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如何看待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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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所著的第二篇白话短篇小说,成书于1918年,最早发表在《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刊上。当时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是在高中课本范文中,班主任老师要求学生背诵和写出课文感想,并要在后面上课时随机抽调检查。我们接到任务后,不敢怠慢,马上抓紧时间背课文、认真写出观后感……。

那么孔乙己为何是一位站着喝酒而唯一穿长衫的人呢?因为孔乙己是个穷酸书生,连秀才都不是,又好吃懒做;但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面子,充装体面而穿长衫,因为穿长衫的是指有钱的主顾,孔乙己的身影、架子不像有钱的主顾、喝酒的客人,其实是个酸腐的穷人。

鲁镇酒店的环境地理位置(格局)

看了《孔乙己》的短篇小说,就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跟随着孔乙己的足迹,去走完文中的开篇始末,领悟其中的酸苦滋味:

鲁镇酒店的格局是什么样的呢?它的装饰和别处是不一样的!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里面有酒、有热水;为什么备的这样齐全呢?因为酒店开了门就是做生意的,那随时预备的热水是用来温酒给顾客食用的,因为做工的在中午、傍晚时分散了工,花四文钱买一碗温热的酒喝了,既解疲劳、又解乏、解渴,也因为时间紧张喝完了酒又得上工了,所以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面喝酒,没有坐着亨受的福分。若是在傍晚就得赶快回家了,若能够多花一文钱买一碟回香豆,或盐煮笋,做下酒菜,即喝酒的配菜。有花四文钱喝一碗酒,就匆匆走了的,另一种花五文钱喝一碗热酒,外加一碟豆或笋,靠在柜台外面喝,喝完了坐下小心休息一会,如果会多出十几文钱,就能买一样荤菜,但是大多数人不会这样,因为他们是“短衣帮”,所谓的短衣帮就是卖苦力的劳工,那普通平民百姓,他们舍不得花这冤枉钱来吃喝享受。只有穿长衫的人才要酒、要菜坐在雅间慢慢的品尝受用,因为这种穿长衫的人属于社会中层级,要么是商人,要么是有钱人家的读书子弟,秀才或举子。

  • 有个十二岁的少年,在鲁镇口的咸亨酒店当伙计,由于样子很傻,掌柜不让他在外面招待客人,也就是现在的迎宾,特别是怕得罪穿长衫的主顾,虽然短衣帮容易招待,但唠叨啰嗦、不相信别人,喝的黄酒要亲眼看见从坛子里面舀出来,并且看过装酒的壶子底内没有渗杂水,才能放心喝酒,这种严密的监督形式叫人难以忍受,所以少年伙计自然干不了这事,但因引荐人情面大,掌柜(老板)也的相让几分,不好辞退,只能让伙计干最简单的温酒事情,掌柜整天板着凶狠的面孔,客人也很叼;所以气氛就来的相当严谨拘束、甚至古板;叫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来了才能笑几声,才能打破这了无生气的僵局,也因如此,小伙计才对孔乙己特别有印象,说句实话、伙计是多么希望孔乙己能来,最少是每天能来,场面才来的活泼,精神才能有很好的放松一回。

(一)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描写酒店在鲁镇的地理环境和格局,酒店的装饰是曲尺型,就是鲁班尺的形状,九十度角,那为什么做这种形状呢?这种装饰容易使伙计和顾客交流,甚至对里面的温酒和配菜一目了然;产生信赖感,提高知名度。这里用一个少年伙计的眼光去看待一切,因为年少对人情世故应付不周全、圆滑,整个酒店的氛围也来的僵硬,只有孔乙己的到来才能打破这沉闷的空气,使人活跃、爽快。

作者为何不一开始就写孔乙己呢?来个开门见山,因为这样人们会对孔乙己这一形象产生莫名其妙的联想,所以文章的开头是很关键的,只有这样读者会对整个文章产生好奇的感觉,跟着作者的感觉、感受由浅入深地走入文中。

