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一保險營銷員違規被禁業2年

【記者 張爽】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欺騙投保人、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給予陽光人壽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員王雅君禁止進入保險業2年的處罰。

一保險營銷員違規被禁業2年

行政處罰顯示,經調查證明,2016年,王雅君向投保人銷售陽光財富年金保險B款(分紅型)、陽光人壽附加相伴年金保險(萬能型)時,告知投保人產品期限為5年、承諾保單年收益5.5%,但產品實際期限為“至100週歲保單週年日”,保單收益為不確定。銀保監會認為,不論投保人是否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王雅君欺騙投保人的事實清楚無誤。

此外,2016年至2017年,投保人在購買上述兩款保險產品時,王雅君向投保人贈送黃金和金幣,該行為屬於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銀保監會認為,由於王雅君銷售產品等行為造成較為嚴重的社會影響,本案除追究公司責任外,也應追究王雅君相應的責任。

針對上述事實,銀保監會決定,因欺騙投保人,給予王雅君禁止進入保險業1年的處罰;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行為,給予王雅君禁止進入保險業1年的處罰。總計給予王雅君禁止進入保險業2年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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