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就业和社保优惠政策

一、就业政策


共同抗疫 | 就业和社保优惠政策


1、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____返还企业及职工2019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职业介绍后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____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职介的就业创业服务标准1000元/人

3、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____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1000元/人

4、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____补贴标准2000/人

5、成都市中小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____补贴标准以企业购买第三方培训机构服务的票额为准

6、成都市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____按每人500元标准补贴

7、成都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

____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补贴6000元/人/年;商业、服务业等职业(工种)补贴4000元/人/年.

____高技能人才培训: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补贴技师5000元/人,高级技师6000元/人,商业、服务业等职业(工种)补贴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4000元/人

8、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____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补贴贷款利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条件:郫都区注册,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


以上政策可咨询郫都区就业局:87928952(培训科)

87928971(失保科)

87929763(就业指导科)

87922991(创业促进科)


二、社保政策


共同抗疫 | 就业和社保优惠政策

1、减、免 国务院的新政策出台,中小企业2月至6月减免社保费(大型企业2月至4月减半),因实施细则尚需省局确定,暂不办理缴费基数变更和2月的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期限从2月份开始,不超过5个月

2、延 延长社保申报缴费期: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保费的,可延长至3月底缴纳;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可延期至7月底。用人单位在延长缴费期结束前缴纳社保费的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注:延长缴费期间,如职工申请办理养老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以及职工住院、生育、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用人单位要单独为其办理缴费手续。


疫情期及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用人单位补缴2019年度社保费时不加收滞纳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从2019年1月起的养老保险费和从2019年10月起中断的医疗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3、缓 缓缴社保费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签订缓缴协议,予以缓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缓缴期限原则上自申报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最长延至2020年12月底,缓缴到期后补缴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4、降 2020年,用人单位缴纳城职基本养老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2020年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已按社平工资的55%核定缴费的,待2019年全省社平工资公布后进行结算。


5、保 符合条件的新增退休人员,因原始资料提供不齐等原因导致暂无法准确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可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进行待遇申领初审,先行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疫情解除后及时据实审核确认并予补发或抵扣。疫情期及疫情解除三个月内未进行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暂不停发养老待遇,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认证。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暂时无力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承诺偿还。


6、稳 不对用人单位的社保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以上社保政策可咨询

郫都区社保局:8792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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