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存在268年的清朝被推翻时,那些大牢里的10万犯人怎么办了?

编缘3


1912年2月12日,溥仪颁布了退位诏书,存在268年的清朝从此结束。原本各地清朝的的各级衙门,象征性的把原来的招牌拿掉,换上革命党的“门头”,摇身一变就成了民国政府的机关!



所以大牢还是原来的大牢,守卫大牢的人也还是原来的那批人,犯人们也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样全都跑了,因为清朝的灭亡非常的平静,一下子就过渡到了民国,原本的大牢还是有人管理的,这些犯人们一个都跑不掉。

但改朝换代,免不了对一些犯人进行减刑和赦免。

不同的犯人他们的命运也是各不相同,或释放、或保释、或继续关押


  • 一、革命党全部释放

这些革命党全部隶属于政治犯,但其实清朝被推翻之时,政治犯们其实在大牢里面没剩下几个了,他们大都因为清朝皇帝的一份罪己诏,得到了释放,就如“罪大恶极”的汪精卫,他刺杀摄政王,也在清朝灭亡前的1911年10月也得到了释放。

至于袁世凯当权后,大牢里面剩下的政治犯、革命党人也全部得到了释放。


  • 二、杀人放火者,依旧从严处置

这一类重罪者,新政府是不可能放他们出来的,因为这样会引发群众的不满,所以没有轻易的饶过他们。但要营造一个法制社会,便需要给他们重新量刑。罪名轻一些的罪犯给予适当的减刑,死刑犯转为无期监禁等,他们并没有得到释放。

  • 三、小偷小盗的鸡毛蒜皮案与冤假错案得到机会

清朝灭亡后,袁世凯作为大总统需要得到百姓们的拥护,对于那些犯了小偷小盗等一类鸡毛蒜皮案件的,基本上都得到了释放,至于一小部分没有得到赦免的,也只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释金,就可以获得减刑或者赎身的机会。

然后就是冤假错案的审理,这些人也全都得到了释放。

  • 四、假释制度的建立

1913年袁世凯推行了全新的《监狱准则》,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罪犯准许办理假释出狱。

贾万和便因此成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位被获准假释的犯人。1913年,因为在监狱表现良好,获准假释。同时其它的在监狱里表现良好,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获得提前释放的机会。

看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了,清朝灭亡后,大牢里面的那些犯人都是如何处置的,除去大奸大恶之人,一般的罪犯都获得了减刑或释放的机会。


像素说


我是大史官,我来告诉你“清朝被推翻后,大牢里的10万犯人怎么办?”

估计有不少人会认为,既然清朝已经灭亡了,大牢里的犯人应该会被释放出来吧!毕竟清朝廷已经没了,狱卒也没人给发饷钱了,自然也就不再看押犯人了。

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清朝灭亡后,原来清朝各地的官吏只是换了一套衣服,该了一个头衔,他们还继续干着原来干的工作。所以,狱中关押的犯人自然该怎么关押还怎么关押,只不过是清朝时期和民国初期的监狱还是有区别的。

原里清廷的衙门把招牌一换,摇身一变就成了革命军的工作单位!原来的官员基本上都是还在原位,所以,监狱还是有人管理的。只是监狱的名称也换了,看犯人的官吏同样也改了名字,而且还新换了新衣服。在1903年,实行改造监狱计划,于是就对监狱进行修缮和改造。所以,犯人的生活条件要比原来好些了,有的有床铺、草席什么的等等。

除了一些罪大恶极的犯人以外,大部分的犯人进行的减刑,甚至有的犯人只要交钱就可以保释。并且,监狱对犯人也减少使用酷刑,不用再头戴枷锁、脚镣手铐什么的了,但他们必须要参加劳教,如从事磨面,编织,木工等。

当然,因为在清末时期参加反清革命而被捕的革命党人,包括部分政治犯是被予以释放的。比如汪精卫,他是因为刺杀摄政王载沣而被判终身监禁的,在武昌起义后,袁世凯就将汪精卫释放了。但这样的犯人毕竟只占少数部分。有些偏远的地方,甚至都不知道大清已经亡了,所以,犯人自然也只能是一直服刑。

总而言之,虽然大清朝已经亡了,但是,在大清时期被关押的犯人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该关押的还在关押着,除大奸大恶之人,一般的罪犯都有所减刑罢了。


大史官


腐败的大清王朝,终于灭亡了!改朝换代后,原来监狱里约10万的清朝犯人,是否大赦天下了?

