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勸你不打官司的律師,絕對是好律師!

平常有些當事人遇到官司,會找很多律師諮詢,想盡一切辦法找到“打贏官司”的路徑,大部分律師都誇誇其談,告訴當事人如何才能“勝訴”,甚至很多律師在沒有完全瞭解案件具體情況下,就聲稱自己可以代理案件,並催促當事人儘快簽訂代理合同,繳納律師費。

如果你遇到的律師給你分析出的結論是不讓你打官司,而採用其他方案來解決問題,那恭喜你,你絕對遇到的是一名真正為你著想的律師。

首先,律師是靠律師費來生存的,如果都不打官司,律師收不到律師代理費,有時候甚至連法律諮詢都是免費的。在免費的情況下,律師願意幫你深入分析案子,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是不是真心在幫你?

其次,律師不讓你打官司,並不代表律師的水平低。孫子曰:“不戰而屈人之兵”,其中的道理一樣適用於訴訟,是從案情、證據、法律關係、雙方目前主動被動程度多方位分析之後,感覺當事人現在如果打官司絕對處於劣勢,幾乎不可能達到訴訟目的,才給你下出的“不戰”的結論,能分析到這個程度的律師,往往他具有讓你通過其他途徑實現預期的訴訟目的,“不打官司”不等於不解決你現在的問題,不打官司的真正含義是不讓你亂打,不讓你輕易打,這樣才能讓你不輕易吃虧。

最後,律師在得出“不戰”的結論之後,能從以下幾個方面幫助你:

  • 蒐集證據,當事人在證據上處於優勢地位後再行啟動訴訟;
  • 創造或者等待時機,待當事人被動地位轉化為主動後,啟動訴訟或者其他辦法解決問題;
  • 幫助當事人分析用其他辦法解決問題。


能勸當事人不打官司的律師,信奉的原則是:“訴訟只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之一”,既然是之一,當然就還有其他辦法,各種辦法之間比較,當然有優劣之分。勸你不打官司,不僅體現出該律師過硬的專業素質,同時也體現出這個律師心中的善良(不願意讓當事人多花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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