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诉讼当事人身在“疫区” 法官“在线”主持庭审

诉讼当事人身在“疫区” 法官“在线”主持庭审

“原告,能听清我说的话吗?”

“被告,你的信号一切正常吗?”

“好,现在我宣布本次庭审正式开始!”

2月25日下午15时,一场特殊的庭审在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内有序进行。端坐在法庭内的是该案审判员和书记员,而原告、被告通过“云上法庭”庭审平台参加在线庭审。法官、当事人分处三地连线开庭,实现了真正的隔空审案。

2018年5月15日,谢某在深圳工作期间,刘某向其借款20000元用于开店,并向谢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18年9月15日归还。当日,谢某通过微信转账20000元给刘某。后,刘某未按约还款,经谢某多次催讨,仅于2018年10月6日归还600元、2018年12月3日归还300元、2019年1月6日归还270元。此后,刘某再未还款,谢某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法院。

庭审前,法官了解到,刘某是湖北省襄阳市人,春节期间,刘某返回湖北老家过年,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然来袭,身处湖北的被告无法到宁化参加诉讼,心里是着急却又无可奈何。

原定开庭日期到来前夕,承办法官徐凤清为确保各方人员安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在综合考虑案情并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决定以线上方式进行开庭审理。

庭前,承办法官联系技术人员多次进行设备调试和网络测试,并向不熟悉操作的当事人讲解线上庭审系统的使用方法。庭审中,法庭事实调查、法庭辩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等环节,在线上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程序规范。随着双方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完成对庭审笔录的确认,仅用时30分钟即完成了庭审全部环节。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尚欠谢某借款本金18830元及利息1670元,此款定于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9月5日分期付清。

法官告诉记者,线上开庭为当事人省去了路途奔波的时间,又降低了外出的风险,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对于线上开庭是非常理解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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