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沈阳一燃气公司收费员收款揣进自己兜,两年侵占19万余元

虽然只是一名收费员,但她却胆大妄为,两年多的时间里,侵占了19万余元的收费款。

2020年2月,法库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孟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孟某是一名燃气公司收费员,她在2016年5月至2018年9月期间,为将收取的燃气款占为己有,利用收费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在与该公司财务人员对账时,多次瞒报、少报燃气费凭证,未将全部收款凭证上交财务人员,并将对应的燃气销售款据为己有,侵占燃气公司燃气款19万余元。

案发后,孟某认罪认罚,并赔偿燃气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公司谅解,法院认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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