我是三少,为你答疑解惑。

历代改朝换代后,都有大赫天下

自古以来,皇帝登基,一般都要大赦天下。主要是王朝更替时所带来的战争,让老百姓疲惫不堪。这个时候,国家需要休养生息,更需要笼络人心!

在汉朝,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从汉武帝登基开始,逐步实行大赦天下。到了唐宋,大赦天下被皇帝们用到了极致。在宋朝的时候,大赦天下几乎已经成了一种重要的政治手段!

宋太祖登基时,利用大赦天下,向百姓展示了自己的皇权,神圣不可侵犯。后来的几个皇帝,个个效仿!大赦天下的频率之高,居封建王朝的首位。

《水浒传》里有记载:

宋江杀了阎婆惜,将要被刺配江州。宋江的父亲说:你现在到江洲去,不要去做强盗,一年半载后,等到皇恩大赦下来,你就可以回来了。这里面说的就是,要宋江等待皇上的大赫天下。

但是,大赫天下的犯人,一般不包括谋反叛逆罪和贪污受贿。“十恶不赦”的本义,大约就是这个意思。

唐玄宗以后、唐肃宗、唐文宗、唐宣宗、唐懿宗乃至唐僖宗等6位皇帝都有大赦!但是在赦令中,一律都重点强调:“官吏犯赃枉法者”不在赦免之列。

无论是大赦天下,还是特赦,本质上都是封建统治者加强统治的一种工具。

清朝灭亡后,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陷于崩溃的绝境。时事造就英雄,失势三年的袁世凯成了“末世英雄”,他迅速地集结北洋军阀的力量,并以和平的手段逼迫清朝皇室。

最后,隆裕太后接受优待条件,末代皇帝溥仪退位,清朝正式结束。中国终于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历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3月10日下午3时,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职临时大总统,与会者百余人,英国公使朱尔典也亲临观礼。

就职当天,袁世凯以“本大总统”名义颁布了“大赦令”:

宣布凡民国元年3月10日以前“除真正人命及强盗外”,一切罪犯“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者,皆除免之”。并强调“所有从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应失效力外,余均暂行援用”。

当满清的政府过渡为中华民国的政府后,袁世凯的队伍大都是清朝的旧部,民国的一切体制,仍然沿用清朝曾经的方式。

实际上,各地的政权几乎是换汤不换药。而那些清朝的犯人,很容易就过渡成为了民国的犯人。

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利,也为了保护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在南京建都并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还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

这充分说明,满清灭亡后,社会还非常的不稳定,革命的烽火随时都可以熊熊燃烧!

清朝的10万牢犯,如何处置的呢?

尽管袁世凯在就任之初,为了体显新政府的“民主”而颁布了”大赫令”,实际上这是非常不现实的!

换汤不换药的民国初期,各地清朝中下层官吏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和头衔罢了!

囚犯还是原来的囚犯,狱卒还是原来的狱卒,干的也还干着原来的工作。特别是北洋军阀掌控的地区,这些满清的旧部,对统治的一套了更是了如指掌。

当然,为了体现新社会的民主,也为了落实袁世凯的就职大赫令,针对不同的犯人有不同的措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要想被全体释放,那是不可能的!

第一:改造部分监狱的生活环境

腐败无能的清朝,自己都无暇顾及,囚犯的待遇那时没得说。

新的民国政权改善了牢房的通风条件和住居卫生,有的牢房还准备了床铺和草席。

关押人数,也从20人变成了8人(小间)。

第二:废除传统的刑罚

根据《大总统令内务、司法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规定:大牢里减少酷刑的使用,不用戴枷锁,手铐等。

不过呢,打骂却是存在的!想要不挨打,那就交罚款,否则,就要延长坐牢时间。

同时,还要求犯人从事劳动,比如磨面,编织,木工等等工作。

第三 :释放政治犯

在满清的的大牢里,有很小一部分的革命人士,他们因积极参与革命而被判处极刑。如今革命胜利了,他们理所当然要被释放,出了牢囚,他们就是功臣!

