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十堰」这两小偷盯着一住户频频伸贼手 第四次作案时栽了

云上十堰讯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石中玉 报道:小偷见一户人家防盗意识薄弱,不到两个月的时间,3次下手盗窃价值5000余元的财物,第4次“光顾”时,被户主瓮中捉鳖。

日前,东岳公安分局中区派出所接到徐女士报警,称其家中进了小偷,已经被其丈夫抓获。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两名青年男子蜷缩在李先生家的厕所里。

「十堰」这两小偷盯着一住户频频伸贼手 第四次作案时栽了


经查,当天凌晨1时许,正在卧室休息的徐女士和其丈夫李先生突然被屋顶上的异响惊醒,两人屏息没有出声,仔细观察,发现厕所有灯光闪烁。由于徐女士家近两月多次被盗,所以怀疑有小偷。正在两人犹豫之际,发现厕所门被人打开,李先生立即冲上去,发现有两名青年男子从窗外翻进自家厕所。两男子撞见李先生,也被吓了一跳,因害怕挨打,蜷缩在墙角,徐女士随即报警。

「十堰」这两小偷盯着一住户频频伸贼手 第四次作案时栽了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和张某今年9月在网吧结识,二人均无业。今年10月初,赵某跟随他人来到徐女士家的平房附近,在徐女士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电瓶车储物箱内盗窃现金2000元。

11月中旬,张某带着赵某再次来到该处,又从电瓶车储物箱内盗走现金400元。

12月5日,二人故地重游,却发现电瓶车储物箱内空空如也,扭头发现平房的厕所窗户开着,观察确认屋内无人后,二人翻窗进入屋中,盗走现金1600元,手机1部。

12月9日凌晨,二人再次潜入平房盗窃,不料惊醒了户主,被抓个正着。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十堰」这两小偷盯着一住户频频伸贼手 第四次作案时栽了


警方提醒

岁末年尾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期,警方将加大打击力度,但是仅凭警方的力量是不够的,市民们也需加强防范意识,一是尽量不要在家中及私家车内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二是根据需要选购安装电子报警器、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尤其是一些安保措施不太好的老小区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

报料微信关注:13807280110,报料电话:0719-811011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