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公司變更名稱流程是怎樣的?企業名稱變更法人地址什麼手續?

1、 申請報告;

2、 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複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 依照《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以及公告;

(2) 經營範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的批准文件;

(3) 註冊資本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註冊資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複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複印件;

(6) 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新股東執照複印件(加蓋發證機關印章)、重新提交驗資報告;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公司變更名稱流程是怎樣的?企業名稱變更法人地址什麼手續?

企業變更僅涉及名稱變更的,不包括註冊地址變更、註冊資金變更、股東變更的,僅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即可:

以下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均應由公司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在提交複印件的同時應當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在辦理完畢所有變更手續後,在領取新執照時需將原執照所需的全套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及原執照正副本交回登記機關注銷後(一般城市的營業執照無配套ic卡,僅《組織機構代碼證》頒發ic卡),方可換取新的公司執照。

外資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註冊登記,管理規定等都是依據不同的法律條文,外資企業屬於特殊規定的一種比較特殊的企業法人。其變更登記與內資企業也有所不同,本文將為您介紹外資企業名稱變更登記應該提交的材料。

對工商局: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託)書》;

3、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名稱投資人名錄表》(辦理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登記請您參看外資名稱核准的相關內容);

6、股東簽字、蓋章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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