比如汪精卫,1910年3月谋杀清摄政王载沣,事泄被捕,被判处终身监禁。他被大赫出狱后,当时受到了群众热列的欢迎。

第四:重新审理一些案件,释放一些小罪的人

有的人犯一些小偷小摸的小罪,或则只是被冤枉的良民。民国政府重新审理后会立即释放,甚至会获得一点补偿。

真正有罪的人,在民国一样有罪,就此放出去肯定是不行的,那就继续坐牢吧。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可以提前释放。

民国政府这种方法解决前朝的犯人,不但稳定了社会,也让老百姓认识了新政权的好处,让百姓觉得新政府是个法治的社会。

第五: 允许办理假释出狱

为了换取民心,又保障社会的安全。1913年,民国政府推出《监狱规则》。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办理假释出狱,第一位被保释出狱的人叫贾万和。

1902年,贾万和因犯强盗罪被判"斩监候"。监狱鉴于其表现良好,有悔改实据,根据相关规定,司法部于1913年3月,以253号令核准其出狱。

贾万和成为北京乃至中国服刑犯人中,第一位假释出狱者。政府后来派人到贾万和居住地实地调查,发现此人信用良好,至此再无违法行为 。

第六: 大部分的人还在坐牢

一些曾经的死刑犯,肯定是罪大恶极的,他们自然还得把牢底坐穿。只不过在新的政权下,可能会被改判无期。

而那些抢劫、戒娼、杀害宗族等等类似穷凶极恶的犯人,在中华民国期间,则继续被监禁并成为囚犯。

结束语:

清朝刚刚灭亡了,民国初期,一切都还是动荡不安,社会需要稳定!

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贸然释放,恐怕引起的社会骚乱,初掌政权的民国只怕会一个头两个大。


三少yun


老汪最近在看一部历史,叫做新世界,里面有一个狱长,虽然这个时候已经是到了民国末年,全中国就要解放了,但是这个狱长说了一句话,不论是谁当这个狱长 监狱还是要存在下去,这些人也不可能被放出来的,一样还是要去坐牢。



在清朝末年的时候有几百万人在坐牢,这个是一个相当恐怖的事实,但是这也是正常,毕竟当时清政府已经有几亿人口了,再加上一些犯罪分子的话,这犯罪率也不是特别的高。

对于那些犯的不是特别重的罪会被放出来,但是死刑犯一定会被关着,依然杀头

朝代的更替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自古以来都有,但是在监狱这一方面的话,犯人一旦是遇到这么好的机会是会大赦天下的,但是对于那些十恶不赦的人还是依然会被关在牢里面,尤其是让人们恨之入骨的人,法律但是也不会发生改变,杀人依旧是犯法的,不仅老底坐穿,甚至可能会被杀头。


最有可能被放出来的,就是那些造反的人,因为反抗清朝的统治,像那些革命党的话,虽然是现在是袁世凯当政,但是袁世凯还是会放掉他们,毕竟他们在为清朝推翻的过程之中做了贡献,还有一些就是因为犯了一些小事情,得罪了王侯贵族,这些都会酌情考虑,然后放掉他们。

虽然减少了很多人,但是还是有些人依然坐在里面,法律是有底线的,不可能全部都防,不然天下大乱了,任何一个新的王朝也承受不起。


汪公说


自古以来,监狱就是一个朝代的缩影,里面犯人多少,罪责刑罚宽严,实际都能彰显其朝代的百姓生存现实。但是,当一个朝代末日到来时,那么这些罪犯又该如何进行处理,其最终命运是否会转变呢?可以这样说,不同的朝代,犯人结局大不相同。我们今天就将大清朝与其他朝代进行对比,看看大清朝犯人与其他朝代的犯人有什么不一样。

历史更迭在所难免,清朝之外的朝代交替时,那些犯人是这样处理的

在古时候,有一个词叫“大赦天下”,这意思就是因为重大的活动,或者说当时朝代出现重大事件时,比如立太子、祭天、灾情、立皇后等等,便对于天下犯有罪责之人进行一种减刑免罪的恩赦。

