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如果有人私闖民宅但不是謀財害命只是尋釁滋事能不能實施正當防衛?

NG梟雄


這個當然是可以的,且毋庸置疑的。

第一、何為正當防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有人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且不論該行為侵害的是國家、公共利益,防衛人本人、他人的人身、財產利益,都可以採取制止措施,進一步說正當防衛不只是針對某個犯罪,只要有不法侵害的行為,都可以去制止,都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二、何為尋釁滋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以明顯的看出尋釁滋事表現為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的,這些行為表現都是侵害國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財產和人身權益的不法行為,制止行為也是正當防衛的表現。

綜上,正當防衛並不是針對某個刑事犯罪,只要是侵害國家、公共利益的、本人、他人財產、人身利益的行為,都可以進行制止,都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範春源律師1


有人私闖民宅尋釁滋事,要根據當時的具體情形和危險程度,來判斷和實施適當的正當防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第一款: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及第二款: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三款: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一個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它屬於哪種侵害性質實際是存在時刻變化的,比如在您提到的某人私闖民宅尋釁滋事,沒有手持兇器或動手挑釁,(也有身上帶凶器的可能性)只是言語的謾罵或挑釁,這種可以用言語驅趕的方式,同時跟不法侵害人保持一定的人身安全距離,防止他帶凶器攻擊。自己或家人趕緊報警。如果不法侵害人進行徒手攻擊的話,可以用徒手或非殺傷性工具反擊。如果侵害人正在拿兇器攻擊的話那就屬於行兇了,可以用任何方式進行還擊,直至侵害人不能進行非法侵害為止,期間造成傷亡的,不負刑事責任。最後值得提醒的是,根據我國《憲法》第3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如果不法分子企圖私闖民宅尋釁滋事,最好阻止住不法分子侵入家門,同時抓緊報警,讓警察來抓捕他。還有就是我國對於非法侵入民宅的法律的懲罰力度還需要加強,真正做到家是安全的最後防線。


東西方的啟明星


看是什麼人闖入了!但無論什麼人,如果他侵害你,你必須盡力有效防衛!別當心闖入者的勢力!自衛時也別欺負“弱勢無賴”!

至於“法律責任”完事了再說!


雄獅別在籠子裡


參見“雲南麗江.唐雪”案


假如229272223


強烈建議城堡法,不退讓法,儘快實施


許佳樂


難就在於 你怎麼區別他已經完全是失去抵抗力了 要是判斷錯誤有可能是滅頂之災


一縷縷幽魂


如果是考試當然可以,如果是l事實就不一定了,要看天氣變化


手機用戶52737364312


私闖民宅就是謀財害命的具體表現


貝西49


想實現正當防衛好像很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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