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5000元個稅起徵點對浙江人來說太低了?看浙江省財政廳稅政處處長怎麼說

5000元個稅起徵點對浙江人來說太低了?看浙江省財政廳稅政處處長怎麼說

日前,公眾高度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個稅改革關乎民眾切實利益,尤其是5000元/月的起徵點,更是成為社會各界討論的焦點。

根據《草案》,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每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新稅率表按月換算後計算稅款。這意味著,納稅人有望在今年就能享受到個稅改革的紅利。

個稅改革,到底有哪些新舉措,對浙江人的個人稅收負擔帶來什麼影響?

較低收入群體最獲益

此次個稅改革,最先引起關注的是起徵點調整。《草案》提出,擬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說的起徵點,從原先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相當於6萬元/年。

6萬元/年的新起徵點,到底是高是低?省統計局數據顯示,2017年,浙江省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6元、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三項指標均低於6萬元/年的標準線。另外,浙江城鎮職工年均工資61099元,刨去專項扣除項目後,基本上也低於新起徵點。

這意味著,浙江多數居民可以享受免徵個稅政策,免徵面進一步擴大。

“如果說3500元起徵點,是對低收入人群免徵個稅的話,那麼5000元的起徵點,則是把較低收入人群也納入了免徵範圍,個稅負擔降為零。”省財政廳稅政處處長尹紅平說,起徵點上調,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

起徵點的調整,到底減負幾何?根據初步測算,以浙江普通居民月收入分別為10000元、15000元、20000元為例,假設其當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為2000元,則改革前月應繳納個稅分別為345元、1370元、2620元;改革後,在不考慮專項扣除的前提下,每月繳納個稅最高為90元、590元、1190元,降幅分別為74%、57%、55%。

“看不見”的政策紅利

如果說上調起徵點是“看得見”的減負,那麼更多紅利體現在“看不見”的改革舉措裡。《草案》提出,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不變。

稅率級距的調整,會帶來哪些好處?浙江財稅專家為記者算了一筆“稅收賬”:以月收入20000元為例,扣除“五險一金”支出4000元,如果稅率級距不變,僅將起徵點由3500元/月上調至5000元/月,繳納個稅則由2120元變為1745元,減稅375元;而隨著稅率級距的同時變化,則只要繳納890元,減稅1230元。

“稅率級距的調整是以稅負合理分佈為出發點,收入高的人群稅率高,收入低的人群則稅率低。”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朱柏銘認為,當前個人所得稅收入大部分來自工薪所得,個稅改革應該重點關注這部分人群的稅負。

調整稅率級距,對於中等收入人群來說,減稅力度明顯。如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就是原來起徵點往上1500元,是按3%稅率繳稅的;改革後起徵點往上的3000元部分,都按3%徵稅。同理,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就是原來按20%稅率繳稅和部分按照25%繳稅的人群,改革後統統按10%徵收。

“5000元以上至8000元這部分月收入,只需要按3%的最低稅率繳納;月收入8000元至17000元這部分月收入,按照10%的稅率繳納,與改革前相比,減負非常明顯。”天健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鬍少先說,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之後,對於公司入職1至2年的大學生來說,每月只需要繳納很小的一筆個人所得稅。

浙江的獲得感強不強

在《草案》徵求意見期間,對於5000元的起徵點標準,公眾有很多不同的看法。

“以浙江目前的居民收入水平和可支配收入情況,這個5000元/月的起徵點是不是低了?”

在採訪中,不少人士向記者反映,5000元/月的起徵點,對於浙江人可能獲得感不那麼強烈。

“其實,5000元/月的起徵點只是一個普惠性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人人有份,但不要忘記了還有專項扣除,如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專項扣除項目,這些對於浙江來說,或許是最大的紅利。”尹紅平說,以“五險一金”扣除項目為例,不同地區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設定不同的限額或定額,浙江的扣除份額總體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除此之外,這次個稅改革中最大的亮點是新增了其他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都是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如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項目。“原來個稅徵收更多地考慮收入端,沒有體現‘個人’的主體性質,每個人家庭負擔不同,個人負稅能力有很大差異性,改革新增專項附加扣除,既平衡了個體之間的差異,更減輕了很多人的實際負擔。”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會計學院教授潘亞嵐說。

“原有的收入扣除5000元/月的起徵點,再加上個性化的專項扣除等,說不定適用稅率又可以下降一檔,這次改革的紅利可以說是真正的多重減稅疊加。”潘亞嵐說,目前新的專項附加項目具體如何扣除,《草案》還沒有明確,但如果跟現在的“五險一金”扣除方式一樣,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扣除,那麼浙江的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決定的扣除金額肯定會比較高,獲得感將會明顯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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