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富人為什麼要承擔幫助窮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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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之一:富人出於自身利益角度考慮,需要向窮人伸出援手。

窮人,尤其當他們認為自己或自己的兒女沒有任何出路的時候,不太會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因此,社會越平等,窮人越少,或者窮人至少認為他們的後代有出息的機會,社會就會越安全。

當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到一定程度,整個社會反而會變得更加貧窮。貧富差距越大,窮人越難翻身,生產效率越低下,他們的後代除了從事體力勞動不可能為社會發明或貢獻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因此,財富分配越公平,尤其是機會越平等,整個社會會更加繁榮。而社會繁榮對有錢人,尤其是希望財富不斷滾動增值的有錢人來說是好事情。

原因之二:窮人也是國家的一分子。

政府可以合法地制定和修改稅制,同時有權決定稅收如何支出。通過合法地提高稅率,並將稅收收入用於學校、街道、治安、法律體系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社會保險和福利支出,造福全社會。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應該將稅率定得過高,因為我們都知道高稅收會帶來消極的副作用。

但稅率也不能定得過低。政府應該綜合考慮政治、道德、倫理和經濟等各方面的因素將稅率設置在最優的水平。拉佛曲線就簡單明瞭地解釋了追求稅收最大化對經濟活動的影響。稅收最大化屬於稅收最優化的一種情況,但高稅率絕對不是最佳的選擇。

從道德的角度出發,徵稅並不是像人們認為的那樣,是對財富的沒收。因為有錢人財富的多少以及保護他們財富多少的體系取決於整個社會資源的多少。因此,每個人都應該納稅,這才是最公平的。

在美國,稅率的高低與稅種的確立本應該通過政治辯論來決定。但目前這一類的政治辯論大多被政治掮客和不同派別之間的意思形態所主導。政治掮客通常都希望遊說政府少徵稅,左派人士的觀點則是“富人必須多繳稅!!”,而保守派的觀點則是“政府稅收太高了!!”。

每個國家政體也是這樣,在實際操作中,稅收最優化的情況幾乎不可能出現。不過在被政治掮客和意識形態所主導的“政治辯論”中,做出提高稅收的決定似乎是最“容易的”。如果我們就稅收最優化進行一次科學務實的辯論,我覺得方向是降低所得稅和增值稅稅率,大幅提高土地價值稅,因為它的徵收對象是用於出租的土地,而土地一種自然資源,土地供應總量是固定不變的,不會因稅收升高而減少。


咖喱臘肉


1)宗教信仰或道德義務。

2)投資:產出更多的人會提高投資者的投資回報率。一旦給這些人更多的機會和資源,他們就會為自己以及那些向他們投入時間和金錢的有錢人創造更高的投資回報率。像汽車貸款、購房貸款和學生借款,就是很好的說明。但不好的一面是第三方或中間人可能會不計後果地降低貸款門檻和貸款金額限制,擾亂市場秩序。

如果稅收過高的話,有錢人投資的意願就會減少。但有趣的是,如果社會缺少投資行為,人們又會希望通過提高稅率來解決這一問題。所以我認為第二個原因稍有不慎反而會弄巧成拙。

3)保持自己的財富不縮水,以及防止經濟大蕭條或內戰發生。

第三個原因看起來才比較接近實際情況。政府政策的介入會加強第三個原因對第二個原因的影響程度,第一個原因則不會受此影響。如果有足夠多的人相信第三個原因所說的糟糕情況會真的發生,那麼政府就會強行對第二個原因進行干涉從而防止財富縮水、經濟大蕭條或內戰的發生。所謂三人成虎,很多人同時相信一件事情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力。但沒有必要把人性想得很壞,畢竟有錢人也是人。


