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該怎麼處理?

nihaoa7758258


我是情感領域的優質創作者,從事過法律服務,經常參加離婚案件的調解,對於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夫妻是家庭穩定的基石,夫妻恩愛則家庭幸福,夫妻感情不和整天吵鬧,則家庭就沒有快樂。如果夫妻之間感情已經破裂,無法生活在一起,要提出離婚的話,就需要對孩子的撫養權、家庭財產等事項進行處理。如果夫妻之間有共同貸款等債務怎麼辦,該怎麼處理?下面我分享一下我的建議: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的財產分為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下列幾項 :1、工資、獎金,也就是說夫妻兩人一方不上班,另一方的工資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不是另一方的。2、生產、經營的收益,不但是家庭開辦的公司也好,小商店也好,電商也好,只要是在婚姻期間獲得的收益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3、知識產權的收益,不管是丈夫申報的、或者是妻子申報的專利、發明等知識產權獲得的收益,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4、夫妻雙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的個人財產有下列幾項:1、個人的婚前財產,這也就是不少的女孩子在結婚之前要求男方買的房子要寫上自己名字的緣故,寫不寫自己的名字是大不一樣的。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個就不再多說。3、男女一方接受的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個人的專用的生活用品,比如手機、衣服等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於夫妻之間的約定財產:夫妻之間也可以不按照《婚姻法》的規定,來確定各自財產的劃分:比如丈夫說,我的工資是我個人的,不算家庭財產。如果妻子認可丈夫的這種做法,並且有書面約定,那麼丈夫的工資就可以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不能空口無憑,必須有書面協議,雙方簽字畫押的。

如果夫妻離婚了,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採取商議的形式進行分割,如果兩人對財產的分割不滿意,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依照法律進行判決。 夫妻書面約定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可以多獲得補償。

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夫妻債務的處理自然包括夫妻共同貸款。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償還共同貸款。如果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就只能從個人財產中,由雙方協議清償。如果協議不成時,只能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由人民法院進行民事判決。

不過如果夫妻共同貸款是一方打著另一方的旗號,採取欺騙手段,私自貸款,只能由貸款方自己償還,不能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