孔乙己的人物心理刻画。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高大,清白脸色,皱纹之间夹带着伤痕;头发蓬乱、胡子花白,穿的长衫又脏又破又烂,好像十多年没补也没洗,说的是八股语之乎者也一类,教人似懂非懂。孔乙己的名字是从描红纸上得来的,别人取的绰号,孔乙己到店里,酒客就会对他嘲笑:“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他不回答也不应,只说道:“温两碗洒,要一碟茴香豆”。酒客说孔乙己偷人家东西,而这时孔乙己会睁着眼睛辩解说凭空污人清白,旁边还加出个证人看见孔乙己偷书被吊打,揭出了孔乙己的老底,这时孔乙己坐不住了,涨红着脸,额上青筋暴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接着满口之乎者也,引得人们哄堂大笑,连空气也快活起来。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但是没有通过考试成为秀才,又不会谋生,筹划如何生活,于是越发过的穷困潦倒,到了要讨饭的地步,因为写的一手好字,替人家抄书换碗饭吃,可是孔乙己脾气坏又好吃懒做,没抄几天连吃饭的家伙也弄丢了,就是纸张笔墨砚一起没了;一至这样,也就没了生意和营生,失去了依靠,免不了偶尔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但是在酒店里喝酒从不拖欠洒钱,偶尔一两次记帐也是在一个月之内还清,记在黑板的欠款自然也被揩去(擦去、拭去)了名字,这说明孔乙己在店里的名声还不错。

孔乙己是个没中秀才的读书人。

孔乙己喜好喝酒,喝过酒后的脸转红变清,酒客里有人不相信他会认字,便说道:“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孔乙己这时会显出颓废不安的样子,又是满口之乎一类的八股文腔调,这是在酒店内第二次哄笑起来,这里的秀才只有通过县考、府考,道考三级考试通过才算秀才,秀才也就是有“功名”在身的人,相信孔乙己也努力过,但没中秀才。

在这种时候,伙计附和着笑,掌柜也不会责备,孔乙己觉得和大人们聊不了天,没有共同语言,便专找小孩取乐,也是一种方式,教伙计写茴香豆的回字,下面有四种写法:回、囘、囬、迴。

有几次邻居隔壁家的孩子听见笑声,赶来凑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每个小孩子一颗茴香豆吃,这时的孔乙己显得极为大方,和蔼。俨然成了一个孩子的头目,可是孩子吃完豆子依然没有要散去的意思,眼睛还望向装着回香豆的碟子,这时如果一不留神,孩子们就会把豆子抢完吃了、逃走!孔乙己见这般光景,却着实慌了神,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下腰说道:“不多不多了!多吗?已经不多了”。说的又是八股腔,引的孩子们在大笑声中走散,这是第三回大笑了。孔乙己是个使人快活的人,要是没有他,别人也这么过,真的是这样吗?那孔乙己为何使人留恋、回忆念想呢?此事令人深思自省!

(二)前面第一部分介绍了鲁镇的环境。而这第二部分的孔乙己才真正走向读者面前,亦如是琵琶女般样子,虽然没有千呼万唤,却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中走向读者。主要人物终于出场了:孔乙己身材高大,脸色清白,头发蓬乱、胡子花白脸上的皱纹中夹杂着些许伤痕,这般出场的人物和乞丐也没有两样,脸上显露的伤痕,是在吃不饱饭的时候,偶尔偷窃中被人殴打所留下的印记,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孔乙己每次到酒店喝酒都是两碗酒外加一碟茴香豆,站在酒店外慢慢品尝吃豆,而他也很讲信用喝酒从不欠债,每次酒钱和豆钱加起来九文,孔乙己这回喝酒排出的是九文大钱,一个排字说明了他是一文一文拿出来摆在柜台前面的,他怕别人不相信他有钱,所以有了这个排钱的动作。