閒庭信步


被房東趕走的美國窮人:流離失所之後,萬物遺落

通過對八個被驅逐貧困家庭的全景式描寫,《遭遇驅逐》從結構、組織和個人多個不同而又互相交織的層次揭示了美國貧困問題的當代圖景。

作者 | 控迷癲

美編 | 黃山

驅逐(eviction),是指房東對租戶的強制驅趕行為。它集中發生在極端貧困的人群中。對於他們來說,即使是最廉價的房租,也會花費月收入的一半到百分之七十以上。驅逐,這種在幾十年前會引發群眾公開抗議的現象,在21世紀的美國已經變得制度化、產業化和日常化了,其形式通常也十分簡單粗暴:房東對租戶下驅逐令以後,搬家公司的僱員和地方行政官隨即執行,把租戶的所有物品強行搬清。現在,全美一年被驅逐的租戶就有幾百萬。哈佛大學社會學系教授Matthew Desmond根據他的博士論文修改發表的《遭遇驅逐:美國城市的貧與富》(Evicted: Poverty and Profit in the American City)一書對這一現象做了深刻的分析。該書在受到美國各大主流媒體好評以後,因為斬獲了今年的普利策非虛構類獎項,而受到了更加廣泛的關注。這本書因為其充實的素材和飽滿的寫作風格而向非學術圈的讀者敞開了懷抱。這部作品是他早期關於自己家鄉亞利桑那州的山火消防員的民族誌《在火線—與野外消防員同生共死》(On the Fireline—Living and Dying with Wildland Firefighters)之後的又一力作,以此奠定了他城市社會學和貧困問題研究者的地位。

《遭遇驅逐》封面 圖片來源:Amazon

在Desmond研究的城市——人口不足60萬的Milwaukee,每年就有一萬六千多人被驅逐。這還只是通過驅逐令這種正式手段被驅逐的人數,如果算上各種非正式的驅逐手段,那麼從2009到2011年時間,全市超過八分之一的租戶至少經歷過一次強制搬遷。因為被驅逐的歷史與個人信用記錄和社會保障號掛鉤,很容易被房東查看到。因此,有被驅逐經歷的租戶,本來就已經有很稀少的住房選擇,在一次次地被驅逐中,他們的選擇便不斷降低,最後減少到幾乎為零。於是,被驅逐的男女老少在極其危險惡劣的租房和收容所之間輾轉掙扎,要麼就流落街頭。

驅逐,這瞬間威脅到人最根本生存的惡性循環,在美國全年不停上演:不管是過生日,聖誕節還是歷史上最冷的冬天,Desmond書中的租戶都被驅逐過。而這些租戶是從怎樣的居住條件中被驅逐出來的呢?在2009到2011年之間,全Milwaukee有一半的租戶有一半面臨著長期而嚴重的住房條件問題:沒有供暖、窗戶破損、下水道擁堵、蟑螂老鼠氾濫。

在Desmond的眼中,驅逐這一普遍而又殘酷的現象,反射了美國貧困問題和社會不平等的各個層面。於是,他通過親自在Milwaukee的兩個不同的貧民區——貧困黑人聚集的北區(North Side),和貧困白人聚集的活動房公園(Trailer Park)——租住的觀察和經歷,向讀者們展示了生活在這兩個不同的地區的八個家庭的命運。他深入城市裡,去感受最走投無路的人們的日常生活,以社會學的視角觀察和揭示了驅逐——這一足夠對城市貧困人群造成長期和毀滅性打擊的現象——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被驅逐者的所有物堆在街頭 圖片來源:the New York Times

階級、種族、性別與住房:歷史與結構的羅網

從二十世紀下半葉開始,曾經在二戰以後一度十分蓬勃的美國各大傳統工業城市陸續開始了去工業化的進程。資本對廉價勞動力的尋求,使製造業等行業向海外和南方缺乏工會力量的州遷移。這造成了位於美國中部的威斯康辛州的Milwaukee的衰敗:僅在1979到1983這四年之間,這個城市喪失的製造業崗位比在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還要多,而這一經濟困局對黑人工人階級的影響最為嚴重,因為他們中有半數集中在製造業。從80年代到90年代,黑人貧困率從28%飆升到42%。2008年經濟危機更使該城市受到重創,而Desmond的田野工作就是在這一時間段進行的。

