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 工程監理對施工現場的控制要點及措施

工程監理以“三控制”、“三管理”、“一協調”為工作目標,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就是使工程項目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在建築工程施工監理過程中,監理人員必須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抓住這個核心。同時協調處理好“進度、質量、投資”三項合同目標的相互關係,促使合同管理目標得到優化實現。下面結合自己的監理工作,把監理工作中體會到工程監理在現場工作幾個重要的控制環節分別陳述如下:

一、施工方案及安全方案的審核對工程項目實施具有先導作用

對於整個施工過程來講,開工前的技術準備―――施工方案對工程的進行起到計劃和指導作用。監理施工方案的審核,也起到了預控及把握工程控制主動性的關鍵作用。

在工程實施中,存在較多階段性的施工方案及質量控制措施,均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在一般建築工程中,就有樁基、基坑基礎、主體工程等各階段的施工方案,而在此中間,筆者認為對工程質量、安全作用比較關鍵的,也是體會較深的就有以下幾個:

(1) 腳手架方案的審核及實施中的施工安全檢查

在工程施工中,特別是帶地下室的高層或多層建築的施工時,腳手架工程對整個工程的質量、進度與安全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雖然,根據FIDIC慣例來看,腳手架工程屬於施工臨時工程,其質量的控制可以不在監理工程師的工作範圍內,但根據目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中賦予監理的“方案審核”職責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9年5月13日新頒佈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中的規定,對高層腳手架的安全控制的監理責任感予以了明確。

因腳手架的搭設,特別是高層建築中腳手架搭設的方法、與主體結構的聯結方法,將直接對工程的施工產生影響。因此,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腳手架方案的審核就意味著對影響主體工程因素的審核,其意義非常重要,況且,監理對工程安全的控制也越來越被各級社會重

視,一旦工程出現安全方面的事故等,監理首當其衝的被擺在了矛盾的前沿。

在腳手架方案的審核中,首先應對其計算中的取值進行審查。筆者在工作中,曾經碰到過這樣一件事:施工單位計算的腳手架的安全係數非常大,但仔細審核其荷載取值後發現―――在計算腳手架自重時,竟未算入各種扣件的自重,導致腳手架立杆計算時垂直荷載偏小,結果偏安全,筆者當場予以了糾正。

在腳手架方案的審核中,如碰到懸挑腳手的,應注意對其懸挑受力構件的計算審核。有些工程中,懸挑的構件僅僅憑施工方的某些經驗,對懸挑抗傾覆節點的措施未能詳細計算,如此倒導致了安全隱患的存在,尤其在外牆粉刷開始時,由於腳手架上存在較大的施工活荷載,其懸挑件抗傾覆節點的措施是否滿足功能要求是腳手安全的關鍵。

另外,在腳手架工程中的聯結件的簽證問題:根據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高層腳手架工程與主體結構的聯結件,採用包乾的方式結算。現場監理可以對施工單位預埋的聯結件進行清點簽證,如超過了定額包乾的費用,則可按照規定按實簽證結算。

(2)土方基坑的開挖方案審查及對邊坡穩定的影響

在帶地下室的工程中,基坑的施工是一個重點控制的內容,同時,深基坑的施工及安全,又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所規定控制的內容之一。在對於深基坑的施工控制中,必須注意的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土方開挖的順序和邊坡的穩定。

在實際工程中,帶地下室的工程特別是高層建築,往往採用樁基基礎,此時基坑的開挖必須注意基坑底土在打樁後孔隙水壓力的釋放問題。

在樁基打入後,基坑底部的土層因樁的擠密效應,存在較大的孔隙水壓力,尤其在基礎底土層狀況較差的位置,挖土過程中如果不注意開挖順序,則會出現基坑底土的流變,出現基坑邊坡的變形及產生大面積的滑移,影響基坑安全,使坑底樁基產生位移。

筆者在監理××市××苑小高層一期工程時碰到這樣一件事:由其他監理單位負責的6―1―2#樓基坑深度為4.2m,基坑坐落在層厚達10―――14m的飽和的粉質淤泥質土層內。基坑開挖時,監理及施工單位均未對開挖的基坑邊進行控制,挖出的土隨意堆在基坑邊上,最後導致了基坑邊坡的深層滑移,基坑內坡底附近的樁頂因此向坑內方向偏移了0.8―――1.2m。這個教訓非常能讓人引以為戒。後來在本人負責監理的該小區3#、5#、6#樓時,充分注意了挖土對基坑的影響因素,確保了基坑及坑底樁基的穩定。

由此可見,在開工前根據工程地質情況,仔細審核土方基坑的開挖方案,對工程基礎施工的質量與安全有著前提保證作用。

二、 工程開工申請的審核是監理履行合同責任及規避責任風險的前提

工程開工申請的審核及開工令的發出,是監理工作中總監對工程控制的第一個指令。在此之前,除了對現場施工準備工作的檢查,對施工單位項目部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外,還應對是否已經辦好施工許可證、安全許可證的建設程序手續進行檢查,如均已齊

全,則可同意開工。

但在實際工作中,筆者也碰到過一些為難的事情――建設單位招標時已經確定了開工日期,施工單位進場後簽定的合同即根據招投標要求確定的開工日期,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時,因建設單位的原因,許可證遲遲不能辦理,而建設單位(特別是一些政府投資的形象政績性工程)則指令性要求必須開工。此時,作為監理方除了要求施工單位具備自身的開工條件外,在未見到許可證之前,可書面向建設單位發出聯繫單,請示是否可以開工,如若建設單位有書面同意,則可根據建設單位的指令發出開工開工要求。

