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法网难逃!桥头一男子“改名换姓”试图蒙混过关

近日,桥头公安分局

成功侦破一宗污染环境案件

犯罪嫌疑人试图“改名”逃避法律责任

可法网终究难逃

为有效打击涉食药环农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12月12日,在桥头镇镇党委委员林锦彪带领下,桥头公安分局联合桥头生态环境分局成功捣毁一个涉嫌偷排工业废水的五金电镀厂,查扣电镀五金设备、重污染原料一批。该厂老板郑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刑事拘留。

法网难逃!桥头一男子“改名换姓”试图蒙混过关

▲化学原料随处堆放

废水无环保处理直接排放

5月29日,桥头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郑某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大东路某无证照五金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其生产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管道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法网难逃!桥头一男子“改名换姓”试图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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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无环保处理直接排放

执法人员对车间排放口外排水样及静止水样进行检测,发现车间排放口外排水样中总铬超1417倍、六价铬超532倍、镍超0.5倍、PH值不达标、铜超0.26倍、锌超891倍、铁超326倍、铝超0.7倍;车间排放口静止水样中PH值不达标、氨氮超5.66倍、化学需氧量超32.8倍、镍超1.3倍、铁超534倍、锌超1279倍、铜超1.95倍、总铬超2059倍、总磷超1.36倍、铝超1.1倍。

法网难逃!桥头一男子“改名换姓”试图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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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化学原料

由于郑某经营地下电镀加工厂涉嫌污染环境罪,2019年9月10日桥头生态环境分局于将该案移交桥头公安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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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电镀厂”加工设备简陋

“二标四实”助破案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郑某逃去无踪,桥头公安民警迅速开展勘查、走访及查看周边监控等工作,随即将犯罪嫌疑人信息上网追逃。2019年12月12日18时许,分局“二标四实”工作专班在深入采集信息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的家庭住址与犯罪嫌疑人郑某的住址非常接近,于是联合专案民警上门走访,在桥头镇朗厦村华厦路某出租屋将郑某抓获。

法网难逃!桥头一男子“改名换姓”试图蒙混过关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化名蒋某锋隐藏在桥头镇朗厦村一小型加工店内,在登记“二标四实”时,以为改了名字和家庭住址就可以隐瞒过关,但是在各项证据面前,他只好老实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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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嫌疑人郑某

目前,郑某已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结中。

以案说法

污染环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警方呼吁:
广大人民群众、石材企业主、经营商铺(店)主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环保意识、绿色意识、生态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杜绝和举报违法排污行为,携手起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和净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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