60年代,Milwaukee曾經被紐約時報稱為“美國隔離最嚴重的城市”。即使經歷了民權運動的洗禮、本地居民的抗議和美國國會來之不易的居住平等法案以後,Milwaukee中的種族歧視和居住隔離,迄今卻仍舊基本保持著當年的格局:無業和底層工人階級黑人仍舊集中居住在北區,貧困白人因為墨西哥裔的人口增長向更南的方向搬遷,居住在一河之隔的南區。而Desmond第二個田野地點——活動房公園——就在這個地區。在這兩處進行對比,即便是房租相同的條件下,黑人租戶的居住條件往往更加惡劣。

一位被驅逐的黑人女性旁觀著搬家公司將她的物品移到房前的馬路上 圖片來源:the Guardian

小河成為了鮮明的種族居住界線。一些當地人曾冷嘲熱諷說,河上的橋是世界上最長的橋,因為它連接著波蘭和非洲。但是,河的兩邊卻因為極端的貧困而具備著非常多的相同點:幾乎無法忍受的衛生和安全條件;氾濫的吸毒、販毒、賣淫、暴力等非法活動;房東、毒販子和高利貸主的無限商機;還有顯著的性別不平等。當然,如書中所表明的那樣,種族和性別困境是交織的。黑人女性是最容易遭到驅逐的群體,而這種現象和黑人男性的高失業率和監禁率也息息相關(“Black men are locked in. Black women are locked out”:黑人男性被關進去,黑人女性被趕出來):由於孩子的父親在監獄,單身的黑人母親不得不只身面對貧困、歧視、住房和養育孩子等一系列的艱難困苦;而她們的兒子也往往會重蹈父親的覆轍,女兒也很容易很早就成為單身母親,這使得他們更加難以租房,擺脫貧困。同時,白人女性和黑人女性的共性在於,在收到驅逐通知以後,與男性租戶相比,她們很難直接與房東進行交涉,而是會採取一些被動應對措施,比如向親友和社會組織尋求幫助。男性租戶則往往會直接與房東互動,採取協商、對峙、威脅或者以廉價勞動部分兌租的方式增加保住自己住處的機會。然而,即便是這樣的努力,往往也是杯水車薪。租戶Lamar,一個退伍軍人,一個月的收入是628美元,房租是550美元。這意味著他每天能夠擔負的開銷只有2.19美元。在他得知房東Sherrena想要把他趕走以後,他提出幫房東給房子刷漆,以此換取250美元的房租減免。但對於一個在流落街頭時凍傷雙腿而截肢的人來說,這是一項十分艱鉅的任務。他在兒子和鄰居的幫助下爬來爬去,幾天以後終於完成了刷漆的工作,卻只了獲得50美元的報酬。

被驅逐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但拖欠房租是最主要的因素。這些掙扎在貧困線上的租戶,不論他們的收入來源是什麼——賣命賺來的工資、政府的福利還是社會與親友的救濟——在交完一個月的房租以後,往往每天只有一到兩美元的可支配收入。這連基本的食物都買不起,更不必說其他的生活必需品了。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有的租戶由於親人過世去參加葬禮而開始拖欠房租;有的因為自己的健康問題而拖欠;甚至有因為去颶風受災區做志願者的交通費用而開始拖欠。而由於他們整體的經濟狀況本就十分艱難,一旦進入拖欠狀態,便十分難以從中脫身。這種情況下,被驅逐便是隻一個時間的問題。

