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調查:非法處置醫療廢物背後的產業鏈

央視3·15晚會曝光用過的注射器、血包碾碎變成了蔬菜網袋、兒童玩具。南方週末記者曾追蹤湖南“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調查非法處置醫療廢物背後的產業鏈。

调查: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背后的产业链

廢棄的輸液袋裡依然有液體殘存。(江文/圖)

南方週末記者 柴會群 實習生 朱思韻

發自湖南汨羅 懷化 長沙

在審完一起案子之後,法官鄒滿意改掉了一個多年的生活習慣,不再用一次性塑料杯喝水,還勸身邊的人也別用,“以前聽說過不乾淨,到底怎麼不乾淨不知道。這次知道了。”

2017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湖南省高級法院通報9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仇勝雙等犯汙染環境罪案(以下簡稱“仇勝雙案”)排在第一位,媒體稱之為湖南“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

作為汨羅市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鄒滿意主審了這起案件。12名被告人均構成汙染環境罪,獲刑一年十個月到三個月拘役不等。案件的核心事實是,非法收售或加工混有感染性廢物的輸液袋。

湖南高院將本案的典型意義歸納為,“充分體現了刑罰的威嚴和震懾作用”,同時“暴露了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垃圾管理、處置方面的漏洞以及環保行政部門在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等多個環節的監督管理缺位”。

由此,醫療廢物收集、處置領域存在已久的一個“潛規則”被揭開——在利益驅動下,一條網點遍佈全國的產業鏈形成;醫療機構大量使用過的輸液袋,與感染性醫療廢物混在一起,經過加工後,有的最後甚至變成了包括餐具在內的日常生活用品。

南方週末記者瞭解到,仇勝雙案的破獲和查處,是湖南省司法機關和環保部門通力合作的結果。警方查清了這個產業鏈的四個層級,但由於種種因素,尚未能將全案徹底摸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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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兩天才運完

2016年4月7日,在接到舉報趕到仇勝雙家中後,汨羅市環保局應急中心主任徐樹立被眼前的景象驚住了:

現場露天堆放的蛇皮袋如同小山,袋子拆開後,裡面的東西五花八門:棉籤、針頭、病人尿袋、裝著血的輸血袋。有的袋子還盛有藥劑,散發著刺鼻的氣味。後院則堆放著經過加工的輸液袋破碎料,每片大概有指甲蓋大小。

徐樹立說,那次在仇勝雙家查扣的醫療垃圾共計52噸,拉了四十多車,花了兩天才運完。

在湖南汨羅,塑料廢品回收行業已有三十多年曆史,當地最早稱之為“拾荒貨”,有上萬人以此為生。位於新市鎮的“團山再生資源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團山市場”),曾是中南五省最大的廢舊塑料集散地。

從2015年上半年開始,汨羅市古培鎮楊柳村村民仇勝雙頻頻出現在這裡,前來尋求一種特別的貨物——醫院裡的輸液袋,業內通常稱之為“鹽水袋”。作為第一輸液大國,中國每年的醫療輸液多達上百億瓶(袋)。這些輸液產品的外包裝多由上好的聚乙稀、聚丙稀材料做成,在再生塑料行業極具競爭力。

一年前,26歲的仇勝雙從父親處接手塑料破碎生意時,原本從三公里外的團山市場收購的是廢舊塑料膜,拉回家中用機器加工破碎,再賣給下家。

然而,因近年來市場行情走低,仇勝雙的生意並不好做。與很多當地作坊主一樣,他不得不考慮轉型。

此時,1300公里之外,比仇小一歲的高學東正在尋找合適的生意夥伴。他的家鄉河北省文安縣是全國有名的塑料顆粒市場,當地人將廢舊塑料破碎後再加工成顆粒,作為原材料賣給全國各地的塑料製品廠家。而回收的廢舊塑料中,就包括輸液袋等醫療垃圾。

仇勝雙案專案組負責人、汨羅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教導員吳敏說,在這條產業鏈中,破碎是汙染最嚴重的一個環節,導致當地的地下水都不能喝。

