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营造干部敢于担当良好氛围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从建章立制的层面为干部担当作为树正导向、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一经出台,就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社会共鸣。(光明日报 2018-07-11)

走进新时代,面对形势,完成新任务,迫切需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敢干敢当、善作善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然而,长期以来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一些干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存在“不做不错”的消极心理,工作中过多地考虑个人得失,不愿意承担责任。

要为担当者遮风避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从主观方面来看,敢于担当、勇于任事首先是一种工作态度和价值取向。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如果选择从政却不担当、不作为,当然就是失职。在封建时代就有“为官避事平生耻”的道德自觉,新时代的干部更应该把敢于担当作为基本操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既然选择了从政这项为人民服务的崇高职业,就需要忠诚于党和人民,认真履职尽责。

要完善考核机制,营造干部敢于担当良好氛围。从客观方面来看,敢于担当、勇于任事的局面有赖于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机制支撑。不同部门、地方、单位的工作环境、管理方式、考评机制、奖惩制度各不相同,让一些想干事的干部心有顾忌,让混日子的干部心存侥幸。此次中央出台的文件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突出问题,着力将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衔接起来,营造干部敢于担当良好氛围,从系统机制层面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要为担当者担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新时代要有新气象,党和国家伟大事业需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让广大干部的聪明才智充分涌流,让各级干部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要为担当者担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让广大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工资、奖金、津贴、休假等制度,为广大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尽心履职安心奉献。(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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