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3 如果催收敢上门,我就把他干掉,律师到时候请你来帮我搞正当防卫

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一幕,对方打了你一巴掌,你立马打对方一拳还回去,警察过来了,很多人然后理直气壮的说:"是他先动手打的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

还有群里的小伙伴给找星星咨询的时候说:他敢上门?我干掉他,到时候请你来帮我搞正当防卫。

星星突然间觉得责任非常重大,大到晚上都睡不好,

如果催收敢上门,我就把他干掉,律师到时候请你来帮我搞正当防卫

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误区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9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 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 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 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 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 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 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 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 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9. 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互殴防卫

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是互殴各方均有对对方加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

但是如果一方停止或者被动停止了加害行为,而另一方转化成加害方时,则有可能存在正当防卫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互殴中不法侵害转化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施侵害的;

2、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性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

挑拨防卫

防卫挑拨又叫挑拨防卫、防卫挑衅,不法防卫行为的一种。这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

表面上,防卫挑拨具有防卫性,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故意犯罪行为,故称之为防卫挑拨或者挑拨防卫。与正当防卫相比,防卫挑拨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有加害他人的犯罪意图。这是防卫挑拨与正当防卫相区别的根本特征。

2、客观上有挑逗他人的语言、行动。防卫挑拨所反击的侵害,是由防卫挑拨行为人有意识的挑起的,没有防卫挑拨行为人的挑逗,不会有不法侵害。这是防卫挑拨最显著的特征。

3、行为人有预谋。由于防卫挑拨需要借用"防卫"的形式,因而行为人往往是经过周密考虑、认真准备才付诸实施的。

从现有的司法判例来看,被打后还手造成对方伤亡,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判例少之又少,所谓实施了"正当防卫"行为的当事人大多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被定罪判刑。我输入关键字"正当防卫+无罪",我也没有找到正当防卫的判决,当然我就翻了几面,大家可以去查查。从现在我查到的资料来看,我国判决书中"法院因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而判决了无罪"的,基本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在让我们和国外比比看,因为我自己手头没有这方面的资料,我们只能引用一下张明楷老师给我们上课时说过的观点,据他自己调查的数据他发现,故意伤害在我国判决书中的比例横向对比后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为什么,就是因为

很多国外当做正当防卫去处理的事情,在我们这儿都是故意伤害了。 所以说"正当防卫的判决少之又少"。

下次各位小伙伴在跟星星聊暴力行为的法律关系的时候,可以不用提出那么幼稚的观点了。因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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