吳敏說,由於靠近北京,當地環境整治特別厲害,把最低端的環節全部趕出去了,“允許交易,破碎加工不能搞了”。於是,一些從事醫療垃圾生意的作坊主,不得不將初加工基地轉移。

據湖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偵查支隊副支隊長邱正玉介紹,在查處仇勝雙案後,省公安廳、省環保廳高度重視,立即在全省部署開展專項打擊排查行動。截至目前,全省已查取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件7起。

從已查處的案件來看,湖南處於產業鏈的低端,醫療廢物分揀初加工後流向外省市,目前查明的有河北、浙江等地。

仇勝雙與高學東是通過一位中間人介紹相識的。直到第8次訊問,仇勝雙才供出了高學東。按高對警方的說法,選仇勝雙為生意夥伴,是因為對方曾說過“上面有人”,“我的理解就是他在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有特別硬的關係,不會查他們”。

後經法院審理查明,除了現場查獲的52噸之外,在短短半年間,仇勝雙賣給了高學東140噸醫療垃圾。

高學東先從仇勝雙那買了不到一噸輸液袋破碎料,直接倒賣給滄州市河間縣的沙某某處,用來造塑料顆粒,“沙某某將輸液袋料摻進藍丙PP粒(記者注:一種用廢舊塑料生產的再生原料)裡面一同造粒子,摻進去後效果比較好。”

試用成功之後,2016年8月中旬,高學東以5200元一噸的價格,讓仇勝雙從湖南又發了一車貨來,共計十七八噸。根據高學東的供述,除了沙某某,他從仇勝雙處進的貨至少還賣給三個人,每噸賺取400元至600元。

另據高學東向警方透露,加工廠家在生產塑料顆粒的過程中,還會摻入一次性注射器的破碎料,“肉眼無法分辨,必須經過專業設備才能檢測出來”。“大部分貨物是查驗不出來的”。

高學東沒有向警方交代這些塑料顆粒的最終去向。

南京警方去年曾破獲該市“首起醫療廢物汙染環境案”。據媒體報道,涉案醫療垃圾加工成塑料顆粒後,會被出售至江蘇、浙江等地做進一步的加工。警方查獲了不少由這些原材料製成的塑料餐具、塑料玩具等。

據河南電視臺2014年報道,該臺接到業內人士報料,稱駐馬店市有人非法回收醫療垃圾。記者一路追蹤,發現這些醫療垃圾成為一次性餐具的部分原料。

在找到高學東這一大客戶之前,仇勝雙已經與一位被稱作“老徐”的江西人做成了一筆輸液袋生意。按仇的說法,那批貨有10噸。但在警方介入調查之前,“老徐”已經生病去世,這條線索也因此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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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有限的幾個下線相比,給仇勝雙供貨的上線是一個更為龐大的網絡。他們有的是仇勝雙從前的上游客戶,更多的是聞訊而來的廢品收購商,在仇勝雙發出需求信號後,他們便利用各自的供貨網絡收集醫療垃圾。

渠道打通之後,如一位被僱用的工人作證所說,仇勝雙每天早晨駕駛他的綠色小型貨車出去,隨後拉一車的醫療廢品回來。

各地的醫療垃圾源源不斷湧向汨羅。它們在醫院的原始收購價格通常在每噸1000元左右,層層加價後,賣到仇勝雙手中要2000多元,仇勝雙再以高出一倍的價格賣給高學東。

後來在法庭上被法官問及“醫療廢品與其它廢品有什麼不同”時,一個廢品回收商的回答是:“(醫療廢品)便宜些,一斤便宜兩角”。另一涉案人在被問及“為什麼只收購醫療物而不收其他廢物”時,給出的答案簡單而直接:醫療廢品的利潤大。

