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佈的文章中提到了“滿五唯一”的意義和重要性。
但是,有些朋友對房屋買賣中的個稅和增值稅有些分不清楚。
下面我們來談一談有關增值稅的話題。
如果需要了解個稅的朋友可以點鏈接,參看上一篇文章。
自2016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指把營業稅改成了增值稅。
那增值稅怎麼收?收多少?
不滿2年的住房,繳納5.6%的增值稅(含附加稅);
滿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普通住宅免增值稅;
非普通住宅繳納營利部分的5.6%(含附加稅)。
舉例說明:
A在北京購買B的房屋,房款500萬。但B對房屋的持有不足2年,那A所繳納的增值稅為:
500W*5.6%=28W
由此可見,購買不滿2年的房屋,需要繳納極其重的增值稅。
所以,很多人買房子的話都會首選“滿五唯一”(參見 )
如何判斷自己的房子是否滿2年呢?
房子是否滿2年,是以產權證上的填發日期或契稅票上的日期為準。
我們的理解:您繳納契稅發票的日期和房產證上的日期,以日期最早的一方來計算時間。
舉例說明:
房產證上的登記日期為2016年6月11日,契稅票填發日期為2015年5月20日。
那麼,以契稅票上的登記日期為準,可以判斷購房時間已滿2年,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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