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期間 交通事故起紛爭 速戰速決 成功調解化干戈

近日,一起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涉及20餘人的賠償款分割糾紛在桃江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得到快速成功調處。

2月6日20時許,桃江縣灰山港鎮文某某駕駛小型轎車途經灰山港鎮肖家塅村路段時,撞倒行人肖某某,造成肖某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事發後,在當地鎮、村調委會的調解下,死者家屬與肇事司機家屬就該交通事故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初步協議。但因賠償款分配問題,死者的五名家屬卻再起紛爭,在村調委會多次協商均無法達成共識。2月25日下午,死者家屬、肇事司機家屬、三個涉事村的村幹部等20餘人來到桃江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因疫情形勢依然嚴峻,為避免人員聚集,調解員先迅速為每名當事人測量體溫,並詢問其最近是否有發燒、咳嗽等症狀,然後要求各方各選出一至兩名代表到調解室進行調解,其餘人員則分散到三間辦公室和走道等候。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瞭解到,死者肖某某的結髮妻子早年已身故,兩人共同生育三個女兒,從1999年至事發前,死者肖某某與吳某某一直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證,吳某某之子過繼給肖某某為子,並辦理了相關法律手續。吳某某認為自己應以“妻子”身份先分得賠償款中的20萬元,剩餘部分再由肖某某的四個子女繼承,並聲稱如達不到她的要求,就“法庭上見”。而肖某某的三個女兒則堅決不同意,也表示要請律師打官司。一時間雙方你一言我一句,情緒十分激動。

針對這一情況,調解員立即先穩定雙方當事人的情緒,然後與一同前來參與調解的三個涉事村的村幹部初步商議好調解方案,再分別組織吳某某母子、肖某某的三個女兒背靠背做調解工作。調解員從逐一解釋相關法律條款講到雙方二十餘年的情分,從打官司既傷和氣又會產生高昂訴訟成本,講到當前疫情仍未完全消除,少聚集就是為國家做貢獻,對當事人明之以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各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當場達成了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和賠償款分配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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