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莫名其妙背上了70多萬元債務山東東營:依法抗訴幫當事人卸掉包袱

本報訊(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尉風華 王豔青)“感謝檢察院還了我清白!”近日,山東省東營市奧瑞石油公司負責人閔某來到東營市墾利區檢察院,將一面錦旗送到辦案檢察官手中。

  事情回到六年前。2013年,閔某將自己註冊的東營市奧瑞石油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瑞石油公司)搬入於某(在逃)經營的大廈內辦公。不久,閔某發現於某假借奧瑞公司名義做業務,就搬出了該大廈。但於某卻沒有停止“冒名頂替”的行為,2014年,於某開始做成品油銷售,並僱用尚某為他運輸。

  到了年底,於某共欠尚某墊付油款及運費70多萬元。於某給尚某手寫了一份借據,借據中借款人為奧潤石油公司,與奧瑞石油公司有一字之差,且未加蓋公章。

  因為於某不支付油款及運費,2015年6月,尚某起訴至墾利區法院,請求判令奧瑞石油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計76.6萬餘元,於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原來,除借據外,尚某還提交了一份落款為奧瑞石油公司的收款證明,證明上加蓋了奧瑞石油公司公章。後經檢察機關調查核實,該證明系尚某起訴後於某為他出具,且所加蓋公章並非奧瑞石油公司真實印鑑。

  2015年10月,墾利區法院判決奧瑞石油公司償還尚某借款本金70萬元及利息。此時,閔某正因病住院治療,且實際上奧瑞公司已停止了所有業務。直到2016年,閔某在小區門衛處偶然發現了法院寄給她的判決書,一直在家休養的閔某才得知自己在毫不知情下背上了鉅額債務。拖著病體,閔某找到法院,卻被告知已超期不能再審,在一位朋友的指點下,抱著試一試的心態,閔某走進了墾利區檢察院接訪大廳。

  墾利區檢察院受理案件後,向一司法鑑定中心申請公章鑑定。同時,辦案檢察官還多處走訪,找到相關證人進行調查核實。經審查,辦案檢察官認為:尚某虛構借款事實起訴,導致原審認定事實確有錯誤,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繫於某偽造。經墾利區檢察院提請,東營市檢察院向東營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該案再審開庭後,經法院准許,尚某撤回起訴,墾利區法院依法裁定撤銷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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