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快訊!福州旅遊企業可申請支持、補貼

近日福州市文化和旅遊局正式下發了《2020年福州市旅遊企業生產經營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申報指南》。

為一大批旅遊企業量身定製的支持舉措,贏得了社會的大力點贊。

小編特意為大家帶來了這份關於支持旅遊企業發展實施方案的辦事指南,旅遊企業工作者火速看過來。

貸款貼息補助額與補助原則

貸款貼息補助實行總量控制,按照重點民營旅遊企業、資信優良企業、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企業優先的原則,安排貸款貼息補助資金。對納入省級重點項目庫的A級旅遊景區、疫情期間作為定點醫學觀察點(安置點)的星級飯店、疫情期間損失較大的旅行社予以適當傾斜。

貸款貼息補助額與補助期限

符合貸款要求的申報單位,在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6月期間新增的用於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貸款,由市財政按照貸款年利率超過3.5%的部分給予貼息補助,貼息利率不超過1.5%;貸款年利率低於5%的,按照超過3.5%部分的實際差額貼息。貼息補助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單個旅遊企業貸款最高限額5000萬元。

貼息補助申報時限

1.2020年3月31日前,申報單位向市文旅局對應業務處室(資源開發處、市場管理處)提交《2020年福州市旅遊企業生產經營流動資金貼息貸款額度申請表》。

2.貸款貼息補助每季度兌現一次,即2020年7月10日前受理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6月的貸款貼息;2020年10月15日前受理2020年7-9月的貸款貼息;2021年1月20日前受理2020年10-12月的貸款貼息。其中,涉及信用擔保貸款事宜,參照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政策。

貼息補助申報流程

2020年3月31日前,申報單位向市文旅局對應業務處室提交《2020年福州市旅遊企業生產經營流動資金貼息貸款額度申請表》;

申報單位根據核定後的貼息貸款額度向相關商業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

承辦銀行按照銀行貸款相關規定,進行核准放貸;

福州市文旅局每季度按申報企業提供的貼息補助申請材料,按實際發生額核准無誤後,予以撥付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資金。

申請材料包括: (1)銀行借款合同(複印件);(2)借款借據;(3)付息憑證;(4)若結清,提供銀行貸款結清憑證;(5)企業貼息收款收據、收款信息(名稱、賬號、開戶行),並加蓋單位公章。

責任分工

1.福州市文旅局負責對企業申報的流動資金貼息貸款額度予以總量審核;

2.承辦銀行按照銀行政策及相關規定,核准後給予企業貸款;

3.申報企業保證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並承諾流動資金貸款僅用於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產生的生產經營困難需要。

各大旅遊企業可對照這份指南,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獲得相應的政策補助,有需要的趕緊行動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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