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個稅改革的6大亮點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送審。

從修正案內容去繁從簡,摘出個稅改革6大亮點:

一、明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居民納稅人的標準由在中國境內居住是否滿1年改為國際慣例的183天。也就是說,一個沒有中國國籍的人,一年在中國待200天,按照現行稅制,不構成居民納稅人,只需要對他來自於中國境內的收入徵稅,但根據新t稅制居住超過183天將構成居民納稅人,對來源於全球的收入統一徵稅。

二、部分勞動所得綜合徵稅

工資薪金 勞務報酬

稿酬 特許權使用費

以上四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實行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

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簡稱綜合全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居民個人按年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人個所得稅。這裡面有兩個層面:

一是部分勞動性質的所得先進行合併徵稅,雖然在當前這個階段可能帶來部分中產階級,尤其是勞務報酬所得較多的中產階級上升,但只有完全綜合徵稅,將勞動所得和資本所得合併課徵統一的稅率,才能將過去高收入者大量流失的個人所得稅徵收上來,實再真正意義上的稅收公平。

二是居民納稅人從過去的按月納稅變為按年納稅了。這一點對於月收入比較均勻的工薪階層影響不大,但對於月收入波動較大的人群影響很大。同時,“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改為“經營所得”,取消“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把這項所得根據具體情況,分別併入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

三、免徵額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

原來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費用標準為3500/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20%的費用。現在統一提高為5000元/月,每年6萬元。按照這個改革,原來完全或主要依靠工資薪金的工薪階層,稅負一定有所下降。但如果收入來源較多,比如有大量勞務報酬,稅負很可能會上升。

四、增加專項扣除

在提高免徵額的基礎上,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垡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使免徵額真正體現”費用標準“的本意。向稅收公平邁進。

五、優化稅率結構,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稅率結構將進行調整

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稅率降為3%

現行稅率20%的所得稅率降為10%

現行25%的部分所得稅率降為10%或20%

現有稅制下 改革後

假定”三險一金“扣除2000元 月入1萬元者 繳納個稅345元 繳納個稅90元

月入2萬元者 繳納個稅2620元 繳納個稅1190元

月入5萬元者 繳納個稅10595元 繳納個稅8490元

對於經營所得稅率,以現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為基礎,保持5%至35%的5級稅率不變,適當調整各檔稅率的級距,其中最高檔稅率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最高檔稅率級距的下降,意味著其他檔次也會有所調整。

六、增加反避稅條款

參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送審,改革的趨勢非常明顯,實現稅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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