其实这样的事件还是蛮多的,皇家因什么要去恩赦,那是有一定政治思想在里面的,当政治需要时,就都有可能触动天下大赦机制。

其中,最能触动大赦天下的动机,那就是要收买举国百姓民心了。这种恩赦通常发生在新皇帝上位之时,天下大赦能彰显皇帝的宽容胸怀,从而让百姓自愿归心。

据说这一做法是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一个皇帝能受到民间赞誉自然意味着民心所向。这实际就是舆论的力量,没有哪个皇帝喜欢逆天而行,特别是刚上位,没什么根基的皇帝。

所以,大约是在汉武帝上位开始,他便实行了大赦天下的振奋民心之举,从而受到百姓敬仰。后面的朝代慢慢就有了这样的旧例,不只是在朝代更迭之际,更有了越来越多的理由来大赦天下。

唐朝的时候,大赦天下的事最多见,整个唐朝统治过程中,据统计每隔一年半就能有一次恩赦天下的事件发生,比如武德七年,唐高祖《平辅公祏大赦诏》:……可大赦天下;贞观四年,唐太宗《大赦诏》:……可大赦天下;光宅元年,武则天《改元光宅赦文》:……可大赦天下,等等。

反正将唐朝统治翻一遍,总计次数平均下来,可折算为每一年半有一次恩赦天下的操作。想想这个时代的犯人还真不错,刑还没满就被放了。

当然,宋朝对大赦天下之事也做得比较多,只不过宋朝赦免天下时分为三个不同的力度,一种是大赦天下,这是力度最大的,不管犯多大罪,都可以免了。还有一种叫曲赦,这种通常只赦免一个地区。另外一种称德音,这就是消减一部分犯人的罪行。

在宋仁宗时期,曾有这样的记载,大臣范镇上疏皇帝时说:“比者京师及辅郡岁一赦,去岁再赦,今岁三赦……”由此就可以看出,恩赦动不动就实行,几乎每年都有,更何况是朝代换届这样的大事。

虽然古代有大赦一说,但天下大赦只是一种政治手段,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会被赦

虽然各朝代的犯人很容易熬出头,找点理由就会被放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犯人平等,因为有些罪名在各朝都有规定:官吏犯赃枉法者,不在赦免之列。

一句话说,别人犯了罪可以赦,但当官的贪了污,那就不能被赦免了。在古时候,贪污绝对是重罪,如果将这处罚力度放在今天,想来世界会美好得多了。

当然,除了贪污不在赦免条例之内,还有一些罪也是不能被赦的。还拿唐朝这个宽容至极的朝代来讲,近三百年的统治大国,开恩赦184次之多,但“大辟罪”不赦,“常赦所不免者,不在赦限”。

《日知录》里对此有明确记载:“每日大辟罪已下,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系囚见徒,罪无轻重,咸赦除之,官典犯赃,不在此限”。翻译一下就是那些谋反的、与皇帝过不去的、犯有欺君之罪的不在赦免之内,其他都可以,不管罪重罪轻。但“官典犯赃”就对不起了,你没被赦的资格了。

在唐宣宗时期,大臣们对赦免这件事就产生过争执。当时唐宣宗让中书侍郎还有平章事卢商一起“疏理京城系囚”。这其实也就是将罪犯进行整理,然后大赦。

没想到当时卢商极豪壮,大手一挥:“务行宽宥,凡抵极法者,一切免死”。当时的大理寺卿马植看不过去了,马上说:“彼官典犯赃及故杀人,平日大赦所不免,今因疏理而原之,使贪吏无所惩畏,死者衔冤无告,恐非……乞再加裁定。”

于是,唐宣宗点头称是,最终群臣商议,认为“皆论如法”。如此可以看出来,在唐朝故意杀人的,贪污的都不可能被赦免罪责。

其实,古人有“十恶不赦”之说,那就是谋反、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其中除了对国家江山进行了特别的保护之外,再就是对皇权的敬畏。而不孝、不道、不义之类则是出于儒家思想上的伦理纲常。

所以,犯了这些罪的人,往往是与社会背道而驰的,自然不在赦免之内。但古代还有特赦之说,比如当年的蜀汉后主刘禅,就因为魏延造反将其杀死。但出于稳定军心,那些听从魏延造反的士兵则被赦免了。

大清朝灭亡,袁世凯上位,牢里的犯人被分门别类,送去了该去的地方

到了大清朝灭亡时,那时代就不同以往了,虽然袁世凯很想做皇帝。可问题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单纯用赦免来笼络人心已经不现实。