搬家工人將驅逐令貼在公寓門上 圖片來源:the New York Times

政府、法院、教堂、警局、監獄、戒毒所與搬家公司:組織的深淵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即將面臨或者已經被驅逐的住戶,在他們所接觸的形形色色的社會機構面前,只有兩個身份:被救濟的對象和被懲罰的對象。聯邦層面政治的潮汐、各州的社會政策風向、地方層面基層公務員的決策和社會福利機構的容納能力,都強力搖擺著每個窮人的命運,具體地決定著他們下半月能不能吃上飯、今年是否得以在室內過冬。90年代,本地保守派政治家在Milwaukee進行的福利緊縮政策,使得兩萬兩千個家庭喪失了保護。與此同時,國家通過了克林頓政府大幅度削減社會福利的法案,這些改變影響至今。由於地方和聯邦政府提供的資源遠遠無法保障貧苦租戶的日常所需,因此他們必須依賴其他社會救助機構。書中人物之一Larraine在收到驅逐令以後,打了所有自己能想到的機構的電話,但都沒能接通。她嘗試去求助了自己常去的教堂,但牧師也十分為難。在城市的另一邊,黑人貧困區的孩子們也早就習慣了每週兩次在窗口守候教堂發免費午餐的巴士。貧困區長大的孩子們習以為常的,有驅逐經驗豐富、手腳麻利的搬家公司,被搬家公司扔出去的滿街的衣物和日用品,還有警察和監獄。租戶Lamar與他兒子打牌時曾經閒聊如何同警察打交道。而他們的房東Sherrena除了收租,也開闢了一項新的業務:向貧民區的租戶以25到50美元的價格提供去監獄的往返交通服務,以方便這些人去探望被關押的親屬。

平民,特別是窮困人口與官僚機構的互動,是西方社會學和公共管理學裡一個廣泛關注的話題。從80年代的里程碑作品《基層官僚》(Street-Level Bureaucracy)到最近的《官僚與窮人》(The Bureaucrat and the Poor),近40年來,歐美新老學者深入研究了老百姓與福利辦公室官員、移民官、警察、醫生、律師的直接接觸。這些從業人員對平民的生活有著一線的決定權。而在這樣的互動中,平民在有限的資源和制度空間裡爭取和放棄著與自己的生存息息相關的種種權利。這一領域的一些洞見——例如弱勢群體在基層官僚中的的失語、悲觀和對他們的不信任——也在本書中獲得了印證。要出庭才能獲取正式的驅逐手續,但是往往只有房東在法庭出現。被驅逐的租戶要麼早已放棄爭取的機會,要麼因為交通成本和不得不保住的工作而無法出席。而出庭了的租戶對法庭和法官的感受則是負面和手足無措的:嚴肅而陌生的環境裡充滿了絕望的老弱病殘,到處跑的孩子和輕車熟路的房東。各種雜亂的對話,時不時被連續三個蓋章的聲響打斷。

搬家工人移走租戶的物品 圖片來源:the New York Times

他們在醫療矯正機構中也有相似的經歷:Scott,一位曾經的執業護士,因為常年繁重的工作而受背傷後,逐漸產生了藥物依賴,最終被吊銷執照,流落街頭,並接觸到了海洛因。在接踵而來的絕境之後,他下定決心去戒毒。他天沒亮就起床,刮鬍子換了像樣的衣服,去戒毒所排隊。開門後,站在幾十個人隊伍裡的他被告知這裡一天只收留五個病人。當叫號的人喊到2的時候,他離開了戒毒所,回到了毒販朋友和海洛因的懷抱。

房東、家人、朋友與愛人:關係的朝夕

Desmond在書中說,他做這個研究的初衷之一是認為貧窮是一種關係(“Poverty was a relationship, I thought”)。這一系列社會關係裡,有上文提到的貧困人口與社會機構的關係,也有近距離的私人關係。經濟的拮据、資源的匱乏、不斷變換的住處和各種難以啟齒的往事與現狀,考驗、阻礙、瓦解和形成著這些關係。這些不同的過程,雖然因緣結局各異,走心和複雜程度也不盡相同,卻都轉瞬即逝。

房東與租戶之間的關係是驅逐的核心。他們之間既存在著利益的關係,也有相互的理解和對彼此的厭惡。房東為了保證收租及房屋不受破壞,需要了解租戶人生的點點滴滴。在這個過程中,精明的房東在他們身上看到了商機,進而發展出了一套管理和收租技能。而但在相處之中,他們難免也會產生一些憐憫之情。租戶有時會從房東那裡獲得食物、房租的延期和交通上的幫助。但說不準不久以後,房東就用一道驅逐令把他們趕出門外,房東也可能全副武裝,用真槍實彈騷擾他們。那些曾經為了湊齊房租願意出力為房東干活的貧窮住客,現在則會破壞房屋來進行報復。

