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劳动纠纷中社保欠费未交款的单位又不肯交,怎么办?


这个应该由原单位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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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欠费,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只有未交社保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年条的规定,欠费问题只能向社保局投诉解决。

补充☞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其他情况均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花散人


应该让原单位给你补交社保。

1.如果经过交涉原单位就是不缴纳,你就到原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原单位补缴、缴纳社保的请求。

2.如果还是不行,可以走法律程序,去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原单位不把欠费补上的话,永远都不能做减员,而且你去任何一个新单位都增加不上你的社保。所以还是和原单位好好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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