孔乙己从出场到第二部分在酒店中喝酒,已被人哄堂大笑,取笑了三回:第一回,是说窃书不算偷,被人哄笑;第二回,是被人质问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之后孔乙己说些叫人听不懂的八股文,叫人哄笑;第三回,是孔乙己手指罩着茴香豆的蝶子怕被孩子全抢了,又说些八股调,引起哄笑。真得哪么好笑吗?我觉得事不尽然,甚至有点想哭的味道,真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在中秋节前三天,酒店的掌柜在结帐,取下记帐的粉板,突然说道:“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久十九个钱呢”!意思是孔乙己还欠十九文喝酒的钱,每次九文、两次十八文,为何会多出一文呢?那也很好理解,另外一文是多加一碟茴香豆给孩子们吃的。后来有酒客告诉掌柜,说是孔乙己又偷了别人家的东西,这次竟然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被逮着打了个半死,还写下认罪书,一直被打到半夜,后来打折了腿,以后又怎么样了呢?打折了腿,兴许是走不动路饿死掉了。这里的举人是具备秀才“功名”的人,通过三年一次的乡试到省级考试中通过的人叫举人(举子),那么丁举人就属于这类人,可以想象得到举人这样的有钱人拳养了一群家奴,如狼似虎、把吃不饱肚子的孔乙己在偷窃的时候把腿给打折了,这时的掌柜听到这般述说,也良心发现,这孔乙己欠十九文钱也没了概念!还不还钱,也没多大意义,只是在酒店的粉板上记住这一笔,起着提示警告的作用。

在临近初冬,伙计在酒店内靠火,并穿上棉袄了。有天下午正想打瞌睡,忽然听到一个声音:“温一碗酒”声音低还很熟,然后才看见孔乙己在柜台下正对的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的破夹袄,更没有长夹袄了,即使是破脏的哪种,盘着两腿,下面垫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着,这副模样已经叫人于心不忍。这时掌柜伸出头来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答:“下回还清罢!这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却笑着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这回孔乙己没有分辨,只简单的说了句“不要取笑”,掌柜对答:“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向是恳求老板不再提起这事。伙计温过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孔乙己从破衣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伙计手里,并满手是泥土,因为孔乙己腿折了,是用双手撑地走来的。孔乙己喝完酒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手慢慢的撑地走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到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了中秋没说,在到年关也没看见孔乙己。

伙计在酒店里终于没能见到孔乙己,兴许确实已经死了!

(三)这第三部分,对孔乙己做了全面的总结,他从春天喝酒到秋天,每次都没有间断过,这次突然断了档次,并且酒店粉板上还记住他欠的十九文钱,至到冬天来了,孔乙己才突然现身酒店,温一碗酒的声音也非常弱,也没加一碟茴香豆了,这次的气氛有点低沉、暗哑和悲凉,因为他的腿被狠毒的丁举人打断了,仅仅是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而丁举人是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孔乙己偷了他家的东西腿不被打折才怪呢!人们见了孔乙己这样的境遇,再也嘲笑不起来了!他是用两手撑地走来的,喝完酒又用两手撑地走了!也正是因为孔乙己欠酒店的十九文钱,才有了情感的联络纽带!如果他没欠这十九文钱,酒店早已把孔乙己忘到九霄云外了,这就是文中的大手笔魅力所在!否则掌柜最后一次明知道孔乙己还不了这十九文钱了,还依然温酒给孔乙己喝,就算他不拿出四文钱,掌柜还可能赊账给一碗酒让孔乙己喝。

创作《孔乙己》的时代背景和内涵意义

鲁镇的咸亨酒店创建于清光绪甲午年(1894年),是绍兴酒乡最负盛名的百年老店。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使咸亨酒店斐声海内外:

孔清光绪甲午年(公元1894年),鲁迅堂叔周仲翔等在绍兴城内的都昌坊口开设一家小酒店。店主从《易经.坤卦》之《彖传》“含弘广大,品物咸亨”句中,取“咸亨”两字为店名,寓意酒店生意兴隆,万事亨通。鲁迅先生在《孔乙己》、《风波》和《明天》等著名小说中,把咸亨酒店作为重要背景,使咸亨酒店名扬海内外。咸亨酒店坐落在鲁迅故家所在的绍兴城内东昌坊口的东头“咸”是都的意思,“亨”为顺利,“咸亨”即为“大家都顺利”的祝福语。以此为店名,足见当家人对生意之兴旺的殷切期盼之情。《易经》语云:“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即指占卜之事,凡合于此卦者,无论物质,还是精神方面,都将顺利发展。所以唐朝的李治就用“咸亨”作为其年号之一。

生意兴隆,万事亨通的百年老店咸亨酒店就诞生在美丽的江南酒都绍兴——鲁迅先生的故乡。


浮盖山


引言

孔乙己是鲁迅作品《孔乙己》中的主人翁。他的真实姓名不被人所知,孔乙己只是当时人们给他取的一个绰号,因为他姓孔,又满口之乎者也,所以人们从“上大人孔乙己”这句文言文中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关于孔乙己的趣事很多,如:教少年鲁迅写“茴”字;给小孩子分茴香豆吃;“窃书不算偷”的论调;打折了腿“爬”来喝酒等。在酒馆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一个人。这又是为什么呢?该怎么理解呢?


