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防控辦案兩手抓,刑事和解化矛盾

防控辦案兩手抓,刑事和解化矛盾

2月22日,南江縣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精準扶貧戶涉嫌故意毀壞財物案,並通過積極協調、釋法說理,促成當事雙方刑事和解,有力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

防控辦案兩手抓,刑事和解化矛盾

2020年2月21日,南江縣公安局對王某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一案立案偵查,南江縣檢察院派駐公安機關檢察室掌握該情況後,庚即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

經調查發現:2月20日晚,家住南江縣大河鎮某村的建卡貧困戶王某某,在飲酒後提著汽油竄至與其一直有矛盾的陳某所屬無人居住的老宅內,將陳某放在老宅堂屋的兩口棺木燒燬,並由於火勢蔓延,兩間老宅也被燒燬;隨後,王某某再竄至陳某祖墳處,將陳某父母的墓碑毀損。

在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向公安機關詳細瞭解案件具體情況,詢問了當事雙方,瞭解到嫌疑人王某某系建檔立卡貧困戶,如因為該案被羈押,其家中所栽種的數畝金銀花無人照顧,可能會發生因案返貧風險。同時,由於疫情防控影響,公安機關警力不足、醫療資源吃緊,承辦檢察官經綜合考慮,建議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依法儘快對該案予以刑事和解,獲公安機關採納,並決定於次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2月22日上午,我院承辦檢察官、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和大河鎮政府及村兩委幹部共同到場,組織當事雙方進行調解。在查看案發現場後,承辦檢察官詳細講解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相關防控舉措,著重結合該案案情分析了相關法律規定、違法後果、處罰標準和刑事和解有關程序規定、賠償標準等,並就雙方重點關注的問題給予明確答覆。

經過調解,嫌疑人王某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規定,表示認罪認罰,當場向陳某賠禮道歉,並先行賠付給陳某2萬元;被害人陳某初步對王某某表示諒解。據此,公安機關依法對嫌疑人王某某作出取保候審決定。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