,平日裡的王老太也跟題中所說的差不多,重男輕女,覺得“養兒防老”。殊不知,兒子孝順與否,很大程度取決於兒媳婦。


很顯然,兒媳婦並不是願意養王老太的那種,平日裡王老太可能也是對兒子兒媳和孫子疼愛有加,但是在兒媳看來,她給女兒的那份本來也應該是自己的,卻給了已經出嫁的女兒。


加上這次王老太把拆遷款給了女兒60萬,讓兒子兒媳心裡覺得依然不平衡。所以導致不養老。


而女兒,自然不必說,王老太大心眼裡就認為兒子事養老的人,女兒嫁出去如潑出去的水,即便自己想養她,也要經過夫家的允許,也許夫家的公婆已經在身邊,無法再騰出空來養自己的母親。


即便分得拆遷款,自己除了覺得作為王老太的女兒應該得到這筆錢之外,還會覺得王老太過度偏心,只給了自己總額的6分之一,其餘都給了他的兒子。

王老太做了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王老太也許真的沒有想到自己這樣做會讓兒女都不贍養自己,自己把拆遷款一點都沒留還落得這麼個兒女都覺得偏心的結局。


我認為,她太過“為兒女而活”,最後弄得“自己沒法活”。我們一輩輩都是這麼過來的,有了好東西總想著給兒女,卻忘記了自己活好了,兒女才不添負擔。


如果當初,她把拆遷款全部留下,或者子女一人給10萬塊,剩下的留給自己,立個規矩說,誰養我老,我把錢就存在誰的名下。那麼現在的情況一定會反轉。


誰都愛錢,尤其是生活不富裕的人們。


就算是為了得到這筆拆遷款,兒女們也一定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給王老太養老。


況且就算兒女不養,這些留在手裡的錢,也足夠自己過著富足悠閒的老年生活。

把兒女起訴至法院

現在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把兒女起訴至法院。


只要你養他們小,他們就必須贍養你老。這跟是否分拆遷款沒有半毛錢關係。


贍養父母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兒女不能因為父母的偏心不履行自己的義務。


王老太將兒女起訴之後,可以考慮讓他們每個月給自己生活費的方式,也可以考慮在兒女家輪流住的方式。


畢竟如果他們不養自己的母親,以後他們的孩子也會有樣學樣,當他們老了之後,把他們撇下,自己過生活。


總結:大多數父母總想把一碗水端平,可在子女眼裡永遠也無法完美端平。我們不能因為父母的行為而不贍養老人,也請老人在考慮好自己養老的問題,再來幫助子女。


願大家都能母慈子孝,願老人都能安度晚年,享盡天倫之樂。


慕紫茵


事實上,不可能給女兒平均分配,基本上中外都這樣,這是沒辦法的事。

特別是中國,按照香火觀講,外公外婆去世後,外孫的後代就認不得誰是誰,一般不會逢年過節來上香祭祖。但兒子的家族一直會把你當祖宗供著。所有老人,將來你我都要老,一定都會考慮到這個實際。

祖宗要被後輩記著,祖宗想被後輩記著,看起來沒啥意思,是落後迷信,實際上,這種觀念,是中國5000年延續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因有這種觀念,所以,我們的老祖宗都一定要給我們留點什麼,而我們一定也該給後輩留點什麼,供後人紀念。這樣,才不會只管自己花天酒地,哪管死後洪水滔天。一個為後輩著想的民族才能長久。

就這個問題看,顯然,女兒認為分少了,但她不瞻仰父母,這是不對的。道理上,女兒不拿遺產就可以不負責養老(即父母花大錢的事可以不管),但平常的禮節探視,是必須的,這是孝順。何況這個女兒拿了,那至少該負責六分之一養老 ,她卻來都不來。

兒子不養父母那更錯了,妹妹拿的部分,是很少的,這是父母心意,何必一定要自己全得?

出現這種情況,建議上法院,由法院追回養老錢,由母親掌握,因為這對兒女都不是三觀正常的人。


泉心2018


如果是我,活著的時候絕對不會分這個錢。就壓在自己手裡。讓兒子閨女知道我手裡有這筆錢,哪天兒子兒媳婦兒來了伺候我高興了給2萬。哪天閨女姑爺來了伺候我高興了給2萬。在我死前永遠吊著他們。死了我就管不著了,兩人打官司去吧。或者心疼他們,不讓他們打官司,提前立公證遺囑。但是這個遺囑得想想辦法,活之前不能讓他們看見,死了只能拿死亡證明去看。不知道現在公證處有沒有這個保存服務以後兒女拿著死亡證明書才能去看,不知道有沒有這個服務,好久沒立遺囑了。[呲牙]即便沒這個服務,也得想想辦法快死的時候告訴他們遺囑在哪。提到的這個老太……沒文化沒想法,太可憐了……儘量做到。讓兒女們拿到遺囑之後高興半天,一查銀行卡蹦字兒沒有?那才是王道。[酷拽]


飲酒忘塵世


如果是我,我會就給自己160萬,兒女各100萬,養不養老是他們的事,現在的老人很多都這樣,認為兒女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給點就行了,實際是女兒更孝順,所以不會做父母,自己留160萬作為過河錢,以防萬一,因為人隨著年齡越來越大,身體難免出現問題,花不完,走的時候留給孝順的孩子,都孝順就均分。


風塵浪子5214


原因是王老太給了女兒六十萬,兒子覺得女兒是已經出嫁了,不應給女兒錢,因此兒子不撫養老人,想讓女兒撫養王老太。

女兒覺得兒子拿的錢太多,不合理,不想撫養王老太,想讓兒子撫養王老太。

王老太最好的辦法是不分拆遷款,給自已留後路。

按農村養老防老的風俗習慣,如果兒子撫養王老太,死後財產歸兒子。

如果女兒撫養王老太,那麼死後財產兒子,女子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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