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企业破产前欠缴纳养老保险多年,如何处理?

花卷默默


楼主你好,企业破产以前欠缴的养老保险多年该如何处理呢?对于企业破产以前欠缴养老保险多年,那么很明显是由于企业单位造成养老保险中断的交费,所以说企业单位有责任还有理由来给自己的员工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

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因为是由法院来执行这个破产清算,所以说他一定会将所有的债务全部清算完成,也就是说我们员工所欠的这个养老保险,包括工资待遇等各方面的关于个人方面的利益,都会得到有效的清算的,所以说这一点是完全可以放心的。

比如说你在这个企业单位工作了10年,那么在这10年以来,社保待遇包括公司待遇都没有正常的来进行发放,当然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它就会一次性发放给你本人,并且会给你一次性补交完成社保的待遇,这样的话你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累积计算的,当社保补交完成之后,那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及时的将自己的社保关系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出去,然后继续参保就可以了。


社保小达人


楼主你好,企业破产前欠缴养老保险多年该如何处理呢?如果说企业破产以前自己的企业单位欠交养老保险多年,那么在破产清算以后应该会得到有效的补交待遇,因为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待遇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的规定,所以说破产以后肯定会依法为自己的员工补交完成相应的社保待遇。

那么在补交的过程中,由个人所承担的这个缴费比例应该是由我们个人来支出的,有企业单位所承担的缴费比例和滞纳金的费用,那么是由企业单位来支出,如果说你有很多年没有来交纳这个社保待遇,那么在很多年补交的过程中,我们个人实际上可能就需要来补交几万块钱。

因为毕竟个人所补交的这几万块钱,大概个人占比是8%左右,是全部进入到我们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所以说我们个人所补交的费用也是非常关键和有用的。当我们除了个人之外,实际上企业单位所补交的这一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它并不会进入我们的个人账户,因为它是进入到统筹账户当中去,但是由于企业单位在补交完成之后,才会正常的有效计算我们的累计缴费年限。


懂社保


按2001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养老保险费核销政策: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清偿欠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长期挂账的欠费,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通知》还提出,职工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比例补足个人账户资金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记录,职工的缴费年限予以承认。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国有企业破产前欠缴的养老保险有核销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是不是我现在把个人欠费补缴了就给我出具有关的证明(因为按国家政策,核销部分是不用我个人来缴费的,而且社保部门有义务给我出具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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