一位女性為了維生不得不賣掉一些個人物品 圖片來源:the Guardian

在遭遇驅逐這樣的危急時刻,向親人求助從來不是貧困租戶的第一選擇。他們有的因為害怕難堪而向親人隱瞞了自己的實際處境;有的考慮到沒準將來還會有更加絕望的時刻,而不敢輕易動用這最後的稻草;也有些人的親人與自己一樣朝不保夕。此時,他們往往依靠脆弱卻同病相憐的友情或者男女關係勉強維生:在將東西搬進付費儲藏室的時候,被驅逐的Arleen認識了新的男朋友;Pam和Ned被從自己的活動房裡驅逐以後,住進了Scott和Teddy的活動房。然而這樣的關係不僅短暫,還往往雪上加霜:房東得知Scott和Teddy接收了Pam和Ned以後,對前者也下了驅逐令;Arleen和Crystal在公車上相遇後馬上成為互相幫助的室友,最後卻一起被房東清出門。

參與者的溫存與旁觀者的冷眼:一場尷尬的博弈

作者在寫作過程中對自己的角色保持著一定程度的自覺。在書中,他討論了自己的性別、種族和階級對他的研究可能產生的影響,並強調說,“我”(I)不重要,並呼籲讀者多看到Larraine, Lamar, Arleen和Scott這些故事真正的主人。

確實,全書從整體來看,特別是與他上一本著作相比,能夠很明顯看到他將自己抽離出來的努力:正文材料裡沒有任何研究對象與作者直接的互動,也沒有與他的在場相關的表示,甚至在他確實參與和產生影響的情況下,作者也以“朋友”而不是“我”來指涉自己(見本書後記)。但是,“我”在某些地方還是欲蓋彌彰地表現了出來。本書第18章“食物券買的龍蝦”(Lobster on Food Stamps)裡,他嘗試去理解和解釋為什麼Larraine這樣的窮人在發救濟了以後,會把一個月不到一百美元的食物券用來買龍蝦這種比較昂貴的食物(龍蝦一磅價格一般在10美元以上),卻沒有精打細算合理消費。在他對這一現象進行問題化的過程裡,我們感受到了一種尷尬的張力:作者借用了主人公Larraine周圍的人——前文從未提及的一個外甥女,和提到過一次的牧師——對她的評價來對她的消費行為提出疑問,而這兩個人無疑都把她的這種行為歸結為她自己的錯誤思維。當Larraine詢問作者為何如此感興趣於研究她的食物消費時,他以未來讀者也許會表示疑問作為理由解釋了自己的疑問,以研究者的身份保護了自己,並且代表了這些不在場不可見的未來的讀者繼續向她發出了一系列的追問。

而Desmond也坦承到,田野工作令他感到負罪,傷心越絕,抑鬱數年。他在日記裡寫到:“我像收集戰利品一樣收集這些故事和困境,這讓我覺得骯髒。”他在田野裡幫助過他的研究對象解決困難;田野結束以後,有時也會寄錢過去,幫他們交房租和保釋金。而租戶們把他當朋友來保護與看待,給他留下了許多難忘的回憶:有一次,與Lamar同住的Hinkston一家人讓Desmond到他們地下室幫忙拍幾下不好使的鍋爐,當他無功而返時,發現這一家人給他準備了一個生日蛋糕;Arleen給他買過一罐餅乾和一張打開以後會播放音樂的卡片,他們在心情不好時,會把卡片打開一起笑一笑。Scott在多次嘗試戒毒以後,終於成功,並開始了新的人生,也有了新的住處,而他依舊會像曾經無家可歸的時候一樣,給Desmond的大兒子寄生日卡片並在裡面塞10美元的紙幣。

