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种社会理性选择”,对此你是否认同,为什么?

晓东BLABLA


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就是让畸形的同性恋合情且合理化,我认为这不是社会理性化的选择。

同性之间兴志相投可以相互喜爱的,但其亲密关系有一个度,如果爱变成了爱恋,爱情,缔结婚姻,组成家庭,那不仅是违背伦理,也是有悖自然法则的。

同性的婚姻弊大于利,有几大危害。

第一,违背自然法则。

整个大自然阴阳互补,阴阳互相生,达到阴阳平衡,才得以存在和发展。

同性婚姻是男男和女女之间的结合,打破了阴阳平衡,否定了自然规律,必将承受来着自然的惩罚。

第二,违背伦理,无法繁衍后代。

同性的结合不可能和异性结合一样,它将无法衍生出众多的婚姻关心和家庭内涵,让婚姻关心趋于单一和简化。更重要的是如此人类就无法繁衍后代,社会无法承前启后,最终人类只能灭种!

第三,主张了畸形的观念和思想。

如果以严肃的婚姻合法化来庄严地承认同性恋合法,那置正常的婚姻于何地?究竟该倡导什么样的婚姻关系呢?且同性之间的结合,相互关系的肯定更加简单化,更好处理,这也助长了人思想上的惰性。

我认为,由于各种特殊的原因,才导致了同性恋,对这种关心人们理当理解,社会应该包容,这也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但是凡事应把握一个度,过了就欠妥当了。

社会应该对同性恋有足够的包容,但是从理性的角度出发,不应该让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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