仇勝雙收購的醫療垃圾,絕大部分被認為源自湖南、湖北兩省的醫療機構。經執法人員辨認,現場查獲的輸液袋、血液袋、藥瓶等醫療垃圾的標籤上,分別寫有湖南益陽市中心血站、衡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湘潭市中心醫院、株洲市中心醫院、郴州市三醫院,湖北遠安縣人民醫院、襄陽市軍工醫院、襄城區新集衛生院等字樣。南方週末記者在這批醫療垃圾中隨機查看,很快又發現帶有“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字樣的輸液袋。

按照規定,醫療廢物應由醫療機構分類收集,並由專用車輛運至有處置資格的專門機構集中處理。而仇勝雙並沒有處置醫療廢物的合法資質。

在仇勝雙的直接供應商當中,李文娟(應採訪對象要求使用化名)是最接近醫院的一個。她向警方供述,2015年5、6月份,她開始從懷化市第一人民醫院收購鹽水袋,通過在該醫院收廢紙的人認識了一個物業管理的女子,之後一有鹽水袋,那女子就打電話通知她去收。

“我就帶幾個在我們廠裡做事的人去醫院收鹽水袋。我們從醫院住院大樓隔壁一棟樓房的地下通道進放鹽水袋的倉庫……裝鹽水袋的房間的門是鎖著的,我們進鹽水袋房間都是打‘深華物業’的電話,那女子就自己或安排人把裝鹽水袋(的)房門打開,我就帶我的人進去……”

按李文娟的說法,醫院的鹽水袋放在黑色塑料袋中,但裡面並不全是鹽水袋。仇勝雙要“除雜”,摻有其他東西會壓低價格。所以他們要進行分揀,把用過的醫用棉籤、一次性注射器、針頭等清理出來。有的鹽水袋還有遺留液體,就用剪刀剪開,把液體放幹。後來嫌費工,乾脆扔到一邊不用。

“我們把清理出來的鹽水袋用蛇皮袋分裝好,然後裝上我自己的小貨車,我們到懷化離我家不遠的一地磅過磅,那女子跟我一起去過了幾次磅。我們按每噸1200元算賬,每次過磅完,我就給現金給那女子。”

仇勝雙的二級上線(按醫療垃圾流向)胡炳濤則向警方這樣介紹他從湖北宜昌的兩家醫院收輸液袋的過程:2015年8月份,他通過一個姓譚的老闆從兩家醫院收來了一次性輸液袋。他開車和譚老闆一起去收,宜昌市中心醫院一般每週五中午一點去一次;軍區醫院一般每月去一次。醫院的清潔工把各個科室的廢品都拿到大廳外面,就在醫院大廳外面稱重。收一次貨大概1000斤左右。稱完重,拉到譚老闆的廠房。他只要一次性輸液袋,病人用過的屎尿盆、臉盆、水桶、藥材等譚老闆自己處理。

仇勝雙的另一名二級上線胡賢二情況類似。按其說法,他是經承包宜昌市某醫院衛生的某物業公司經理的介紹收該醫院的廢品。“我到每個科室去收鹽水袋,醫院裡面基本上都是分好類的,黑色袋子裡面的廢品是可以給我收走的,黃色袋子裡面的是醫院自己處理的。我都是在黑色袋子裡面挑出我需要的,比如鹽水袋、礦泉水瓶等,其餘裡面的東西我就不要。”

不過情況並非都是如此。按照仇勝雙案一名未被提起公訴的二級上線的說法,其手中的輸液袋竟是從一家有醫療廢物回收處置資質的公司處買來的,“1100元一噸”。該公司還和仇勝雙一樣做輸液袋破碎生意。他曾買了四十來噸輸液袋破碎料,賣給了江蘇南京一個老闆。

调查: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背后的产业链

2016年4月7日,汨羅市古培鎮楊柳村三組仇勝雙醫療廢物處置場,混合在一起的醫療廢物。堆成小山狀的白色物體為廢棄輸液袋。(江文/圖)

