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贪污案联合县纪委组织人员旁听

2019年12月18日,井研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邹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微博全程同步直播。县法院与县纪委联合组织相关部门干部10余人旁听庭审,以案为鉴,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经审理查明:1995年11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被告人邹某某利用担任井研县邮电局研经邮电支局备员的职务之便,在从事代理出纳员、代理储汇员等工作时,采取收入不入账或者少记账等手段侵吞国有资金552626.65元,用于挥霍赌博。案发后,被告人邹某某于1995年12月31日潜逃,2019年9月25日被告人邹某某潜逃20余年后在武汉市被抓获归案。

基于上述查明的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邹某某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552626.6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遂作出对被告人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的判决。

在庭审中,大家切身感受到真实的法庭审理,从被告人的供述、公诉人的举证、法庭的质证认证、法庭辩论各角度,充分展示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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