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省人大常委会来清水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来清水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万鹏举带领检查组深入清水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县委常委、副县长秦永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伟参加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来清水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万鹏举一行先后到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西干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点、天河酒业污水处理站、城区新建水源保护区、白沙镇赵沟新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实地检查,并听取相关部门、企业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来清水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万鹏举对清水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清水县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研判环境保护领域面临的问题,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散乱污”企业、养殖场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力度,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要积极争取污染治理项目资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补齐水污染防治短板;要加强《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和法治意识,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来清水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近年来,清水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坚决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持续加大水环境监测力度,水环境质量常年保持稳定,全县未发生水环境安全事件。省控地表水牛头河倪徐村断面水质始终保持在三类水质标准以内,达标率100%;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39项指标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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