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父亲去世多年,不认识的人突然拿来借条要我还钱,字体是真的,但不知真实与否,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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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贤齐唱的《伤心太平洋中》说,就这么算了吧,该放就放。你也可以对那借条的人这么讲。不论是从法律方面,还是从道理方面,这事儿就这样了,就这么结束了。

1.都不去讲法律的诉讼时效的问题。只说一点,“孤证无法得到支持”,只有一个借条,在法律上是说明不了问题的。因为没有相应的给付钱的证明,没有还钱的证明,还有笔迹有效鉴定的问题。这些重要材料都没有,就一张借条是没有任何法院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的。


2.在借款合同中,除了借条,一定得有钱款往来的相关证明。这就叫证据和实证,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一定得有多人的口供来去证明。目前此人你都不认识,他也没有其他证据,也没有旁证,怎么可能在法律上能站住脚呢?

3.再说从道理来讲。父亲已经去世多年,在此期间,作为债权人,应该是知晓债务人的情况。之间如果没有生前的联系,也不会发生这笔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父亲去世之后,男子没有及时找寻,提交证据,商讨还款方案。那其实在一定程度就很难说明这笔借款的真正原因。

4.我们从善意的推测一下,是不是有可能以前借过款但已经归还了,但是对方忘记了,现在翻出借条,来追索此笔借款?可以请对方好好的思索一下,或者直接让对方去法院起诉,让法律来去给予公正的判决。


中国人过去说“人死债消”,其实也说的对,也说的不对。对的方面在于人去世之后很多事情都说不清楚,那么基于过去的友情,或者相互理解,这问题也一笔勾销(这种前提在于,在过去的封闭社会中,人的借款一般都是跟自己有着联系的人之间发生的债务往来,而不会去同陌生人发生债务往来)。不对之处在于,我们传统教育是父债子还,所以儿子应该承担父亲的债务,不论多少,同继承财产的数额无关。

总结一下,现在社会首先要按法制规定的条款来执行,次要再去讲情和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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