酒馆里的长衫与短衫

要想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鲁镇这个小酒馆中长衫客人与短衫客人的区别。

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鲁镇的酒馆是当街搭的一个曲尺形大柜台,来喝酒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穿短衫的,他们大多是做工的工人,来喝酒就站在柜台外,喝最便宜的四文一碗的水酒,偶尔加一文,吃一碟小菜。另一种是穿长衫的贵人,他们出手阔绰,在酒馆房子里面坐着慢慢喝,并且下酒菜荤素都有,十分享受。

孔乙己似乎是两者的结合体。他是穿长衫的,但却没有进包厢坐下喝酒,而是站在外面和“短衣帮”一起,时不时的被短衣帮人调侃。


穷酸文人的尊严和现实

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但他却没有考中过功名,其他的营生也没有会的,所以日子十分贫困。他之所以要穿长衫,目的很明显,表明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他和酒馆里其他站着喝酒的人身份是不同的,但无奈的是经济条件相同,囊中羞涩,所以也只能站着饮酒。

出现这种现象正是孔乙己作为一个穷酸文人,被现实所折磨,但又不屈服于现实,竭力维持自己文人身份的一种体现。


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

孔乙己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对身份是很看重的,他思想上的传统性和保守性体现的十分明显。这从他张口闭口“之乎者也”可以看出来,难道他不会说白话文吗?显然不是的。那为什么他要说这些令人似懂非懂的话?这是他守旧思想决定的,孔乙己追求的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想要的是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而不是通过做工来发家致富。在他内心深处,实际上是看不起那些做工的工人的。

所以受这思想的影响,孔乙己即使再穷,他也不会脱下长衫。因为脱下长衫,在他看来就意味自己放弃了自己。


新旧时代交替的牺牲品

孔乙己所处的年代正是新旧交替的时候,受西方的冲击,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孔乙己也是生不逢时,此时的他因为外界的诸多原因与功名官场无缘。其实他是十分博学的,这从《孔乙己》原文中可以得知。他来喝酒并不是因为他多喜欢酒的味道,而是他可以用酒来排遣寂寞、麻痹自己,甚至是被别人调侃,他也感受到了一丝快乐。

其实在那个时期,类似于孔乙己的这种人有很多。作为新旧时代交替的牺牲品,站着喝酒是新时代的无奈,穿长衫是旧时代的防守。


若木语

孔乙己最终脱下了他的破旧长衫,在他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后。他最后一次来喝酒是穿着破夹袄来的。这并不是孔乙己改变了自己的思想,而且他彻底放弃了。或许是他知道了自己死期将至,穿不穿长衫已经不重要了。随着他的远去,留下的是我们无限的悲歌。



若木小记


在清朝末年的这个咸亨酒店当中,要想对顾客进行区分,主要有两种方式:站着还是坐着、穿短衣还是穿长衫。至少在那个年代的概念中,站着和短衣代表平民,而坐着和长衫则代表高贵阶层。一个普通的酒店,就轻而易举的显现出了世间百姓的三六九等。

可偏偏孔乙己是一个奇葩的中间派,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


事实上这个时候的孔乙己已经是一脸的穷酸,身穿长衫却破旧而脏污,有钱喝酒却永远是一套固定的衣饰,显然这是一个居无定所甚至无衣可换的落魄者。仅剩下的、不知是何种方式得到的钱也用来贪酒吃喝。在周边站着喝酒的顾客眼中,这是一个比他们还要落魄的贫者,只有孔乙己还尽可能的自娱自乐,把自己树立成一个高于短衣派的“贵客”。

所以在短衣派面前,孔乙己永远竭力装扮自己伪造高贵,在咸亨酒店可以赊账的情况下,孔乙己却极少欠账;每次现钱付款,总要摆出一个大款的气势将铜板潇洒的逐一摆在桌上;而面对周围短衣派的讽刺和嘲笑,孔乙己也通常要摆出一副“文化人”的模样来洗脑大家;甚至还要寻找各种机会来展现自己的“文采”。至于洗脑的结果?按照多年前那句著名的话: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孔乙己信了!


