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井研法院多举措规范卷宗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促使案件卷宗及时归档,保障档案卷宗安全,井研法院多举措推进案件卷宗档案管理规范。

一是庭室自查补缺漏。各庭室每月定期清查并登记已结案件,对已生效但未在合理期限内归档的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在系统内进行电子归档,并在案件生效后15天内将纸质卷宗交至档案室。

二是卷宗评查求质量。审判办定期随机对各庭室案件电子卷宗进行评查,对案件材料扫描是否合格、材料是否缺漏、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查点评,针对案件评查情况发出评审通报,将通报结果作为年终庭室考核依据之一。2019年共发出电子卷宗抽查通报4期,提出整改意见8条。

三是专人督促抓落实。选派1名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综合办公室干警任档案室专职卷宗管理人员,专门对归档的纸质卷宗进行审查,将移交卷宗不规范、审查不合格的卷宗退回承办人处理,同时,针对案件卷宗超期无合理原因未归档的案件进行个人催报与全院通报,促使卷宗归档及时。

四是卷宗查阅讲规范。规范卷宗查借阅工作流程,制定《电子诉讼档案内部借阅规定(试行)》,各部门原则上优先借阅电子卷宗;选派1名干警作为全省法院电子档案查询利用工作联络员,落实“异地查档、跨院服务”,对当事人查档实行身份证明严格审核制度,对身份证明提供不全一律不准予查阅申请。

五是后勤充分有保障。加大对软硬件投入力度,更新扫描仪等相关设备9台,保证卷宗扫描工作快速及时。落实1名干警专职协调解决扫描、引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设备运行等问题,有力提升电子卷宗扫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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