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想要离婚,到底该不该要孩子抚养权?

用户129746696


没想过离婚。但是如果离婚针对孩子抚养权问题,我觉得首先得看站在什么角度上吧。如果年龄比较大了,生育觉得是个问题,这样去想问题当然会觉得肯定是要孩子抚养权。也就是想法有些自私了。个人认为,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打断骨头连着筋,孩子不是一个物件,他是有生命的,有感情的。很多年前,两个人谁也没经过孩子的同意吧就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了,离婚本身就是对孩子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权利的侵犯,所以离婚到底要不要孩子要征求孩子意见,也要客观考虑,跟谁在一起会给孩子更多的保障和幸福


AI田日志


虽然我还没有结婚,但是目睹了身边的好多姐妹的婚姻,仿佛都逃不过一个魔咒,结婚前是满心欢喜,认为可以接受对方的家庭,对方的一切,可结婚以后,却发现没有了诗和远方,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和永无止境的争吵。

我有个表姐,年纪轻轻就结了婚,和你的情况一样,属于远嫁。我舅舅死活不同意,总觉得男方没有正式工作,脾气性格也不怎么随和。

我表姐结婚四五个月就怀了孩子,我舅舅舅妈本来不同意,说我表姐年龄太小,应该再等几年,可是我那个表姐夫年岁却不小了,婆家非要让生这个孩子,说他家是几代单传,不能断了香火。

我表姐被迫接受了,因为她觉得只要我表姐夫还像以前那么爱她,她为他做一切都是值得的。

可是慢慢的,我表姐夫的本性才暴露无遗,酒疯特别不好,每次喝酒就拿我姐撒气,争吵是常事,甚至发生了好几次家暴。

他自己把东西借给别人,甚至在外面跟别的女人不清不楚,还总是诬陷我姐外面有男人,我表姐的婆婆还说我表姐不配做他们家的儿媳。

一是因为远嫁,不想让年迈的父母操心,二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我姐忍气吞声,对娘家永远都是报喜不报忧。

孩子八个多月的时候,我表姐夫又喝醉了酒,耍酒疯,动手打了我表姐,我表姐不小心撞到了桌角,导致孩子早产。

明明是我姐夫的过失,他们家还非说这个孩子是我姐跟别人生的野种,完全不把我表姐当人看。

我舅舅舅妈知道孩子早产了,没有通知男方家里,坐了一天多的火车去看女儿,希望能给女儿一个惊喜。

谁知他们刚到医院的病房,就看到我姐夫非要抱着我姐的孩子去做亲子鉴定,说如果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他就当场掐死这个孩子。

我舅舅当场心脏病复发,幸好抢救及时,后来我舅舅铁了心要让女儿离婚,以男方有家暴为由,把男方告上了法庭,我姐姐为了要这个孩子的抚养权,打官司长达一年之久。

我姐没有正式的工作,但是她很善良,很勇敢,一边带孩子一边工作。

或许是因为第一段婚姻太不顺,老天爷很快让我表姐遇到了她的真命天子。

是个很帅气的兵哥哥,没结过婚,不仅把我姐宠成了小公主,而且把我姐的第一个孩子视若己出,一家人和和美美的。

很多女人都会为了孩子而妥协,可是妥协并不一定就会换来幸福,孩子可以穷了物质生活,但是绝不能穷了精神世界和心理健康,哪怕你刚离婚的日子会过得很艰难,可是为了孩子,你也一定会坚持下去的,因为为母则刚。

孩子可以生活在单亲家庭里,但是绝不能生活在一个整天只有争吵的家庭,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冷暖皆是生活


对这个问题我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当初我弟弟离婚的时候,也是纠结这个问题,当时女方是要孩子的抚养权的,但法院断给了弟弟,断了以后,女方提出条件是要把孩子带到她们家供到18岁然后在还给我弟弟,当时我弟弟孤身一人,连房子都没有,父母又很老了,实在是没办法带孩子,而且他还要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所以当时是我就做主了,同意她们这样做,我当时是给予这样的考虑,一是弟弟没有能力养活孩子,二是女方家有这个能力,三是我想为了孩子以后有个很好学习环境,,至于孩子以后以后他认不认父母,那是他自己的事,但如果当时直接断给了女方,她还提出要抚养费,现在这一搞,她们也不要了,我弟弟也减轻了负担,所以这事就这么定了,现在,我弟弟由于没有负担和孩子,又重新结婚生子了,过的还可以,她那边是女的,也结婚了,但没有生了,孩子一直和她们在一起,也过的很好,大家都皆大欢喜。


jh周星星


应该。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火锅泡油饼


不管怎么样都应该要。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天下第一乖狗崽


婚姻真是世间的魔镜,你想要幸福,它却只能给你现实!