而且,据说当时大清朝在关押的犯人有十万之巨,这样一个大数目的犯人被放出来,那天下大乱之象可以想象。所以,凭袁世凯那样精明的人,他是不可能一律大赦的。

在思前想后,顾及事态轻重之余,他做出这一个非常到位的处理,那就是将牢里的犯人们,按不同的罪名进行分类,该去哪里去哪里。

首先,那些曾经在大清朝犯下谋反之罪的人,对皇帝大不敬的人,也就是与政治有关的犯人,袁世凯统统给放掉了。

为什么呢?因为那些人要反的是大清朝的天下,这和民国就没什么关系了。而且,反对大清朝的人,对于袁世凯来说,那应该是一件好事,特别是参加革命而被清朝关押的人,反过来讲算是最早的时代先驱,是有功的,当然不能再继续关押了。最著名的人物就包括了那位当年刺杀爱新觉罗·载沣的汪精卫,不但被放了,还受到了袁世凯的礼遇。

其次,第二类人物则是真实犯罪的主儿,他们犯的杀人、强奸、抢劫等实罪,有证有据,按律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袁世凯不傻,这类人放出来,那社会只会更加动荡,所以还是继续关着比较靠谱。

所谓杀人偿命,那些有着命案在身的人,当然不是特别的政治人命案,而是日常真实犯罪,应该怎么判还是要怎么判的。这一类人没人因为朝代的颠覆而被赦免,等待他们的依旧是伏法。

最后,还有一类,比如打个架、起个哄,罪责较小,事态又不严重的轻犯。这类罪犯当时犯法时并没有预见、预谋性,所以罪责相对就比较轻,属可宽宥对象。于是,这批人得到了释放。

这也是袁世凯的一种考量,放了他们,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他的统治就得到一批支持者,社会也不会因此产生特别的动荡。

应该说袁世凯还是比较聪明的,大清朝这若干的罪犯若全盘接收,不但耗资巨大,而且民怨也保持了下来。相反,进行分门别类处理之后,他的政绩就鲜明可见了,至少让百姓认为:这个时代与大清朝统治有了质的区别。相反,那些动不动就大赦天下的行为本身呢?实际真正收买人心的作用并不大,毕竟机会多了,也就不珍惜了,凡事不都是如此吗?

参考资料:《平辅公祏大赦诏》《日知录》


汗青正浩


清朝灭亡之后,大牢里的10万犯人他们有了不同的待遇,有一部分人他们能够争取到保释的机会,而有一部分人都直接出狱了。

清朝灭亡之后的变化

有人曾经问过,清朝灭亡之后,那些监狱是不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针对于此,我们只能说有变化也没有变化。

因为历朝历代封建帝国的更替,其实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无非就是外面换上一身衣服呢,除此之外,连牢狱的地方都没有变。

所以在清帝国灭亡之后,袁世凯登基这一阶段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监狱还是那个监狱,犯人还是那个犯人。监管犯人的审判官还是那个审判官,一切都和之前一模一样。

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再也不用称呼皇帝了,他们的衣服发生了变化,他们所领的银子也发生了变化。

但是有一点我需要注意,其实在清朝末期的时候,监狱里面的犯人虽然多,但是他们的犯罪罪名都是五花八门的。

大家也都知道,在清朝末期的时候,各个地方都开始叛乱,这个时候满清根本没有时间去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我们会采取一刀切的制度。

比如某些人他们是仅仅是在街上说了几句坏话,可能就直接被砍头了。

毕竟在乱世当中,根本不太可能给你分析或者给你审判的机会。

所以监狱里面的绝大多数人,他们可能在监狱里面呆的时间足够的长。最起码是在清朝末期动乱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进监狱了,如果说动乱开始进监狱的话,八成都给剁了。

袁世凯的小心思

历朝历代一旦有新皇帝登基的话,往往会大赦天下。

而袁世凯因为窃取了对应的果实,所以说他心里面多少有点心虚,也只能采取当时天下的办法。

所以袁世凯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于某些犯人他们的表现比较优秀,或者说他们的错误可有可无的状态之下,就直接把他们给放出来了。

