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事业单位工勤编能有干部身份吗?

史文广


笔者在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过,当时机关事业是混岗使用,在一起后工作的。同事中有行政工勤,也有事业单位工勤编,对于他们的身份,笔者谈谈自己的理解。

事业单位工勤编,他们实际上是工作身份,很多是军人复员考取的,现在已经很少有了,而且他们的工资相对事业编也是较低的。他们的工人身份是通过竞争上岗可以改变的,单位有一个事业工勤编,他聘上中级职称后,身份就转为了事业干部身份,工资待遇也就相应提高了。


但是机关工勤可能一直都是工人身份,服务于机关,不能成为公务员。但是听说一些退休的老干部以前也是工勤人员,后来以副科级退休的。当然,这是很久事儿了,现在绝对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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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爱雨小公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肯定不能转为干部身份

事业单位目前已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设工勤岗、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三种岗位。

以前,作为工人身份的工勤编人员原则上是不能转岗到专技岗、管理岗工作的。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以后,这种壁垒已经被打破,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只要工勤人员符合条件,是可以被聘到专技岗或管理岗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工勤人员可以被聘到专技岗或管理岗,岗位变了,但身份其实没变,还是工勤身份,并不能转为干部身份。在提拔任用上,还是有一定障碍的。

所以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想转身份,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参加考试。

当然,也有少数工勤人员通过岗位聘用的方式,从工人身份转到干部身份的。小公以前的一位同事,长期帮领导开车,后来就从工勤编转为了管理九级,后来还提拔了。

为什么他可以转?

别问小公,小公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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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混编混岗是违规的,属于纠正的对象。

1、以工代干,或者是聘用制干部。2004年左右,全国范围内的以工代干的身份转换做法全部停止,并且今后也不允许再出现这类现象。对于已经转换了身份并提拔到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的工勤人员,虽然不改变身现状,但从此之后,不能再提拔使用,也要逐渐退出实职。也就是说,目前的职务级别不可能再提升,也要逐渐退出领导职务序列,仅享受职务级别待遇。事业单位参公之后,这部分人员也不能参公。部分省份聘用制工勤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依然允许参公,各省做法不一致。

2、工勤人员目前在事业单位来讲,依然可以在管理岗位上工作。过去,工勤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不仅不受限,而且实际例子非常多,随着编制和岗位的对应,这部分人员逐渐减少,大部分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新增加的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非常少,几乎没有,这也是一种发展真的。

3、混编混岗是一种违规现象,需要及时纠正。不管是工勤人员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还是干部身份的人员在工勤岗位,都算是混岗混编,是一种违规现象,不允许出现,以前历史遗留问题也要采取转换岗位的方法,予以解决,以体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职言管语


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后,工勤岗前途令人堪忧,还有这两条出路拯救你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的编制发生了重大变化,高校教师、公立医院医院和工勤岗三类人将取消编制,公立医院和高校教师虽取消编制,但是整体待遇并没有下降,教育和医疗作为国家关注的两个领域,发展前景和待遇肯定不会差,让人猜测教师编制和卫生编制未来会越来越值钱。

但工勤岗就有些惨了,缩减岗位、取消编制的双重打击对工勤人员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工勤岗一般是司机、水电工、技术工人这些后勤人员,他们的工作并不轻松,福利待遇和事业编制却有很大差别;而如今工勤岗的趋势是逐渐取消和外包,工勤人员未来何去何从是个问题,别急,其实工勤人员还有以下两条出路可选。

1.转岗

工勤人员分编制内和编制外,没编制的属于临时工,根据单位的情况,有正式编制的正式工可以参加转岗和竞聘考核,简单来说就是技术工种通过考试转管理岗和专技岗。

2. 参加公务员考试

工勤人员本就身份尴尬,没有晋升提干的机会,事业单位改革后更加前途迷茫,工勤人员不妨去参加公务员考试试,虽然考试难度较大,但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

对此大家有任何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湖北中公事业部


如果说时间倒退十年的话,题主这种想法还相对靠谱一些,不过时间不能倒退啊,所以,事业单位的工勤编也无法转变成干部身份!