在書中這些地方,我們再次看到了《在火線》裡那個走心的、為每一個研究對象讀和他們有關的段落的初出茅廬的小夥子。而與《在火線》末尾一樣,Desmond十分具體、直白地提出了政策建議。他指出,這些政策改變迫在眉睫,因為現在每五個美國家庭裡,就有一個把收入的一半花在房租上。他提出,政府首先需要從司法機關下手,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特別是專業律師的服務。同時,負責驅逐案件的民事法院也需要獲得更多的資金,使他們能夠更好地對市民進行服務。

另外,他提出當前租賃市場存在嚴重的剝削現象,特別是房東和租戶之間的剝削關係。而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最低工資和基本社會保障,對於抵抗剝削,改善租戶處境,降低驅逐的發生頻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同時呼籲全國性的公共住房券系統(housing voucher program)。這種措施與前文提到的食物券有類似之處,但目前只在部分地區使用,也只有210萬美國人受益;而Desmond表示,這一舉措可以普遍地推行。收入低於某一水平的家庭可以申領住房券,一家一張,他們將收入的30%用於房租,其他用住房券作支付。他們能夠使用住房券的住房總價格和條件根據一系列的算法決定。這樣的住房措施會使低收入家庭在住房市場上獲得保障。

田野工作者和研究對象之間的關係與距離,與其他一切關係與距離一樣,是一種雙向決定的、與具體的時空情境息息相關的無休止的平衡與抉擇。研究者可以選擇一種更為親切的長期的互動和關懷,而也可以把自己與眼中的社會工作者和義務服務者等等劃清分工界限,為自己武裝上可觀察又能隔離的屏保。在Desmond這一部作品裡,我們看到了一種有意無意的矛盾,這是一種真誠的關懷和充滿戒備的掩飾的混合。

作為一種社會關係的貧困:他們的不幸與你我有關

最後,這本書將貧困作為一種關係來看待,這種視角可以也必須應用於學術界和研究者本身:貧困作為一種關係,也將作為學者的我們納入其中。社會研究者和媒體人,對這些缺乏基本生存和權益保障的個體的人生有可能產生十分具體的改變和影響。但同時,他們也造就了我們。

本書作者哈佛大學社會學系教授Matthew Desmond 圖片來源:the New York Times

因此,這些在食物鏈底端的朝不保夕的無助之人,不僅成就了毒販子、高利貸、房東和搬家公司,也成就了許許多多的媒體人和研究者。學術界和學術研究者是不平等的社會結構的一部分,他們也從弱勢群體的苦難中獲益:研究成果、教職職稱和各種榮譽,這些利益瑣碎卻又真實。作為最缺乏資源和保護的群體,貧困人口對我們的知識生產的奉獻是最為原始、痛苦和巨大的。因此,他們值得我們以最大的恭敬、真誠和責任去面對。


土逗公社


從國家政策來講,富人通過稅收變相幫助窮人,這可以算作是一項義務。除此之外,富人沒有義務幫助窮人。富人主動幫助窮人(注意不是義務)有一下一些動機。

一、心裡優越感。通過經濟救助,可以顯示自己的實力,或者說是炫富。還可以提高自己的被認同感,存在感。這是在物質滿足之後的一種心理滿足。

二、責任感。當自己成為富人後,有時候會變得更有擔當,真心想通過自己的能力改變某些窮人的境況,特別是親人和摯友,故鄉和母校。這種責任感就像哥哥天生喜歡照顧親妹妹一樣。我最近和院士有交往,他們衣食無憂,名利雙收,但是仍有通過行動讓祖國變得更強大的思想。這種行為是發自內心的,沒有任何虛偽!因為他們心裡想的是“捨我其誰”。富人也有類似的心態。不過,這也並不是義務,也不是所有富人都如此。

三、投資。更多的情況下,富人大力幫助窮人,是出於投資考慮。某種程度上,窮人更懂得感恩,滴水之恩將湧泉相報。將資金投資到他們身上可以在將來得到回報。很多富人捐錢給窮人家有資質的孩子上名校就有這個考慮。大國救濟小國更是投資目的。因為在小國身上投資更廉價,但回報往往不菲。因為他們有廉價的勞動力和原材料市場。另外,富人都不太願意白白借錢給窮人,但他們更願意給窮人租個門面房做生意之類的,這也是投資。雙贏!