可问题是,这句话实际上是一个“病句”,后者真的信了吗?现实中能说出这句话的人,其实自己也不信,只是要用强迫洗脑的方式来麻醉自己。或者说如果孔乙己真觉得自己高贵、真觉得自己有钱、真觉得自己从没有偷过东西,那身穿长衫的他,又为何不敢坐下或者到雅间里去吃饭呢?显然,他比谁都心虚!他知道自己如果坐下或者走进雅间,换来的只会是更大规模的嘲笑和讽刺。

笔者喜欢看篮球,平常在论坛里总是能看到某个区域里的球迷对自己的主队或偶像一顿狂吹,非把自己的偶像抬升到一个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境地,然而到了关键比赛又一路丢人现眼的时候,又开始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进行搪塞和解释。这种人其实就是现代版的孔乙己!


辽宁资深球迷


孔乙己至所以站着喝酒,是因为囊中羞涩,兜里的银两不足以让他去开个雅间,四平八稳坐着美美享受一顿大餐。

孔乙己穿着长衫,表明他的身份与众不同。原因是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出身,还会教小朋友写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穿长衫表明他与那些下苦力的挽起袖子和裤腿的农民、脚夫和手工劳动者的衣着不同。

孔乙己是一个破落家庭长大的人。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孔乙己能够读书识字,能够有长衫穿,表明他的家境在以前还是很不错的。只是经历了家道中衰没落,打破了孔先生读书入仕的美梦愿景。再加上他又不愿意放下个人的身段,凭借自己的能力和知识从事普通的工作劳动,养成了他又想喝两口,又不愿放下读书人的迂腐臭架子这种复杂人格,只能是穿长衫站着喝酒的奇特现象。

鲁迅先生所塑造的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反映的是中国十九世纪之初那段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给读书人所造成的伤害。孔乙己精神麻木迂腐,四体不勤,造成他穷困潦倒,以至于最后成了人们嘲笑戏谑的对象,孔乙己是一个历史悲剧人物,只能说他生不逢时,成了没落封建社会的牺牲品。(2020/02/21)


吉祥如意


孔乙己是鲁迅《孔乙己》里的人物。

由于受当时封建科举制度的影响,生活在这样环境里的人,人往往被分成三六九等。

上等人穿长衫,坐着喝酒,而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由于经济问题,没钱进酒店的包房喝酒,故而属于短衣帮。

孔乙己长年都穿破旧的长衫,有时还教孩子写茴香豆的“茴”字的写法,这一切都是来尽显自己是一个读书人。

有钱时还要到鲁镇的咸亨酒店喝酒,即使没有太多的钱,只能要一碟茴香豆,一碗酒,由于没有太多钱,进不了包厢,只能站着柜台前面喝酒,这样来彰显自己是个有地位的上层人士。

从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人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一个穷困潦倒,死要面子,穷酸迂腐的人,是封建科举制度的产物。



孙彦博


我是颜小二,我来回答。

“孔乙已”是鲁迅笔下的一个经典人物,出自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已》,而“孔乙已”在小说中是唯一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一来反映了“孔乙已”这类读书人身上的一种类似“虚荣”的心理;二来,也反映了孔乙已所在的那个时代之社会环境的功利氛围。

当然,《孔乙已》这篇小说想要表达的东西肯定不止读书人孔乙已的虚荣,或者说当时社会的功利氛围。只是单单就孔乙已是唯一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来看,主要表达了这些。

如果纵观《孔乙已》全文来看,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已”形象,也倾注了他对类似孔乙已这般可悲读书人的同情;同时,孔乙已的悲惨遭遇,实则也表达了鲁迅先生对封建社会科举制度之黑暗与腐朽的一种批判。

1、“长衫”象征着“富贵”,而站着喝酒则象征着“贫穷”

在《孔乙已》这篇文章中,鲁迅在“孔乙已”的身上设置了许多“矛盾”,其中比较突出的矛盾,就是孔乙已入不敷出的家庭环境和穿着代表身份地位的长衫。

从文章的情节来看,能够进入酒馆里面坐着喝酒的,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因为坐着喝酒消费比较高,穷人一般喝不起。所以穷人一般是站在门口喝酒的。而“孔乙已”就是和许多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一样,是站在门口喝酒的。

