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创作什么样的内容算是侵权?

月见初一


最直接简单的,明星的虚假新闻,制造莫须有的新闻来博眼球,另外就是抄袭痕迹太重,毕竟头条是一个鼓励原创的平台


孤独的贫道


对于绝大多数的原作作者而言,对于内容再度改编、再创作的就属于侵权行为。

在知识变现的大潮中,做问答最需要的过人的人气或名头,写专栏则是依赖于优秀的文笔,而拍视频更需要相对专业且庞杂的制作条件,如此比对下,可能入门门槛最低且更容易实现的倒算是语音作品了,尤其是通过朗读来进行再创造的方式,既没有太多的条件制约,又很容易获得一定的关注并达到成功。

如果你无法获得也不知道如何去获取授权,那么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选择那些已经去世超过50年的作者所创作的作品。因此,各种唐诗、宋词、元曲以及相关古代经典散文、小说的语音创作显然是没有问题了,即使是那些作者明确的后人也无法来主张权利。而对于近代作品,你必须去寻找在1968年元旦前去世的那些作者的作品。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蒙奇d龙


若是吸收他人文字中蕴含的思想,则不会涉及侵权,而若是抄袭了他人有独创性的表达,则属于侵权。以下是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仅供参考。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


暗逸


首先,未经作者或其他版权人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影片等等,均构成对版权的直接侵犯。不过,所有这些侵权行为都有一项共同的基础,即利用了侵权作品(内容)。要构成侵权作品,通常要符合三项要件,1、侵权作品抄袭了版权作品中的内容,或侵权作品含有源自版权作品的内容;2、侵权作品的诉争部分与版权作品的相关部分实质性相似;3、抄袭的内容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第三项条件是不需要明确说明的,实务中大部分强调前两项条件,而忽略第三项条件。

1、接触的可能性

著作权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没有抄袭就没有侵权”。所谓“抄袭”,相对独立创作而言,是指侵权作品中的相关内容来源于受保护的作品,并非行为人的独立创作。独立创作的作品,即便与他人作品雷同,也不侵害他人著作权。这一原则使得著作权法在认定侵权方面与专利法有本质差异。后者只需认定被控侵权的方案是否与专利方案相同或等同,而无须关心是否存在抄袭行为。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原告要直接证明被告的抄袭行为都是不可能的。因此,法律许可原告通过一些间接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抄袭行为。只要版权作品发表在先,侵权作品出现在后,作品之间的惊人相似就足以让人确信二者之间存在抄袭。如果实质性相似没有达到完全排除独立创作或者共同参考公共领域及第方作品进行创作并发生偶合的可能性时,法院可能要求原告提供进一步的证据,证明被告有合理的接触版权作品的可能性。

2、实质相似

被控侵权作品与版权作品之间的实质相似。理论上,证明“存在抄袭”的“实质相似”与证明作品侵权的“实质相似”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前者可以由本领域的专家对作品进行分割后来确认抄袭的存在。后者,即证明侵权的“实质相似”则有本领域的普通观察者( Average Lay Observer)来判断。如法院判断两部作品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就会比较作者在作品表达中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等是否相同或相似,不应从思想、情感、创意、对象等方面进行比较。

3、作品内容受保护

仅仅满足抄袭和实质性相似,并不足以构成侵权作品,还要看侵权作品是否受到版权保护。只有作品本身构成著作权法上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时,才可能侵害著作权。只需要证明侵权人抄袭的内容在法律上受到保护即可,不需要证明侵权人在主观上明知该内容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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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逼大神vi


1、侵犯别人的出版权就是侵犯别人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侵犯别人知识产权

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内容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左边灬右边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侵犯知识产权罪

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


路生活


内容侵权从国家法律上明确规定,没有经过原创作者的许可,转载、销售、经营、以获取商业利益的,损害原创作者的名誉和利益,这就是侵权。作为一个自媒体创作者,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可以避免侵权责任。

一:合作

标注某段内容的出处和作者。

三:差异化

在内容创作上,可适当借鉴并加改变以创作出不同于原创风格的内容。

在自媒体道路上,难免会出现很多内容雷同,我们应该在创作的道路上互相借鉴学习进步,做出更好的优质内容。



小影扒剧VLOG


未经作者或其他版权人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影片等等,均构成对版权的直接侵犯。不过,所有这些侵权行为都有一项共同的基础,即利用了侵权作品(内容)。要构成侵权作品,通常要符合三项要件,1、侵权作品抄袭了版权作品中的内容,或侵权作品含有源自版权作品的内容;2、侵权作品的诉争部分与版权作品的相关部分实质性相似;3、抄袭的内容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第三项条件是不需要明确说明的,实务中大部分强调前两项条件,而忽略第三项条件


从心开始138848031


简单来说,二次创作并不侵权,可以符合个人学习、使用的合理使用范畴。二次创作时不能引用影片中的某一连续性的片段,最好剪辑成小片段再链接起来,关键是二次创作后如果要进行公开传播或者商业性使用,这种方式就很容易构成侵权。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比较复杂,不同的剪辑方式、公开方式以及二次创造后的内容,都可能引起侵权。目前来说,最好是使用制片方已经公开的宣传片中的素材,这种相对不太容易侵权。

个人觉得不管用什么素材都要指明素材来源、作者和作品名称,


奋斗的小岛


首先我们先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对特定人的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受特定保护的有特定激励效果的特定权利。该定义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九个特定(特定国家机关、特定法律,特定人、特定条件、特定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特定程序、特定保护、特定激励效果、特定权利)。

因此我们只要创作的内容,拥有内容的人他没有申请经过特定的程序进行知识的保护,就都不属于侵权,反过来要是谁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谁就能在法律上赢,只不过在道德层面上是违背的!

因此,只要创作没经过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都不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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