事业单位工勤编的演变

事业单位工勤编在当前的时间节点下基本上已经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并且在管理制度的不断规范下,混编、混岗的现象也逐渐消失,出现更多的则是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等形式。而要想获得管理岗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唯一通道就是通过当地事业单位举办的考试,只有考试通过之后才能够正式录用。录用之后一切薪酬待遇按照岗位进行区分,所以,现在的事业单位除了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些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已经没有身份的区别了,剩下的仅仅是岗位的区别了。

获取干部身份的方式

现阶段获取干部身份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 一是毕业于正规全日制本科大学,在毕业之后学校会在学生的档案袋内放入派遣证,可以简单理解为由派遣证就是干部身份。

  • 二是考取公务员,通过每年全国组织的统一考试而考取公务员的,就实现了身份的转变。
  • 三是军转干部,部队转业的干部到地方事业单位、行政部门或者国有企业就职,在档案内会有部队认证的干部任审批表,也是军转干部的干部身份标志。
  • 四是民办教师转公,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是还有有的,主要资料是转公的相关登记材料。

所以,如果单纯从事业单位工勤编的角度考虑转变成为干部身份不太可能。


丁Bar不是银


我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以我的经历和认识给你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人员为干部身份,这包括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也有工勤编属于工人身份。

多年以来,党政机关和事业编制的管理越来越严格,现在想进入编制严格执行“逢进必考”原则。也有部分地区拿出事业编制名额来引进高学历知识分子,这一般要求必须要有研究生学历,并且有一定的专业限制。根据报名人数多少还要举行面试。

所以,无论是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的工勤编都不可能自动拥有干部身份。只有通过正规途径,比如说考试,才能获得干部身份。

希望能帮助到你。


不秀钢铁侠


现在事业单位是岗位管理,实行聘任制,而非身份管理!


东昌论语


我所在的单位就是一家省直正厅级事业单位下属的二级单位,也就是处级事业单位。我们单位有大概十多个工勤编制身份的职工,我看他们的档案表身份填写的是工人,他们大多是在办公室后勤,司机什么的,很多是部队退伍安置的。别的职工很多是公开招录、军官转业或者调入的,身份填写的是干部,公开招录的都是统招大中专学历的。平常也没啥区别,就是听人事说,工勤编的不能竞聘处级以上岗位,最多可任职正科级,我们办公室主任就是工勤编,干了二十年办公室主任,今年退休。哦,干部编的要参加省委组织部网络学院的学习积分,工勤编的不用。


彦风那小子


以我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亲身经历来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以前工作过的一个政府部门和我现在工作的政府部门,两个部门都有工勤编制人员。

以前工作过的那个政府部门,我是2006年调进去的。当时该部门有四种编制:行政、参公、机关工勤。当时该部门在2005年至2006年之间,将下属的事业单位的性质转变为参公单位,所以该下属事业单位的原事业编制人员全部转变为参公编制。该部门唯一的一个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其实就是2005年招考进来的该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工勤人员随着2006年该事业单位转变为参公单位而转为机关工勤身份。

事情还没完:这个随着事业单位转变为参公单位而由事业工勤转变为机关工勤的人,后来被部门一把手看上了,让此人当上了部门一个行政科室的科长(正规的称呼是科室负责人),又过了几年,此人在与该部门另一人竞争该部门副职(行政级别为乡科级副职)的过程中落败。如果此人在这次竞争中胜出而出任该部门副职的话,按照我们这里的地方规定,在其就任部门副职满五年之后,其身份可以转为行政。

我现在工作的政府部门也有一个工勤编制人员。此人现在年纪在55周岁以上,是从部队转业安置到该部门的,在该部门工作已有20多年。此人在未实行车改以前的工作岗位是驾驶员,车改以后,此人日常工作为部门办公室的杂务。此人在车改以后,和该部门行政编制人员一样享受车改补贴。此人的身份为机关工勤。

另外:我工作所在地的一个政府部门,该部门的一个副职(行政级别为乡科级副职),以前的身份跟我现在工作部门的机关工勤人员一样,长期为领导开车。后来就像我以前工作部门的那个机关工勤人员一样,从提拔为部门行政科室科长(正规的称呼是科室负责人),再提拔为部门副职(乡科级副职),在部门副职的级别上任职满五年以后,身份从机关工勤转变为行政。


石塘曙光



问题是:事业单位工勤编,能有干部身份吗?

答案是: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改革后,早已打破身份管理,全体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原来的“干部身份”消亡,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员工。

无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员工,已经没有什么“干部身份”之说了!

向你介绍一下干部身份的前世今生,历史演变过程。

一、干部身份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中的党政管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国家包分配为干部、以及军队中的军官,延续几十年的干部身份,早已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可以这样说吧,过去的干部身份,现在演变成:

党政机关称为国家公务员;

企事业单位称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

二、干部身份灭失及演变过程

(一)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干部身份废除,称为国家公务员;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部身份废止,称为国家公务员。

党政机关干部身份退出历史舞台。


(二)1992年,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人岗位员工。

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也完成“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人事管理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同时,企事业单位员工实行转岗工作制度,员工可以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间转岗工作,转岗到什么岗位,既为什么岗位员工。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员工,转岗到管理岗位工作,既为管理事业员工;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既为专业技术岗位员工,不存在干部身份之说。

三、至此,新中国成立以后延续几十年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全部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但是,人们仍习惯称呼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为已经不存在的“干部”,“习惯成自然”而使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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