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
湘潭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通過“雲上法庭”審判平臺遠程開庭
依法依次公開審理了
被告人馬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
被告人羅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
和被告人袁某涉嫌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一案
一起來看看
湘潭縣法院是如何實現
疫情防控和司法辦案兩不誤
庭審前
庭前進行現場調試
法官庭前溝通、指導
庭審中
該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被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考慮到案件實際情況,在確保審判質效的前提下,法官統籌協調,將該三起案件排期速審。
三被告人各自在其家中,公訴人在檢察院辦公室內,通過三方視頻連線,法官查明瞭當事人身份,控辯雙方順利完成了舉證質證,進行了有效辯論,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
經過短短三小時,三案全部開庭完畢,並當庭對被告人馬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作出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的刑事判決。庭審現場
庭審後
書記員發起筆錄確認
審判員、公訴人和被告人依次在筆錄上簽名
利用“雲上法庭”這一互聯網審判系統
做到了快審快結
確保了疫情防控和司法辦案兩手抓、兩不誤
防控辦案兩不誤
當前防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情況下,湘潭縣人民法院為做好病毒防控工作,減少人員流動聚集,保護群眾身體健康,先後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出調整有關訴訟活動、暫停接待群眾來訪和暫時關閉訴訟服務中心等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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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間,該院及派出法庭的法官已通過電話調解方式結案 10 餘件,通過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平臺立案20餘件,在“雲上法庭”平臺開庭、宣判、結案共計113件。
“雲上法庭”庭審錦集↓
下一步,湘潭縣人民法院將根據防控指揮部和上級法院安排以及對疫情整體形勢研判,依法依規逐步恢復當事人和案件的接待。但該院仍然把防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並作了相應部署。為確保審執活動正常開展,目前正強力推進信息化手段,使用網上訴訟服務中心、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和雲上法庭等平臺辦案,讓調解審判等程序“走雲端”,讓當事人法官“零接觸”,充分保障辦案公正高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僅是刑事案件,該院要求在審理和執行其他案件時,進一步完善辦案模式,依法依規積極協調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實行遠程送達、會見、庭審、調解、宣判、查控等,通過智慧法庭的科技手段將公平正義帶到群眾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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