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履职 “无接触”出庭支持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履职 “无接触”出庭支持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履职 “无接触”出庭支持公诉

目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依法打击犯罪,保持社会稳定,就是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如何在严格落实非聚集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实现办案防控“两不误”,考验着特殊时期的检察智慧。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履职 “无接触”出庭支持公诉

2020年2月25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使用“互联网法庭”系统,远程出庭支持公诉,顺利完成薛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的出庭工作。该案系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起采用远程庭审方式出庭支持公诉的刑事案件。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履职 “无接触”出庭支持公诉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高青县人民法院、辩护人等,利用互联网远程出庭支持公诉进行在线庭审,法官对被告人核实身份,告知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质证、辩论,被告人发表最后意见等,实现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四方异地高清音频视频同步连接,整个庭审程序严格按照庭审流程,不简化、不对付,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在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高效完成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履职 “无接触”出庭支持公诉

疫情当前,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主动作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实现办案防控“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