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公司讓籤承諾書。停薪留職期間一切後果自負,年終獎還能要回來麼?該怎麼辦?

a婉婷小姐姐


你們公司既然以前下發過正式的通知說2019年的年終獎在2020年的3月和5月分別發放,那麼公司就應該說到做到。可現在倒好,你們公司又要取消2019年的年終獎,並且這一次沒有出正式的文件,只是口頭這樣決定,可見公司都知道這麼做是不對的,否則大可以發文說明啊。

你知道公司為什麼不發文而只是口頭告知你們停薪留職的員工要取消2019年的年終獎嗎?因為公司明白這樣直接取消員工年終獎的做法是沒有道理的,也是自相矛盾的(開始說發後來又不發了),所以你們公司根本不會下發文件通知這個事,只能便宜行事。

我跟你交個底吧,2019年的年終獎,你們所有員工都應該有的,不管是現在離職了的還是停薪留職的員工,都有。因此,無論是走了的員工,還是跟你一樣留下來的同事,年終獎都可以要回來,只不過麻煩一些而已。

以上是從員工的權益的角度來談的,下面我想從企業的角度來談談這個事。

我想說的是,面對疫情,公司的損失肯定很大,取消員工2019年的年終獎也是無可奈何的事,這個從公司的生存需要來看是可以理解的。

但問題是,員工理解了公司,可誰又去理解員工們的權益呢?所以,公司在挽回自己的損失的同時,也應該顧及到員工的利益,公司不能在危急時刻只顧自己,因此從兼顧公司和員工利益的角度來看,我認為公司因為疫情而取消員工年終獎的做法是欠妥的,並不是最好的方法。

試問,難道公司只有從員工的身上取消年終獎才能自救嗎?如果真這樣,那這樣的公司就沒有太大的存在意義了。如果公司沒有一點抗壓能力,一遇到問題就只知道從員工身上想辦法,那這樣的公司未免太自私了吧。

有鑑於此,結合公司和員工的共同利益,我認為公司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暫緩發放2019年的年終獎,等到公司恢復正常經營並且有利潤之後可以補發員工們的年終獎,這才是公司負責任的做法,且公司也一定可以做到。既然能這麼做,為什麼非得取消員工的年終獎呢?所以說,你們公司有些不厚道。

另外,我認為你們員工根本就不能籤什麼承諾書,這既不合法,也對你們員工不利,如果你們真的已經簽訂了承諾書,承諾不要2019年的年終獎,那這個錢就很難要了,算是送給公司了吧。這樣的情況下,你們還停薪留職更是在為公司做貢獻,希望你們公司能夠在緩過勁來之後給你們員工一些好處吧。

一句話,你們這個事,員工想要要錢肯定是很難了,而去留卻在一念之間,就看你自己怎麼決定了。


Sir聊HR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本人一直受這個情況困擾,總結出一套思想,首先要思考幾個問題:

1,本公司是否值得繼續在這裡工作

2,本人是否有很好的出路,也就是下家。

3,本人是否在單位屬於核心人員

4,是否具備獨奏的專業技能

考慮好這幾點以後心中自然有結果了,也會知道怎麼處理。

1,如果公司不值當繼續留任,那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肯定是可以維護自己權益的。

2,如果沒有很好的出路,當前狀態可以選擇跟領導聊聊訴訴苦,爭取一下。實在不行就忍了。如果有很好的出路,又撕破臉皮的話方法如上1

3,其實3、4表達的是一個意思,是否為公司核心人員,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有的話,大大方方的找領導要。如果沒有參考2





笑談身邊


很高興回答您這個問題。
首先現在是特殊時期,疫情帶來的損失不可估量,對於公司,工廠而言有點措手不及。資金儲備情況不樂觀。公司會做出一些調整。像您說的停薪留職也是一種辦法,避免了糾紛。
年終獎個人意見還是看公司最後結論,不發其實也沒有什麼換位思考下就能理解了。如果發那就沒有問題,可以拿到。時間問題而已
有句話叫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公司做的決策會動了職員的利益,其實有的時候是不得而為之。


現在疫情嚴重,各方面都要考慮到。每個人都急,企業負責人是最急的。
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祝生活愉快!中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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