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菏澤提高2018年度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魯網菏澤6月13日訊(記者李朋

)近日,菏澤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提高全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記者獲悉,為切實保障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調整2018年度全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為切實保障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經2018年6月10日第3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調整2018年度全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提高到440元,人均月補差提高到265元;農村低保年保障標準提高到3800元,人均月補差提高到190元。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572元/月/人、4940元/年/人;失能、半失能、自理城鄉特困供養人員月照料護理標準分別為490元、245元、30元;供養機構運轉經費執行16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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