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合肥江航两官方文件数据"打架",招股书财务真实性存疑


合肥江航两官方文件数据


作为第二批国企混改试点同时也是首批军工混改试点企业,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肥江航")自科创板受理以来受到了广泛关注。

此前,《壹财信》曾关注到合肥江航在招股书中隐瞒了前身参股公司,除此之外,还发现合肥江航在混改时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与招股书中重要的财务数据出现"打架"的情形,令人不解。

混改提速冲击资本市场

合肥江航聚焦于航空装备及特种制冷领域,主要产品涵盖航空氧气系统、机载油箱惰性化防护系统、飞机副油箱等航空产品以及军民用特种制冷设备。

2017年,合肥江航入选了央企混改"双试点"企业,由此开启混改之路,直至2019年6月,合肥江航完成股份制改革。

根据公开资料,制约合肥江航做强做优做大的因素有四个:一是企业股权结构不够合理,即股权结构单一,不足以支撑军民两用多个产品线;二是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没有建立;三是企业发展资金不足;四是企业产品线过于庞杂。因此,混改势在必行。

据招股书,合肥江航的控股股东为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机载",曾用名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也称"中航机电"),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航空工业集团")。此次科创板IPO,合肥江航由中信证券、中航证券联合保荐,其中中航证券也由航空工业集团控制成为关联方。

2018年3月16日,航空工业集团出具批复,同意中航机载将其持有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江航有限",合肥江航前身)28.60%股权转让给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航产投")。

中航产投是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资本",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也是航空工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此次股权转让构成了关联交易。2018年4月13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2018年6月,合肥江航又以增资扩股方式公开引入四家战略投资者,分别为国新资本、浩蓝鹰击、中兵宏慕、江西军工,对应投资金额分别为9,381.98万元、5,500.02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对应增加注册资本分别为2,488.59万元、1,458.89万元、1,326.26万元、1,326.26万元,以上增资价格均为3.77元/股。

2018年混改完成后,为合肥江航实现上市铺平了道路。而其实这并非合肥江航第一次对资本市场的冲击,早在2013年4月,中航工业旗下的上市公司中航精机就曾启动非公开发行事项,拟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收购合肥江航100%股权及航空机电产品技术改造等项目,其中合肥江航100%股权交易作价10.09亿元,当时仅有单一股东中航机电。

但在2013年11月,中航精机发布公告宣布终止了非公开发行事项,因为收购合肥江航涉及资产中的房屋、土地权属不能办理,从而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展,能否如期办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招股书与关联交易公告数据"打架"

在混改过程中,合肥江航为解决股权单一的问题,曾进行了一次同一实控人下的股权转让,不解的是此次关联交易公告与后来披露的招股书出现了多处数据重大出入的情形,招股书财务数据真实性令人怀疑。

根据中航资本关联交易公告,披露了标的资产合肥江航2015年至2017年的财务数据。

合肥江航两官方文件数据

(截图来自中航资本关联交易公告)

然而,对比招股书的数据发现,两份文件中合肥江航2016年和2017年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没有一个数据是相同的,详细数据对比见下表:


合肥江航两官方文件数据

(数据来源于招股书及中航资本关联交易公告,单位:万元)

具体来看,2016年和2017年的总资产,招股书比关联交易公告分别多出11,783.06万元、5,417.53万元;同期总负债,前者比后者分别多出131,494.14万元、10,014.24万元;同期净资产方面,前者比后者分别减少24,777.41万元、4,596.7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的营业收入,招股书比关联交易公告少了12,002.77万元。同期的净利润则更诡异,招股书显示其当年净利润为负,而关联交易公告则显示合肥江航当年净利润为正,前者比后者少了4,750.47万元。

2017年的营业收入,招股书比关联交易公告少了3,557.73万元,同期净利润则显示前者比后者多了2,336.89万元。

而中航资本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发布于2018年3月28日,其数据全部来源于合肥江航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具体是哪一家审计机构无从得知。

合肥江航此次IPO的审计机构是中审众环。招股书显示,中审众环接受合肥江航委托审计了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023461 号"《审计报告》和"众环审字(2019)023462号"《模拟审计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中航资本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也均为中审众环。

综上,两份公开的官方文件财务数据差异如此之大,具体原因无从得知,或还需要合肥江航和中介机构作出说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