如:在某個政府實事工程中,招標中要求2月19日開工,施工單位中標後馬上籤訂合同並進場,而因建設單位用地手續不全,施工許可證尚不能批下。如此,監理工程師按照工程開工請示的慣例,向建設單位書面發出聯繫單,請示是否開工,並請建設單位簽字、蓋章回復,在收到建設單位開工的明確指令後,根據建設單位的指令發出開工通知,並要求施工方補上許可證。後許可證在3月12日方才審批通過,而證上的開工日期竟然也是2月19日,這就意味著根據許可證日期,也可以在2月19日開工。

若此,監理方經過請示後發出開工令,既未違反規定,也滿足了建設單位的要求,同時對於監理開工審核的依據問題也打了個“擦邊球”,規避了監理方可能存在的某些操作責任風險。在工程開工的問題上,總監可採取向建設單位書面報告的方式,既規避了一些爭議性的風險,又滿足了建設單位要求。同時,又遵守了《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139―2000)的相關規定。

三、 群體工程中監理例會的協調對工程順利實施起保障作用

在群體工程的監理中,由於各工程的具體構成、情況、施工單位資源的配置、進度等各有不同,監理為實現工程的總體目標,應利用每週監理例會的機會,對各單體工程的進度及質量進行督促及對比;

在例會上,監理工程師應充分發揮監理對工程控制的主導作用,及時抓住群體工程建設的總體進度要求及質量控制的主動權,對各工程已經雛形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原因,對下週施工計劃中的重點控制內容進行預控;對工程的進度問題,則對照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將各單體工程間進行比較,充分利用施工單位之間進度差,進行對比督促,對個別表現較差的施工單位,在會議上明確責任,充分運用支付審核手段進行督促。

本人在負責×市教委××學院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中,對該學院8.53萬平方米14個單體的群體工程,採用了周例會的形式進行協調督促。

每次開例會時,先總結上週的質量情況及進度情況,就質量問題提出監理主導性的意見,對下週施工中各單位必須注意的重點及監理對質量控制點的檢查進行明確。

對於工程進度問題,先要求各施工單位彙報各自已有進度及下週進度計劃,對照各自的總進度計劃,滯後的要求施工單位落實措施。由於一般施工單位均有自尊心,不願在總眾多施工單位面前“出醜”,因此,各施工單位能對自己的進度進行合理安排,不願在例會出“洋相”,該工程項目的群體進度基本上能按照市教委的要求予以一步步實現。有個別施工單位當時有些“臉皮厚”,在進度措施方面只停留與口頭承諾,但經監理工程師多次採取控制付款等措施督促後,在後階段終於能按照開工時的進度計劃進行施工。

因此,在群體建築的進度控制及協調時,每週的工程例會是總監對工程控制的較好機會,應好好利用,通過例會抓住工程控制的主動權。

四、 充分運用工程支付控制為監理控制效果實現的必要手段

在工程監理工作中,常碰到某些施工單位不服從管理,一付“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對於這種施工單位,監理可以與建設單位協商一致,對工程款的拔付按照“先報監理審批,再由監理上報建設單位”的付款程序。當施工單位有不服從管理要求時,採取控制付款的手段對其進行控制性“制裁”,使施工單位充分認識到“只有服從監理的控制管理”,施工才能順利進行,工程才能儘快到手,徹底改變某些施工單位“監理僅僅是做做資料,有與沒有一樣,工程做了就必須付款”的思想,用監理自己的力量,對施工單位進行影響,使其服從監理管理。

在本人多年的監理工作中,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是在開工前,與建設單位協商好工程付款的順序,即由建設單位出面明確―――只有經過了監理簽字認可後,施工單位才有可能拿到工程款,否則建設單位決不付款。

在監理××經濟開發區行政辦公大樓及港口監管樓工程時,建設單位充分支持了監理對於工程款付款程序的要求,連建設單位的甲供材料付款也要報監理審批。該工程的甲供材料經監理驗收合格後再由總監審核付款申請,杜絕了以前甲供材料進場因是建設單位供應而無人敢進行控制的現象,全面把好了工程材料進場關。

由於甲供材料的付款也由監理審批,因此各參建施工單位的每月產值報表也基本能按時上報監理組,在工程驗收中,也未發生施工單位對監理意見“陽奉陰違”的現象,在工程實施中監理樹立了相當的威信,工程控制的效果也較為明顯。

該次監理工作的該行政大樓及港區監管樓工程獲得市優質工程―――姑蘇杯獎。該行政大樓還被獲得了“揚子杯”獎。

五、 嚴把工程質量驗收關對工程控制有著關鍵性的意義

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驗收前往往是施工單位最容易鬆勁的時候。在驗收前,施工力量往往被派往別處,項目經理也不如以前那樣每天到現場了。

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對現場待驗收的實物工程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用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有必要時還可以開專門的監理例會,落實整改意見及協調問題。在全部完成後,組織監理組成員及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前的逐項檢查,在具備

驗收條件後,組織工程的預驗收,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參加,對工程的各細部、各功能進行驗收,並做好預驗收記錄,對各方提出的意見進行彙總分析,確定落實的時間及要求。

工程驗收關的控制關係到項目最後的質量總體控制效果,在對預驗收中提出整改意見的落實過程中,監理應進行跟蹤控制檢查,嚴把工程最後的質量驗收關,確保監理事後控制措施的落實和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

六、結語

本人通過多年監理工作的實踐,在總監崗位上對工程的控制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心得體會,現作拋磚引玉之舉,請各位同行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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