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隆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利用口罩買賣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趙福安

日前,廣西隆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趙福安批准逮捕。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趙福安利用被害人急於購買口罩的心理,於2020年2月3日至6日,通過微信群發佈大量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騙取被害人劉某定金人民幣3700元,騙取被害人謝某貨款人民幣72800元,因害怕被追究法律責任,事後趙福安將貨款通過微信轉還給謝某。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隆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利用口罩買賣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趙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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