曾经的我们都以为婚姻是爱情的归属,是幸福的开始,所以童话总是以最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我们真的以为他们就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殊不知,现实的世界才刚刚开始!

生活里充满着柴米油盐酱醋茶,充满着无奈和寂寥,太多的婚姻故事从美好开始,以伤情结束!最后我们面临除了千苍百孔的心还有等待我们的后续,孩子该怎么办?到底该不该要孩子?

有一个朋友离婚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不要孩子,一方面觉得带着孩子生活很难再嫁,一方面觉得带着孩子没办法去工作!离婚后确实生活条件是慢慢上来了,自己很潇洒,可是偶尔去看孩子,从孩子冷漠的眼神中越来越愧疚,后来前夫给孩子找了个后妈,后妈不许来往,孩子也不太愿意看到妈妈,朋友说着现在的生活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下来!我知道她后悔了!

听完我朋友的故事再来说说你的情况,你老公能在你怀孕到生孩子期间不断的跟你吵架,没有一点体贴,对生病的你没有帮助,甚至对岳父岳母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这样的男人离婚后他会善待你的孩子吗?他能负担起教养之责吗?我觉得他绝对是那种有了后妈后变后爸的典型!你敢把你孩子交给 这样的人吗?错误的婚姻已然错误,不要让错误的决定继续去迫害孩子!

最后,我想对走进婚姻的女人们说:我们有经历错误婚姻的勇气,我们更要有承担错误所带来的风险的责任!你把孩子带来这个世界,你必须有照顾好他,无论你把孩子留下还是带走,为了孩子更好,请你三思?





妮子特大


我引用冯小刚拍的电影《非诚勿扰》中一句台词,说婚姻无论你怎么选择都是错的,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将错就错。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通过婚姻约定结为一个共同体,在感情交织融合的基础上,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这期间难免会产生分歧和矛盾,所谓的将错就错就是要换位思考、学会化解矛盾,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后,只要没有原则性的大问题,就不要轻易地毁约,因为在这个婚姻共同体解散时,受伤害的是那个无助的孩子。

假如婚姻关系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必须选择离婚时,应该从爱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谁来抚养。我认为,孩子小的话还是由妈妈抚养爸爸出资,因为女人呵护孩子比较细心,便于孩子心灵健康成长,若孩子大了已经明白事理的话,就应该听听孩子的意见,不要为此闹得鸡飞狗跳、愁怨升级,更不要把孩子作为离婚时争取利益的筹码。

用心浇灌婚姻这朵娇弱的花吧!





兰姨的退休生活


想离婚到底要不要孩子

首先我先声明,本人单身,也没有孩子。不过我很有兴趣回答您的问题。花季的少男少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因为彼此相爱,彼此情悦,从此结合成为伉俪。可能婚后出现这样那样影响夫妻双方感情的问题,最终婚姻走到了尽头。在当今这个时代,离婚并不是丢人的事。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当然离婚孩子势必会成为最大的牵绊。孩子是夫妻之间爱情的结晶,感情的延续,甚至是社会的未来。至于要不要孩子,最好看孩子的意愿,看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否则对孩子会造成二次伤害。家长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心把孩子具为己有。爱孩子就是让孩子幸福。不是吗?




一只会走的馒头


个人观点,我觉得你应该要孩子的抚养权,自己拼了命生下来的孩子,不自己照顾他长大,自己会放心??可能我的想法有点极端,但如果是我,我是必须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而且看你描述的情况,孩子爸爸家照顾孩子可能有点力不从心,你离婚后,孩子姥姥姥爷照顾着,自己可以工作。即使以后有更好的生活了,孩子跟着你,自己也放心。总是听人说,有了后娘,也就有了后爹了,看你说的孩子爸爸还老是吵架,我觉得孩子一定不要留给孩子爸爸。

既然能争取,还是争取吧,省的以后总想孩子后悔。


小红袍育儿


人生下来就没有错,错的是不想要孩子那么为啥要生!既然你决定要离婚,你年龄还小,离婚过后还会成家的,作为一个女人,那么在这前提下,你就不要抚养权了,但是你的抚养费不能少,为啥,就因为孩子是你亲生的,还有一原因,你好接触下一任老公,如果你带孩子啦,那么孩子在下一个家庭很为难的,因为亲人就只有妈妈,其他都是外人,我想他在这家里也生活不好哪里去!在父亲身边,所有人都是亲人,对他的照顾,关心必然会多的!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