只不过有一些犯人他们犯的错误,尽管非常的多,后期因为监狱有功也给放出来了,这其中最为有名气的就是贾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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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满清末年武昌起义的时候,清朝很快就被推翻了,清朝的统治要很快在全国各地土崩瓦解了。而当时在满清各地的牢房里关押的10多万犯人,当时满清连自己都顾不上了,自然也就顾不上这些犯人了。

而满清政权的过度和之前的朝代又有很大的差别,之前的朝代是一个朝代灭亡的一个朝代,但是民国却是直接继承了满清,所以很多机构都只是换了一身皮,那些人都没有变,机构也没有变。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犯人都还关在监狱里面,等待新的政权来处理。而新的革命政权,还有袁世凯政权对他们都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处理。

问在满清末年革命党造反,肯定是一项重大的罪名,在监狱里关押着,肯定有很大一部分是革命党人,这些人在民国的时候肯定是直接释放,不但不是犯人还是革命的功臣。而对于其他的那些犯人,新的政权自然是分门别类的加以区别,如果是杀人放火的肯定还是严惩,只不过因为民国时期崇尚西方宪法,所以不会再以满天当年的苛刻统治来对付他们。

此外袁世凯上台之后有点心虚,毕竟他接过满清的政权有点那么不光彩,所以希望通过收买人心来巩固自己的政权。而一般改朝换代或者是新皇帝上台都会大赦天下,所以袁世凯也释放了其中很多的犯人。当然一些罪大恶极作奸犯科的人自然还是加以分门别类,不可能轻易放出来,该严惩的还是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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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哥聊史论古今


1912年溥仪签下《清帝逊位诏书》,清朝正式宣布灭亡,袁世凯趁机背叛了孙中山,开始了新时代。从推翻清王朝到开始新时代,少不了战争和流血,这过程中最为痛苦的就是平民百姓。不过也有人想到,在清王朝被推翻之前,牢狱中还有10万犯人,这些犯人最后都去哪了呢?


说到这10万犯人的去除,有以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就是这10万犯人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袁世凯窃国上位后,并没有针对牢狱中的犯人实施特别的举措。毕竟外面朝代再怎么变化,都和犯人们没多大关系。就算在推翻清王朝过程中有起义者,这些起义者被发现后几乎都是被当场诛杀了,没几个能够留着去牢狱中待着的。不过在推翻清王朝后,袁世凯并没有诛杀反清者,反而是把他们都放了。

第二种说法就是这10万人中有的人并不是真的有罪,有的人是被诬陷入狱的,这些人一旦被核实并未犯罪,都会被释放。还有的犯人在牢狱中的表现非常好,并且经过确认无害人之心,这些人是有机会减刑提前出狱的。至于那些罪大恶极之人,当然还是在牢狱中待着,不论是哪个朝代的皇帝,都不会将他们放出来的。

第三种说法袁世凯按照新旧王朝更替的传统,大赦天下,将牢狱中的犯人都释放了,这些人当然不包括穷凶恶极之人。


我认为第三种说法并不可靠,因为袁世凯当时刚刚上位,社会及社会构造本就不稳定,如果这时候把犯人都放出来,只会让他的国家变得更加不稳定。再加上如果这些犯人出狱后仍在犯罪,给民众带来麻烦,袁世凯反而会失去民心。

相对来说,我认为第二种说法更为可靠,因为袁世凯通过审问核实每个犯人的罪行,不仅表现出他是个非常清明的皇帝,还能够拉拢民心,让民众相信袁世凯可能成为一个好的领导者。还有一点原因就是这个国家是袁世凯窃来的,为了改变大家对他的印象,在开国之初实施新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以史正衣冠


公元1912年,清朝最后一任统治者宣统帝退位,大清正史灭亡。与大多数封建朝代不同的是,清朝的覆灭即政权的交替是以一种相对温和的方式所结束的。

因此,对于那些尚遭受牢狱之灾的犯人怎么办?

