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五莲二中杨老师成绩优秀,是不是好老师?你怎么看今年中考前10名有4名在杨老师班?

谱出无尽妙言辞


五莲二中事件具有典型意义,其中的主要人物是,一名教学成绩优异的老师,中考前十名,有四人是她班级的毕业生;一名逃过课的学生;一位我们不作评价的家长。

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个别学生连课都不想上,老师一般管教不起作用,老师应该怎么办?

二是家长有这样不爱学习的孩子,还不服老师管教,家长应该怎么做?

三是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解决老师和家长矛盾的时候,以什么为依据?

对于第一个问题,教育部已经出台了“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发布后,就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比如,通知家长到校陪读,勒令限期转学,送到工读学校等。

在教育惩戒规则正式实施前,对严重违纪学生,老师只可批评教育,万万不要动手。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师不得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一定要依法执教。老师的教育行为是职业行为,不是个人意志。优秀的老师,首先要知法懂法的老师。

对于第二个问题,学生厌学,干扰他人,还不服老师管教,家长怎么办。

负责的家长,应该积极和老师配合,主动与老师沟通,家校共同促进学生转变。

也有一些例外。溺爱型家长不以为然,继续纵容娇惯,在他们眼里,这不是啥事,是老师小题大做了。

也有无奈型家长和极端型家长。无奈就是孩子基本不听家长的话。极端就是动辄上告,提出各种无理要求,甚至成为校闹。

对于第三个问题,学校和主管部门在处理家长和老师矛盾时,以什么为依据?

五莲二中的上级主管部门,给涉事老师两次处分,第一次处理完,又追加一次,后来又撤销追加的部分。显然是考虑不周,没有依法办事。

作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必须依法支持教师的教育行为,依法维护老师的切身利益。不能因为家长的闹而损害老师的合法权益。老师有错,按规章制度处理,如果处置失当,伤的不只是当事人,还有其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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