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文件規定和陝西省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形勢,經陝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28日0時起,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一級應急響應調整為省級三級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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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10:16:23 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文件規定和陝西省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形勢,經陝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28日0時起,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一級應急響應調整為省級三級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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