首先,我们必须知道,在封建时期的大清,尤其是即将灭亡的时间段,必然涌现出很多起义造反之人。对于这些人,大清政府根本没有给予他们蹲监狱的机会,基本都是直接按律斩首,这些人有的是明显犯了叛逆之罪,有些只是存在嫌疑,但由于他们身处动乱时期,即使是存在嫌疑,腐朽的清政府也是按“宁可错杀,不可漏杀”的原则进行处理。

因此,那些待清朝灭亡时仍在监狱的犯人一般都是犯了一些小罪,或者是一些诸如打家劫舍的刑事案件。有的甚至只是被那些贪官污吏所冤枉的良民。这些罪犯大多存有档案,考虑到其真实性有待商考的原因,民国政府一般都会对一些还存在争议的案件按照民国法律进行重新审理,对那些蒙冤之人翻案之后便立即放行,有的甚至会被发放钱财进行补偿或者提供职业作为安置。

而对于那些通过民国法律机关重新审判之后确定不是冤案之人,则按照民国的法律进行惩罚,避免他们重新危害社会。当然,如果他们在狱中表现良好,便可能会得到提前释放。

不同的犯人有不同的处理,命运各不相同。

大牢中的犯人很多,类型也多样。

1、首先就是政治犯。

其实清朝被推翻之前,政治犯人已经不多了,因为在那时下发过一份皇帝的罪己诏,所以很多的政治犯被释放了。比如说刺杀摄政王的汪精卫,他肯定算是政治犯,他早在1911年10月就被释放出狱了,根本没等到袁世凯大赦天下。而在袁世凯大赦天下的时候,剩下的政治犯也被赦免释放了。

2、对于在清末时期犯下杀人放火等重刑犯或死刑犯

新的政府也没有轻易饶过他们。无条件释放是不可能的,新政府在努力营造法治社会,所以只是给他们重新量刑,罪名轻一些的罪犯给予适当的减刑,死刑犯转为无期监禁等,并没有全部释放。

3、再有就是一些小偷小盗和冤假错案了。

冤假错案在袁世凯上台之后也得到了重新审理,毕竟新总统也需要民众的拥护,便采用了这样一种方式来聚拢人心。像小偷小摸这一类轻刑罪犯,几乎直接被赦免罪行得到释放。另外,没有赦免的一部分,也能够用另外一种方式获得自由,即交纳一定数量的保释金从而获得减刑或者赎身的机会。

4、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

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便推行《监狱规则》,根据准则,对于那些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准许办理假释出狱。第一位被获准假释的犯人是贾万和。他在1902年因犯强盗罪被判"斩监候",后来因为检举有功,秋审的时候改判为发遣,在民国实行减刑政策以后,又改判为有期徒刑12年。1913年,他又因为在监狱表现良好,获准假释。另外,在监狱里表现良好,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获得提前释放的机会。这样的制度与之前历朝历代相比都是利国利民的。

总体而言,虽然大清亡了,但大清关押的牢犯却并没有使全国因此变得混乱。


路之意


答题者:理科男读历史。

有些人认为清朝推翻后,这些犯人会被释放,实则不然,因为在清朝犯的法,民国依旧有。

那么这10万犯人去哪里了呢?

在清朝灭亡后,牢房中的狱卒依旧担任着原来的官职,只不过是换了身衣服。而法律呢,也只是改动了一小部分。

所以这些犯人都没有被释放,但是由于改朝换代,他们大部分都被减轻了刑罚,少部分被无罪释放,还有一些是被假释。

无罪释放的基本都是一些政治犯。清朝还在的时候,他们为了改革,为了推翻清朝,因而被清朝关押,所以清朝犯的“错”,到了民国就不存在了。

比如汪精卫,在1910年时暗杀清朝摄政王载沣被抓判处终生监禁,武昌起义后,被袁世凯释放。

被减轻刑罚的则是那些犯了小错,没有犯重大罪的人。根据减刑的标准,无期的变为了有期,有期的则缩短刑罚时间。

当然,还有一些表现不错的,也会对其赦免,减轻其刑罚。这种做法,能够让这些犯人有感激之心,并且改过自新。

民国时期,监狱也有了制度,因此出现了“假释”。假释需要满足条件,比如表现良好,立大功等等。

以上所说的都是有所改动的犯人,还有一些是没有被改动的,依旧和原来刑罚一样的人。

他们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曾杀过直系血脉、尊亲属,所谓“尊亲属”即比自己辈分高的亲人。

在当时,因为儒家比较尊崇“亲亲、尊尊”,所以杀害直系、尊亲的人不会被减刑、也不会被释放,和原来刑罚一样。

后来民国时期的《中华民国刑法》中又加重了对杀尊亲属行为人的罪责。

总而言之,清朝灭亡,对于天下人都是一等一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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