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象州县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月25日,象州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象政发〔2020〕4 号),部署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 2020 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 2020 年 3 月底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居)委会要在 2020 年 4 月底前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普查一线工作。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坚持依法普查,切实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同时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扎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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