犍為真人


可以肯定,這個論題所涉及的領域非常之廣,從政治、制度、社會、經濟的任何一個角度都可以高談闊論,但作為一個法律從業者,想從法律的角度談談這個話題。

“富人”和“窮人”的說法是社會學、經濟學中經常出現的用詞,這些詞是不會出現在任何一本法律條文中的。在法律文本中,能夠出現的就是“法律主體”的統稱,如憲法中出現的用語是“公民”、“人民”,民法中出現的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而刑法中出現的則是“組織”、“個人”,這些用詞都是毫無色彩可言的。

如果一定要把階層泛泛地劃分成“富人”和“窮人”的話,用法律的眼光去區分這兩個階層時,所謂“富人”應該指有自己的財產且財產達到一定數額的人群。而“窮人”則指財產較少或可以忽略不計的人群。

富人擁有的財產類型通常有:房產、公司、股權、汽車、存款、各種理財產品、穩定且較高的收入、貴重物品、奢侈物品等等 。而窮人所擁有的財產類型通常僅有:住所、家庭生活用品、收入(有或無)、社會救濟(有或無)。除了兩類人群擁有的財產多寡不同外,富人多於窮人的另一方面就是花式的消費需求。

富人擁有的這些財產在取得、佔有、使用、處分的任何一個法律環節中,都會付出相應的對價,這些對價包括稅費支出、各種成本支出等等,這些對價要麼流向政府,要麼流向社會、要麼流向其他人群中,要麼用於財富的再創造。可以說財產越多,消費需求越多,支付的對價就越多,政府通過富人支付的對價承擔起整個社會的管理和調節職能,而其他機構或人員則通過從富人手裡獲得財產而參與到社會生活中。如此以來,富人對社會的貢獻就越來越多。

相反,窮人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富人或社會的對價,用於滿足自己及家庭的生活需要之後,用於向其他社會組織、個人支付的對價就少,消費種類也少,所以流通到社會上的財富就少。因此窮人擁有的財產少,對應的法律環節就少,流通量級小,支付的對價就小,獲得對價的人群和機構就少。

沒有流通,就沒有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的運轉,因此財產相對較多的人通過對財產所有權、使用權的行使實現了對大部分社會責任的承擔。

很多時候,富人承擔的社會責任是在行使財產使用權和所有權過程中自然而然產生的,這與主動承擔責任、被動承擔責任關係不大。富人一方面要追求財產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在追求的過程中,自然而然產生了對社會的貢獻,對社會責任的承擔。

注:本文中使用的”富人“”和“窮人”只是為討論問題而設定的概念,不含有任何色彩。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家事法律事務部主任 王東紅律師

京師律師事務所諮詢熱線 4001-666-001


京師律師


這個問題很不好回答,富人為什麼要承擔幫助窮人的責任,別的不說,就說我們國家,國家現在正在奔向共同富裕,什麼叫共同富裕,當然不是讓個別人富裕起來叫共同富裕,而是大多數人都富裕起來,才能叫共同富裕

而富人為什麼要承擔幫助窮人,這在法律上沒有規定,只能通過國家的一系列舉措來強制執行,比如國家可以通過稅收對那些高收入的 人進行徵稅,強制那些富人的財富流向國家,通過國家的宏觀調控,給那些不發達的貧窮地區的人們帶來福利。讓窮人也享受到國家發展的紅利。

下面我來講一些國家扶貧過程中的現象,比如,我們這裡有戶人,單身漢,娶不上媳婦,還很懶,家裡窮的叮噹響,做飯的時候就是開水煮掛麵,然後到自己菜地了拔下幾顆菜,就是一天的飯,然後國家就讓他領了幾隻羊,可是他把羊殺了吃了,他說,一個人過得挺好,讓我放羊,我還得伺候羊。看看這是什麼感念。

