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 長沙不動產辦證“窩案”已有5人獲刑

長沙不動產辦證“窩案”已有5人獲刑

塞點錢,就能享受辦證“綠色通道”。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幾名工作人員憑此“生財”,9個月就撈了“好處費”上百萬元。當然,誰不拿錢、誰就等著在法定最後期限辦。

2017年1月,一封關於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舉報信引起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的高度關注。經調查和暗訪,自2016年9月不動產登記中心成立以來,不動產登記抵押、預告、交易等多個業務環節都出現了“誰拿錢、誰就優先辦”的情況,涉案者上百人,系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政策實施以來首例披露的貪腐窩案。

2018年10月14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獲知,涉案的5名主要工作人員因收受賄賂而獲刑。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整改後,啟用窗口服務評價器等滿意度評價,接受社會的監督。

■記者 楊昱

不給“好處費”, 證件辦好了也要拖到最後給

收到群眾的舉報信後,2017年1月23日,由長沙市紀委組織公安等部門,分組暗訪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經過三天的蹲點,暗訪組發現,幾個中介機構的人三五成群聚集在辦事大廳招攬“生意”。

於是,市紀委暗訪組成員以辦事群眾身份與中介接觸,很快摸清了他們的“套路”。原來,中介將需要加快辦理業務的人員頭像發給事先串通好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再有針對性地加快辦理。中介以此收取“代理費”,也稱是給工作人員的“好處費”。

經查,不動產登記中心的不動產登記抵押、預告、交易等多個業務環節,都存在“誰拿錢、誰就優先辦,誰拿錢多、誰就最快辦,誰不拿錢、誰就等著在法定最後期限辦”的情況。甚至有的證件早就辦理完成了,因為沒收到“好處費”,就要等到法定最後期限才發給辦事群眾。

百餘人涉案, 80多名工作人員選擇主動交待

2017年3月初,長沙市紀委成立了專案組,經過詳細研判分析,專案組迅速鎖定了涉案金額較大的審核一科原副科長廖順華、受理二科工作人員李維兩人。4月12日,兩人被立案審查。隨後,情節較嚴重的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二科原副科長劉飛飛、審核二科工作人員彭建軍也被立案審查。

執紀人員介紹,“索拿卡要”在“活生生”上演,一些幹部甚至是臨聘人員都在代人“了難”、謀取好處。經調查,從2016年9月成立的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不到一年時間,就有100多人涉案。

“這個教訓太重太慘痛了,希望我的同事們以這件事為戒,收住自己的手。”身陷囹圄的廖順華悔恨不已。

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長沙市紀委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召開寬嚴相濟專題會議,下發《關於受理主動交代問題有關事項的公告》,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或檢舉、揭發他人違紀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將依紀依規予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分,最終共有80多名工作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到了寬大處理。

判決

5人獲刑, 一人最多收受81萬“好處費”

該案經過法院審判後,已陸續有5份已生效的判決書被登入中國裁判文書網。記者查閱得知,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原審核一科副科長廖順華、原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德政園受理二科科員李維、審核二科科員張豔琳、受理一科科員王勵、審核二科科員彭建軍因收受賄賂,分別被判處有期三年六個月至緩刑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通過判決文書,上述辦證人員不僅通過現金、微信轉賬,還以他人手機註冊微信號、辦理銀行卡,收取好處費,短短數月,就收受多達81萬多元,少則15萬元的“好處費”。

在廖順華一案中,法院認定,廖順華收取廖某、張某等人所送好處費共計813938元。其中,湖南新環境房地產經紀連鎖有限公司權證部經理廖某一人就送了64萬餘元。收了錢的廖順華,在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期間,多次幫其代理的客戶加快辦理不動產權證和他項權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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