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侮辱少數民族算罪嗎?


侮辱少數民族算罪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出版刊載歧視、侮辱少數民族內容的作品,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條的規定,以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侮辱少數民族算罪嗎?

以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一)製作、複製、出版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五十至一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一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至二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五百至一千張以上的;

(二)販賣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一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二百至四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二百至四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一千至二千張以上的;

(三)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達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組織播放淫穢影、像達十至二十場次以上的;

(四)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獲利五千至一萬元以上的。

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汙衊他人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者是誣告陷害罪。另外,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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