其實幫助窮人是對的,但是看怎麼幫,比如有些因病致窮的人,確實應該幫,但有些人你幫不起,這是一種思維,一種窮慣了的思維。要想幫他就必須改變他的這種思維。


鄉村小二哥


社會財富呈冪律分佈,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人擁有百分之八十的財富。

財富不可能無限制集中,社會整體財富水平的提升,才能使富人的財富水平相應提升。從這一點上來說,如果富人想要自身財富不斷增值,必須增值社會的整體財富。

所謂富人幫助窮人的“責任”,是冪律分佈規律決定的,並非富人的良心發現,也不是對富人的道德綁架。因為從宏觀上觀察,如果富人不幫助窮人,富人也得不到發展。




行者啊


富人幫助窮人,大企業投資小團隊,富國援助窮國,一定程度上都可以看作是做慈善。個人、團體和國家從事慈善事業的理由有很多,單純地想做善事,或者作為一項投資:

國家提供對外援助,可能是把它看成了一種發展的手段,希望可以藉此開闢一個新的出口市場。與此同時,向盟國和關係好的國家提供對外援助還可以增強雙方的經濟和外交關係。

團體從事慈善事業的目的不外乎兩個,一是純粹地想做慈善,一是提高整個社區的生活質量。理由是為了減少犯罪活動,花點小錢為窮人提供基本的生活必需品是完全值得的。而且社區居民也都是出於道德義務自願貢獻自己的力量的。

個人投身慈善事業就可能是受到自身價值體系或道德義務的影響。形式則多種多樣,可能是幫助有抱負的企業家進行創業,可能是資助教育事業或職業學校,還可能是向國際援助機構和國內慈善團體提供資金或其他幫助。


迷失在耶路撒冷


我也想問為什麼

富人也是辛辛苦苦賺的錢為什麼要幫助窮人

坐享其成都可以變成一種流行的話那是最可悲的


創業如是說


這個問題從三個方面都很好回答,如果看過大海的人那就更容易明白了。大海在退潮漲潮的時候,那個力量總是一去一還的,來來回回反反覆覆,可是我們細心觀察會發現,其實那個“還”的力比那個“去”的力每次都要大很多!

什麼意思呢?就是世間萬物都有一個因果關係,這個果的力量會比因大很多,富人在窮人最困難的時候幫助了窮人,那窮人會用更大的力量來回報這些富人。我們中國人說這叫滴水之恩 當湧泉相報!這樣富人會更加富有,不管是經濟上還是精神上。窮人的日子也會一天一天慢慢改善,窮人可以看到希望!大家都向著心中理想的方向發展,並且都擁有希望,我們每個人追求的好日子我們都能看得見!這就是這三個方面問題同樣的道理!


我們還可以將這個問題深入一下:為什麼有些富人幫助了窮人還被窮人反過來傷害他們?

這些現象是不可否認是存在的,我們可以這麼理解:這些富人跟本不是在幫助窮人,而是在傷害窮人!為什麼這麼理解?為什麼幫助說成是傷害呢?

這也分兩種情況:

1、富人在窮人最不需要幫助的時候“幫助”窮人:我們想想,在我們生活的很好很幸福的時候有一個人走過來說你需要幫助並且給了你一些錢財或者其它方面的幫助。,我們會認為他是在幫助我們嗎?

2、富人在窮人面臨絕境的時候採用錯誤的方式幫助窮人:我曾經就見到過這樣一幕;在ICU裡一位病者已經身臨絕境,插著呼吸機維持短暫的生命,手臂上一直掛著點滴。旁邊坐著他的兒子。這個時候外面一個男人走進來(我不知道他們是什麼關係,我在醫院期間沒有見到過他)打開錢包,可以看到他的錢包非常鼓還有很多卡,他掏出了現金,告訴病者的兒子這是一點好意。病者的兒子直接拒絕了,毫不猶豫!並且臉上有一種非常痛苦的表情。男人露出一服不識好歹的表情裝起現金就走了。錢對病人已經沒用了這是他最不需要的東西!並且那個男人根本沒有考慮過他人的自尊心和自強心!

不管才應如何的方式去幫助別人,前置條件一定是萬古不變的道理——一定要是科學的!科學的才是真正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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