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瀋陽一燃氣公司收費員收款揣進自己兜,兩年侵佔19萬餘元

雖然只是一名收費員,但她卻膽大妄為,兩年多的時間裡,侵佔了19萬餘元的收費款。

2020年2月,法庫縣人民法院公佈了這起案件,孟某因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孟某是一名燃氣公司收費員,她在2016年5月至2018年9月期間,為將收取的燃氣款佔為己有,利用收費人員職務上的便利,在與該公司財務人員對賬時,多次瞞報、少報燃氣費憑證,未將全部收款憑證上交財務人員,並將對應的燃氣銷售款據為己有,侵佔燃氣公司燃氣款19萬餘元。

案發後,孟某認罪認罰,並賠償燃氣公司全部經濟損失,取得被害公司諒解,法院認定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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