但是,孔乙已虽然站着喝酒,却和一同站着喝酒的其他人不同,他总是穿着一件破破烂烂,好像很久没有洗的长衫。

而鲁迅小说中穿长衫的,一般都是进入酒馆坐着喝酒的。也就是说,小说中那个社会环境,有些身份地位的人,大抵都是穿长衫的。

“孔乙已”站着喝酒,说明家境并不好,更没有什么身份地位,但是他却固执地穿着“长衫”。为什么?因为他是读书人。而文章中酒馆里喝酒的人,便时常取笑他明明是个读书人,却偷书卖钱换酒喝,叫人唏嘘。

2、孔乙已站着喝酒而穿长衫所展现的人物特点

那么,孔乙已明明家境贫寒,连喝酒的钱都是偷书换来的,为什么却一定要固执于穿着一件破旧的长衫呢?这反映了一种什么心理呢?

长衫,在小说中的那个社会环境里,象征着社会地位,孔乙已不愿意脱下那件破烂的长衫,说明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已经成为社会底层的人。他在受到嘲笑的时候,便时刻用“君子固穷”来安慰自己,这是他的可悲之处。

其次,孔乙已站着喝酒却穿长衫,实则表明他对名利富贵的向往。孔乙已的年代,科举制度还在,而对于读书人来说,金榜题名则是毕生的梦想。孔乙已呢,作为一个开口闭口“之乎者也”的读书人,金榜题名自然也是他的梦想。

但是,可能是才学不够,也可能是别的因素,孔乙已属于无法获得功名的存在。无法获得功名也就罢了,不仅不接受现实,还有些个懒,明明可以替人抄书谋生,却觉得辛苦,便去偷书换酒钱,这明显是孔乙已之自我堕落的表现。

所以,从孔乙已站着喝酒而穿长衫,我们不难看出,首先,孔乙已属于逃避现实的一类人,在现实与理想的巨大差距下,他选择自我麻痹;其次,孔乙已心中还有读书人的“骄傲”,或者说得更直接一些,孔乙已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看不起社会底层劳动人民,却过得比社会底层劳动人民还要艰难和没尊严。他有些虚荣,也有些高不成,低不就。

3、鲁迅对于“孔乙已”的怒与哀

就文章情节来说,孔乙已这个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酒客,最后的下场比较惨,他因为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最后落魄地用手“走”到酒馆去喝了最后一次酒后便再也没有出现,大抵是死去了吧。

被打断腿虽然可怜,但也有咎由自取的意味,毕竟偷书本就不对,而且,读书人饱读圣贤书,应该更加注重礼义廉耻,偷书,属于孔乙已的堕落。但是,被丁举人打断了腿,这丁举人,明明读属书比孔乙已更高明的人,反而更加冷血,这便说明了当时社会“读书人”之德行可能并不太好,不仅无德是常态,还心狠手辣,这是读书人的堕落。而鲁迅,对于读书人之堕落,是深感悲哀的。

孔乙已穿长袍站着喝酒,实则是暗示了孔乙已对“身份地位”的渴求。明明已经到了填饱肚子都成问题的境地了,还在端着架子空想“功名利禄”,这说明当时社会中、或者说在读书人中,弥漫着一股子“功利氛围”。这种“功利氛围”腐蚀着读书人的“德行”,让他们变得可气又可悲,这则是鲁迅的怒了。



颜小二述哲文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所著的一篇经典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后被收入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文集《呐喊》中!

作为鲁迅先生笔下的人物形象,孔乙己为人熟知,这样一个穷酸迂腐,自命清高却又时时为人欺辱耻笑的人物,让人同情,充满强烈的悲剧色彩,使人不得不去痛恨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给诸如孔乙己一样的下层知识分子带来的荼毒和伤害!

鲁迅先生塑造孔乙己这个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的人物形象,有着深刻、精妙的人物设计和文学冲突的考虑!这种描写表现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状态,意义和手法含蓄又深长!

穿长衫是身份的象征,是有钱人,社会等级的高级阶层,他们是不可能站在柜台边喝酒的,他们是要到咸亨酒店里面的包厢坐着慢慢喝酒吃菜的!