3

越往下查難度越大

仇勝雙被舉報時,正值湖南省公安系統發起打擊環境汙染犯罪的“清水藍天”行動。據湖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謝築湘介紹,近年來,湖南省委、省政府對環境汙染問題高度重視,湖南省公安機關和環保部門以“零容忍”的態度打擊環境犯罪。

因判斷涉嫌犯罪,汨羅市環保局通知警方到場,仇勝雙被當場控制。

“他當時很鎮定,沒想到事情會像後來那麼嚴重。”徐樹立說。

警方以汙染環境罪對仇勝雙立案。該罪名出自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毒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危險廢物屬於“有毒物質”。危險廢物數量達到三噸以上即構成“嚴重汙染環境”。而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

由於現場查扣的醫療垃圾遠遠大於三噸,無論是汨羅市環保局還是公安局,起初均認定仇勝雙構成汙染環境罪證據確鑿,不存在問題。

然而立案、抓人之後,事情卻急轉直下。“起初我們有個誤區,以為都是醫療廢物,後來衛生部門說輸液袋按規定不是。”汨羅市環保局法制股股長張務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以2003年國務院出臺《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為標誌,國家對醫療廢物的管理進入法制化軌道。該條例明文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根據原衛生部和原國家環保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共有五類,分別是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其中,病人用過的棉籤、一次性輸液器、一次性注射器均屬感染性廢物。但輸液袋未被納入。

2005年,原衛生部發布《關於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發[2005]292號,以下簡稱 “292號文”),明確規定:使用後的輸液瓶不屬於醫療廢物。

在仇勝雙家查扣的醫療垃圾,絕大多數都是輸液袋。如果把輸液袋剔除,其他醫療垃圾縱使都視為醫療廢物,也達不到3噸的最低標準。

2017年4月下旬,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環保廳、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專門就此問題召開協調會。會上,湖南省環保廳固體廢物站的一位負責人提醒:看看那批醫療垃圾裡有沒有針頭,如果混在一起,全部都按危險廢物算。

根據2007年由原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佈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具有感染性的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混合,混合後的廢物屬於危險廢物。

“去了看到針管、輸液管、棉籤、針頭都有。”張務說。

之後,在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廳的支持下,專案組繼續深入查辦該案,先後打了這條產業鏈上的四個層級,抓獲涉案人員三十餘人。力度之大,在全國同類案件中非常罕見。

吳敏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專案組本來想將該案從源頭到最終流向都查清楚,但受制於種種因素,這一初衷未能實現。

“打擊面太廣了。”吳敏說。

吳敏顧忌的另一因素在於法院怎麼判,“我們原來的想法是,如果能判下來,就還要走下去;判不下來,就沒有走下去的必要了。”在仇勝雙等人被判刑之後,吳敏稱此案將進入“下半階段”。

前述南京“首起醫療廢物汙染環境案”,於2016年12月下旬由公安機關主動向媒體曝光。當時公佈的消息是,涉案醫療垃圾達3000噸,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逮捕1人。但再無後續消息。南方週末記者與承辦此案的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聯繫,被告知該案“已經離開公安機關”,建議跟棲霞區檢察院聯繫。但棲霞區檢察院告知南方週末記者,此案並未到該檢察院。

南方週末記者獲悉,仇勝雙案引起了最高檢、公安部和環保部的高度重視,將派員赴汩羅繼續督辦此案。

4

“開了一個口子”

審完仇勝雙案,鄒滿意的體會是:這麼多醫療垃圾,怎麼就能順利地從醫院出來,經過收集、運輸,流入到汨羅的小作坊裡?“這麼長的鏈條,有一個環節把握好了,就不至於出現這樣一個場面。”

在一直主張嚴查此案的謝築湘看來,在仇勝雙案中,醫療廢物完全脫離了職能部門的監管。他認為,這一現象不是湖南的個案,而是整個行業的“潛規則”,“公安機關就是要通過主動出擊,打掉這條黑色產業鏈,破掉這個潛規則,倒逼有關部門加強監管”。

