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工伤鉴定未达等级,厂里会赔钱吗?

李安山212121


工伤鉴定未达到等级,厂里会赔钱吗?

受了工伤,并没有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厂里照样赔钱。当然这个钱就不是伤残待遇的钱,主要是在工伤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费用。

职工在受了工伤之后,职工应该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交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职工停工留薪期,在这个停工留薪期内,职工享受原来工资福利待遇,主要有以下待遇:

(一)护理费:是针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单位负责护理费;

(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属于工伤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100%报销。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标准为受伤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多长就按月支付多长。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2011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天8元标准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参保就是单位支付。

(五)交通食宿费:201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经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市外就医所发生的交通(火车、动车组硬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费用据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途中伙食补助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发生了住宿费的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标准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单位支付。

(六)伤康复治疗:停工留薪期未满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并在签订的服务协议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单位支付。

(七)复查费用:工伤认定属于工伤后,直到未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前,伤者出院,但医院告知伤者需定期回医院做复查的这种情况,复查发生的费用参了工伤保险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就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我了解到重庆市的工伤相关政策,由于各个省份政策有差异,为了保险起见最好是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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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未达等级,并不意味着不能得到赔偿。只是根据法律规定,受伤还不太严重。但本质而言,工伤依旧是因工作受伤。因工受伤,就需要得到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住院医疗费由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与工伤鉴定达到一定等级相比,一般是少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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