而孔乙己不是,穿着长衫,可又脏又破,穿着长衫,却没办法去里面的包厢,穿着长衫,却只能站在柜台边!穿着长衫,不仅没给他增加一丝的社会地位,反倒是咸亨酒店同为底层的短衣帮、小伙计、酒店掌柜以及其他人一致鄙夷、嘲笑、取乐的对象!

更重要的是,这一身长衫,再破再烂,孔乙己还一直穿着,从未想着脱下!这一身长衫,就是孔乙己扎根于心用来继续维系他不屑于与底层为伍的救命稻草,是他穷困潦倒无法谋生还自诩为读书人的遮羞布!

孔乙己自己脱不下这身长衫,也脱不得这身长衫,穿上长衫还能有胆量和“资格”去教酒店小伙计回字的四种写法,要是脱下这身长衫,估计偷书的时候就被打死了,毕竟我还是读书人,读书人怎能算是偷书呢?

站着喝酒,是孔乙己的生活经济和社会地位的表达,穿长衫,是含蓄的表达孔乙己是读书人。穷,却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死要面子。所以“唯一”就是他特殊的社会地位、人物性格和身份,欲“上”不能,上面是山,欲“下”也不能,下面是火!

这不能不是一个极大的悲哀!身体和思想都被封建思想荼毒的自取其辱的孔乙己,却不自知,更让人同情,毕竟他还能想着教人写字,从不拖欠,给小孩子分他原本不多的茴香豆!他本是善良的!按照北大教授鲁迅研究专家钱理群先生的描述:孔乙己是值得同情与焦虑的,有着悲剧性、荒谬性地位和命运的知识分子。

咸亨酒店就是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人与人的关系 就是当时的国民精神,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被侮辱被压迫的双重悲剧,就是当时的病态社会的象征和代表!

鲁迅先生用这样的一个强烈的艺术对比塑造的一个人物形象,就这样生动的立在了人们的心中!并激起大家对当时麻木病态、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无情的讽刺和抨击!


太平风物


揭示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刻画了他穷困潦倒却又想保住读书人的自尊,虚荣心十足的性格特点。

这句话表明孔乙己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和思想意识的严重矛盾,充分说明了他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课文用短短的一句话,点明了孔乙己的身份、地位及性格特点。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

孔乙己的这件长衫,历来饱受诟病,成为他迂腐和死要面子的最强证据。我们的思维是这样的:你孔乙己已经混得这么惨了,就不要穿长衫了;你穿长衫也行,那就穿件好的,至少你也得花钱到里屋坐着喝酒;你只能站着喝酒,又是这么脏破的长衫,那就该换成短衣。

瞧瞧,我们总在拿长衫说事,而且只是拿这件长衫来说孔乙己的事。我们把衣服与身份画上了等号,以此把孔乙己的人格和尊严戳得如同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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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的尊严,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的人。比如他到酒店喝酒从不拖欠酒钱;没事的时候,诚恳地教小伙计写字;邻居家孩子围住他时,他不是把他们赶走,而是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吃。这些都表现了孔乙己本性善良、性情温和的一面。 但是,孔乙己读了书,思想里便全是读书人的追求与理想。他渴望得到科举的功名,渴望进学,渴望成为秀才,成为举人,过上有权有势的生活。虽然没有实现,但是他却把读书人的身份看得很重,这个身份成了他痴心固守的精神支柱,成为他寻求自我安慰的精神幻想。同时孔乙己也染上了知识分子的坏习惯。孔乙己虽本心善良,但他不面对现实、鄙视劳动、思想迂腐、总是活在自己的幻想中,这些都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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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不愿意随波逐流,能够做到不拖欠酒钱,自己穷拿茴香豆给孩子们吃,穿长衫又不愿意坐下来吃,也是好面子不愿让别人瞧不起,酒馆小伙计看不起他,其他吃饭的取笑他,……好久一段时间没有来酒馆了,只是掌柜看了一下记账的黑板,喃喃自语到,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后续……后来一天,咸亨酒店人声鼎沸,很多人举杯共饮,只听到一声孔乙己你是我们的榜样,原来是孔乙己高升了,没有忘记各位今天请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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