南方週末記者注意到,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頒佈不久,關於使用後的輸液袋到底算不算醫療廢物就存在爭議。江蘇省衛生廳曾專門向衛生部請示,衛生部覆函稱,“未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洩物汙染的,不屬於感染性廢物,不必按醫療廢物要求處理。”一年後,衛生部發布292號文予以明確。

吳敏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在仇勝雙案辦理過程中,涉案輸液袋到底有沒有被汙染,成為最大難點。“沒有被汙染的可以(回)收,但是(實際上)都被汙染了。不排除在醫院裡分好了,但是在後期轉賣過程中又混合了。”

292號文意味著,輸液袋只要沒被汙染,就成為“可回收利用”的醫療垃圾。《經濟參考報》曾引用湖南省環保廳固廢站調研員龔志凌的說法稱,環保部門對此持“保留意見”。比如輸液瓶裡多多少少有藥品殘留或抗生素,抗生素如果進入水體,對人體危害大,而輸液袋在回收加工時,一般在80至100攝氏度左右環境裡即可碎成顆粒,在這種溫度下,難以保證藥物殘留和各種病菌完全被清理掉,而這樣的輸液袋可能被製成各種日用品,如塑料茶杯、碗筷、玩具,危害性很大。

而如果作為醫療廢物處置,則通常要在2000度高溫下焚燒。

張務稱,輸液袋雖然被衛生部門明確不屬於醫療廢物,但對其如何管理卻沒有相關立法。而對於醫院中的醫療廢物,雖然《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其收集由環保部門監管,但因為有衛生部門在,環保部門事實上“不好管”。長期以來的不成文規矩是:醫療廢物在醫院由衛生部門管,出醫院才由環保部門管。

吳敏也曾對仇勝雙案暴露出的問題進行深思:“我並不是不主張輸液袋循環利用,但是怎麼循環利用?監管措施是嚴重滯後的,醫院配套設施沒跟上,相關人員素質沒跟上,談循環利用不切合實際。”

在吳敏看來,292號文實際上給輸液袋回收“開了一個口子”,以輸液袋為主體的醫療垃圾產業鏈條就是從這裡面衍生出來的。

早在2009年,上海市閘北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的李文菊曾就上海市醫療機構使用後一次性輸液袋(瓶)的處置狀況寫過一篇論文,結論是“不容樂觀”。她發現,大部分醫療機構則將總量約90%的一次性輸液瓶(袋)作為一般性的廢物由醫院後勤處置,要麼當作生活垃圾處理,要麼按廢品出售。

李文菊認為,有關職能部門對醫療垃圾的回收實施全程的監控和監管是必需的,“但目前的監控和監管還是空白。”她建議,應加強源頭管理,醫療機構要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將其分類,防止被汙染。使用後的一次性輸液袋(瓶)要定點回收,嚴防人為流失。如果要進行資源再利用,則必須要經過消毒,而且只能加工成農用薄膜、鞋底、水泥袋等,絕對不能再加工成與飲用有關的日常生活用品,如口杯、臉盆、水桶等。

仇勝雙案的發生表明,輸液袋的監管問題始終未得到有效解決。

據張務介紹,環保部門一直主張將輸液袋當作醫療廢物,但衛生部門不認可。2013年,國家衛計委與環保部聯合曾發文,要求對未被汙染的輸液瓶(袋)加強統一管理,嚴禁混入針頭、一次性輸液器、輸液管等醫療廢物。但張務認為這在現實中“不好操作”,“(感染性廢物與輸液袋)很容易混在一起”。

張務說,導致輸液袋不被納入醫療廢物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利益。在他看來,輸液袋是醫院最主要的醫療垃圾之一,如果都視為醫療廢物,就要按醫療廢物交由專門機構處理,這將大大增加醫院的處置費用,“(費用增加)何止一倍”。

吳敏持類似觀點,醫院的醫療垃圾處理存在悖論:管得越嚴,花的錢越多;而往外賣得越多,需要花錢處理的就越少。

南方週末記者獲悉,案發一年多來,仇勝雙被查扣的52噸醫療廢物目前仍儲藏在汨羅市工業園一個公司的倉庫裡,因缺乏相關預算,至今未得到處置。經汨羅市環保局諮詢得知,仇勝雙以每噸2000元左右收購來的這批貨,如果作為醫療廢物處置,每噸需要花8000元處置費。

5

“結果有事了”

在庭審中,主審法官鄒滿意對被告人律師所說的一段話印象深刻:如果自己的當事人構成犯罪,那麼醫療衛生單位、環保部門是不是也有人涉嫌犯罪?

據徐樹立介紹,仇勝雙案判決後,湖北省某市也發現一個跟仇勝雙案有關的“大案”。當地檢察院曾派人來調查取證,“三個人在這裡搞了一兩天”。

三名檢察官也曾去過汨羅市人民法院。據鄒滿意介紹,他們是就仇勝雙案所涉醫療機構以及衛生、環保部門是否有人存在失職、贖職過來了解案情。

仇勝雙案中的12名被告人,量刑與各自經手的醫療廢物重量直接相關。仇勝雙等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而被判處拘役的兩人剛好達到兩高司法解釋規定的3噸標準。

據鄒滿意介紹,他們均不知道自己倒賣的那些醫療垃圾的最終去向。在醫療垃圾產業鏈上,他們只與自己的上下線聯繫,彼此也並不很熟悉。有的只能叫出外號。

12人均無犯罪前科。鄒滿意發現,這些被告人大都身處社會底層。

李文娟是其中惟一的女性。5月26日刑滿釋放。獲得自由當天,她便找到鄒滿意,想要回被收走的賬本。“她說她還要討賬,否則沒法活。”鄒滿意說。至於醫療垃圾生意,“再也不做了”。

多年前,李文娟從湖南隆回農村老家到懷化收廢品,原來踩三輪車收,後來生意漸漸做大,租了一塊場地,僱了幾個工人,成了小老闆。

出獄後的李文娟仍在做廢品收購生意。

因為吃了官司坐了牢,李文娟“損失了十多萬”,以前的老客戶也流失了。她說,出來之後,自己曾和醫院物業公司的人聯繫過,對方退了幾千塊錢給她。

李文娟對南方週末記者說,自己和醫院的物業公司簽了合同,以每噸1000元左右的價格收購鹽水袋,賣給仇勝雙是2000多一噸。表面上看利潤挺高,但由於醫院裡的輸液袋不乾淨,她要僱5個人去分揀,一天只能清理出一噸,扣除人工費和運輸費,一噸只有200塊的純利。

因拒不認罪,李文娟曾被一位辦案人員認為是最“頑固”的一個。她在法庭上稱,自己與醫院的物業公司簽有合同,賣給仇勝雙的是輸液袋,不是醫療廢物。“我從醫院收購的,大醫院管理好,不可能把醫療廢物給我。”仇勝雙也承認,在其所有上線當中,李文娟賣給自己的輸液袋是最乾淨的。

不過,由於李文娟的賬本上記載有“針管”一詞,被解讀為,她從醫院也收購過一次性輸液器(屬於醫療廢物中的“感染性廢物”)。法庭認為,雖然李文娟辯解她賣給仇勝雙的鹽水袋非常乾淨,仇的供述對此也予以確認,但這些鹽水袋在醫院的時候已經與注射器、針頭等有感染性的醫療廢物混合,屬於醫療廢物。

仇勝雙被抓之前,曾給李文娟發過短信,告知環保局來查,輸液袋生意不能做了。李文娟回短信說“沒事”。

即使在仇勝雙被抓之後,李文娟也沒想到會牽連到自己。“汨羅有朋友給我打電話,讓我躲一下,我一點沒躲。我感覺沒做錯什麼事。也沒看到我收,也沒看到我賣。哪有什麼事?結果有事了。”

“如果醫院不賣,如果沒有人收,我就不會坐牢。”李文娟說。調查:非法處置醫療廢物背後的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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